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澳门第三任特首选举程序
2009年07月26日 09:27中国新闻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中新网澳门七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 毕永光 余瑞冬)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今天上午在位于澳门路氹新城的澳门东亚运动会体育馆国际会议中心举行。

此次特首选举的程序如下:

上午九时,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进场。

上午十时,选举正式开始。首先由工作人员向选委派发选票。

随后,选委进行划票。此时,根据选举法规定,所有现场传媒亦须退场。划票完毕后,传媒方可重新进场。本届选举规定,选委必须使用选举管理委员会提供的专用印章划填选票。

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朱健检视票箱后,三百名选委开始分别在两个票箱投票。

投票完毕后,管委会主席将开启票箱,工作人员点算两个票箱内的选票数目。

随后进行唱票,并由管委会成员检验选票。

唱票结束后,管委会主席将签署告示,并宣布点票结果。

管委会主席向总核算委员会主席、检察官米万英递交选举文件,随即进行总核算工作。

总核算结束后,管委会主席将宣布选举结果。

最后,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候任人进场接受祝贺。

在选举结果公布后,新一任澳门特首候任人将举行新闻发布会。

前特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是此次特首选举的唯一候选人。根据选举法规定,候选人必须获得超过选委会全体委员半数选票,即超过一百五十票才可成功当选。此前崔世安获得二百八十六名选委的提名,成为唯一的候选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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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毕永光 余瑞冬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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