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思:历代精简超编人员 为何朝廷屡战屡败
2010年01月07日 12:19《炎黄春秋》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文摘自《炎黄春秋》2002年第7期 作者:吴思

原题《中国历代精简:冗员必胜

一、正名

2002年春节期间,我闲翻顾炎武的《日知录》,忽然被一句话触动,心中大震,绕室疾走,浮想联翩。下边抄录这段话(括号内为引者注释):

“一邑(县)之中,食利于官者,亡虑数行人(古军旅一行为25人),恃讼烦刑苛,则得以射人钱。故一役而恒六七人共之。”

这里描绘了一种常见现象:一个名额,总要由六七个人共用。那么,我问自己,这多余的五六个人及其所属的集团叫什么名字呢?

现代汉语称这五六个人为“超编人员”,古汉语把多余的公家人称作“冗员”。描述这个集团的文字并不少见,各个分支的学名和诨名也传下来不少,例如“传奉”、“帮虎”、“小牢子”、“野牢子”、“小官”、“白役”等等。其中最具概括性的是“白役”。“白”可以理解为白丁、白身,非官身而做官事,这就是白役。《汉语大词典》将白役定义为“编外差役”。

我国古代官府的干部职工分为官、吏、役,“白役”二字比较偏向衙役,不够尊重领导。为了弥补这个缺陷,我们不妨依据“白役”的造词法,生造它一个“白员”。“白员”是白役和编制外官吏的统称。

我有一个猜想:中国历代兴衰,与这个未曾命名的社会集团有密切的反比关系——白员兴则社稷衰。而且,历代都不缺少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却又根除乏术。在为这个猜想求证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做过五六十条与白员相关的笔记,又几十次上百次地视而不见,与这个张牙舞爪的庞然大物擦肩而过,真所谓“有眼不识泰山”。这回不能再让它溜了。

二、朱元璋的发现和严刑峻法

洪武十九年(1386年),松江府的吏卒违法害民,都察院穷追根由,揭露出一个特殊群体。

朱元璋详细描写了这个发现。他说,松江府有一批不务正业的人,专门依附衙门里的役吏皂隶,借官府之威害民。这些人自称小牢子、野牢子、直司、主文、小官、帮虎,仅松江一府就有1350名,苏州府还有1521名。

这些人不知农民的艰辛,农忙时下乡生事。芒种正是栽种季节,他们拿着官府批文找到农民,从水车上把人锁下来,或者从农民手里夺下秧苗,锁人出田。

朱元璋还详细剖析了“牢子”(近似如今的狱警)职位上的猫腻。朱元璋说,牢子分三等,有正牢子、小牢子和野牢子。正牢子是编制内的正役,小牢子和野牢子都是不务正业之徒,这样的人仅松江府就有900余名。

皂隶(衙门内的差役,近似如今的法警和刑警)的职位上也有猫腻。编制外的皂隶叫“小弓兵”和“直司”。小弓兵大概相当于皂隶职位上的临时工,“直司”的地位排在小弓兵之后,可能属于二等临时工。当时的政府工作人员似乎也像如今一样,位子坐稳当了,就想把脏活累活交给临时工做。临时工干久了,位子也坐稳了,又会招徕和支使二等临时工,同一职位上就可以形成三个等级。

正吏的职位上也有编外人员,这里的一等临时工叫“主文”,二等临时工叫“写发”。他们都属于白领,管理和领导衙役们。

朱元璋说,这些人不务士、农、工、商这四项正业,也就是说,不属于上述四大社会集团。那他们属于什么集团呢?朱元璋将他们统称为“帮闲在官”之徒。这个“闲”字用得好。本来官吏和衙役集团已经满额了,日子过得颇闲在,他们偏要去帮。

朱元璋逮捕了这个害民集团的2871人,但他认为并没有抓干净。据他估计,“若必欲搜索其尽,每府不下二千人”。

两千人可不是小数。明朝初年松江一府二县,不过三座衙门,平均下来每座衙门就有666位白员。明朝一个县的正式官员不过四五位,再加上十几位吏,县级衙门的“编制”名额不过二十左右,而“帮闲在官”的人竟然超过这个数字的三十倍。

这里说的是官吏名额,不是衙役的名额,而衙役也是吃官饭的。我找不到松江府及其下属两县的衙役额定数字,用其他县的数字代为示意。

北京宛平县的地界相当于今日北京的西城区、宣武区、海淀区和丰台区,需要支应大量皇宫贵族和中央级衙门的差役。扣除上述特有数字之后,我统计出来的万历十八年(1590年)本县之役的名额在220人左右。另据清光绪八年(1882年)山西省平遥县志记载,平遥县衙门的差役有302名,人均工食银每年6两。

据此推算,松江府帮闲在官的人是额定衙役的两三倍。顾炎武说“一役而恒六七人共之”,指的是明末。明初吏治森严,腐败不那么严重,两三倍似乎更合情理。我在李昌平《我向总理说实话》一书中看到,2000年,湖北省监利县容城财政所的正式编制为30多人,实际工作人员140多人,编外人员是编内人员的三四倍。这不如明初洪武年间,但比明末的崇祯年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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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思   编辑: 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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