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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第三届行政长官选举将于7月26日举行
2009年07月26日 01:42中国新闻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七月十一日是新一届澳门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竞选期第一天,参选澳门下任特首的崔世安下午出席记者会,介绍其政纲。 中新社发 毕永光 摄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届行政长官选举将于七月二十六日举行。二十五日中午,选委划填选票的专用印章及选票样本向媒体公开。图中右侧蓝色“√”图案为盖章后效果。 中新社发 毕永光 摄

中新社澳门七月二十五日电 (记者 毕永光)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届行政长官选举将于七月二十六日举行,有关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明日的行政长官选举投票站设在澳门东亚运体育馆国际会议中心。记者今天中午在现场看到,会场内外均张贴有醒目的选举指示标志,选举管委会及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会场内做最后的准备和预演,三百名选委会委员座位前的姓名牌和矿泉水经现场人员细心摆正后无论从哪个方向看上去都十分整齐。

选举管委会主席朱健向到场传媒介绍了选举程序。他说,明天上午十时选举开始,由工作人员向选委发放选票,选委划票期间传媒退场。接下来是投票、点票、唱票环节。得票结果宣布后,管委会主席向总核算委员会主席递交选举文件,随即进行总核算工作。最后由选举管委会主席宣布选举结果,行政长官候选人进场接受祝贺。

本次选举中选委将使用投票站提供的专用印章填划选票。该印章为圆形,盖章后为一蓝色“√”图案。

明天将由三百人组成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一人一票选出澳门新一任行政长官。虽然前特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是唯一候选人,但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的规定,候选人仍必须获得超过选委会全体委员半数选票,即超过一百五十票才可成功当选。

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及选举日程安排,投票次日为上诉期,候选人或其代理人可以提出上诉。无论有否上诉,选举结果最终由澳门终审法院确认并在特区公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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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毕永光   编辑: 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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