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2015.10.28 总第001期 作者:兰台

随着《人民日报》刊发文章重提乡村治理的乡贤传统,对于很多国人已经陌生的“乡贤”重新回到了人们的视野中。什么是乡贤?乡贤在传统的农村基层治理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专家指出,在传统社会的架构中,乡村社会错综的人际交往方式、以血缘维系的家族和邻里关系广泛存在。作为农村中有声望、有能力的长者、贤人,乡贤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依然重要,他们协调冲突、以身作则提供正能量的作用不可或缺。在此凤凰网历史频道推出《重读乡贤》系列,梳理乡贤群体的演变过程和在乡村治理中作用的变化。 [详细]

最早乡贤的出现使商完成了有效的基层治理

奇迹的背后,在这个古老而陌生的时代,我们的主角:乡贤,悄悄走上了历史舞台。

商代的组织能力在当时生产力条件下是个奇迹。

商代的政治结构

作为中国古代历史的起源,商代之前的史事目前只存在在传说中。无论从史料还是考古的角度,商代的史事才进入了可以稽考的范畴。商是个什么样的国家?它的结构组成和日常生活是怎样的?对已普通人来说,都是难以想象的。闻名遐迩的甲骨文和商代青铜器也只是给我们一种直观的映像。

从现有的考古发掘中,我们能清楚的知道商代的社会生产力还处于比较低的状态——主要的生产工具还是石器和木器、骨器。而在如此的情况下,商却完成了堪称奇迹的组织动员——商王武丁时代的女将军妇好曾一次率领一万三千人的大军远征。是什么样的底层治理和动员能力在当时的生产力环境中完成了这样的奇迹呢?

奇迹的背后,在这个古老而陌生的时代,我们的主角:乡贤,悄悄走上了历史舞台。

商的政权结构是简单的。

商代的政区王畿与四土,商王直接管理和支配着王畿。王畿之外的四土范围内,商王分封了大量侯伯级别的诸侯领地,由侯伯自己进行统治和管理,商王主要通过贡纳关系来控制这些附属诸侯国族。

全国最大的都市,当然是商王的国都。而次一级的,则是各个侯伯方国的都邑。都邑之下,就是大大小小的村落。

但是,村落之间,却有着有机的组织联系。

商代的村落可以分为两级:第一级是较大型的村邑。这类村邑往往有名称,如甲骨文卜辞中提到的“西邑”、“柳邑”、“旅邑”,等等均是;有围墙与邑门。

在意境发掘的这种大型村邑遗址中,往往有铜器、玉器出土,说明这个大型村落中有贵族阶层的存在。也有玉器和卜骨的出土,说明该种大型村落中宗教祭祀及其他礼仪也确实存在着。这种大型村落往往是宗族长所居,又多有祭祀功能,是家族宗庙之所在,所以称为“宗邑”。

第二级是小型村落。它们没有较大型村邑的特征。此类村落应当没有自己的祭祀中心,没有宗庙之所在,也缺少或没有权势人物或富有人物,基本上可以视之为只具备生产与生活功能的较为贫困的小村落。这种小村落中的居民基本没有等级差别,内部所有居民基本上是平等、自主的,他们基本是属于同一血缘关系的小氏族,族人们过着平等、单一的农耕生活,聚族而居、聚族而葬。

简言之,即小村落为平民所居,宗邑则是贵族与平民杂居。无论是小村落还是宗邑,其基本组织状态都是宗法血缘关系的组合,具体而言,都是聚族而居,一个小村落或一个宗邑是由一个或若干个家族组成。

最初的乡贤如何治理基层

村邑与宗邑的关系,也就是宗族长所在之家族邑落与其他分支家族之关系。小村邑是商代社会组织中的最基层单位,各村落之间基本上是平等的伙伴关系。在村落群中,这些小村邑依附于宗邑,与后者共同组成社会共同体。以一个宗族的宗族长所在的宗邑为核心,围绕它的数个同族小村落共同组成一个邑落组合,而一个邑落组合就是一个较为完整的宗族组合。

在这种宗族组合中,村邑家族只是生产单位,而不是独立的经济、政治、军事单位;这些村邑最大的特点是普遍的贫困化,没有财富集中于一室一户的权力人物,也没有祭祀、军事等功能。宗邑及其所统领的村邑家族则是一个较为完整的经济、军事、祭祀单位。

而我们的主角:乡贤。就出现在宗邑中。作为最早的基层治理核心,就出现在这种村邑组合中。在这里,最早的乡贤就是作为村邑组合核心存在的宗族长。

整个商代基层的邑落体系中,各级宗邑作为基层管理者宗族长的聚集地,在具有亲缘关系的邑落群中,它具有政治、军事、文化和宗教中心的地位和作用,并建有祖庙社翟之类的庙堂建筑,形成了在宗教上统合全社会的宗教神权。而宗邑周围的、小村邑,则失去了平等、独立的性格,与宗邑形成了主从依附关系。而这种主从依附关系的实际执掌者,就是以宗族长身份出现的,中国最早的乡贤。

而商代的地方治理,基本上完全依靠他们而存在。

这与商代的政权结构也有密切关系。

商王及诸侯统治者并不将小村落纳入自己亲自管理的视野。

商王关注的是诸侯的都城及王袭内的军事重镇、交通枢纽等大型聚落。诸侯首领关注的,上为商王,下为其辖区内的宗邑;其上效忠商王,为商王纳贡,随商王出征助战,下统御各宗邑,向其征收租赋、劳役。

诸侯首领在保持其辖区内政治稳定的同时,还肩负着保卫各村落安全不受外敌侵犯的职责。而宗邑则负责了直接管辖、统御其周围的小村邑,在负责向它们征收租赋、劳役的同时,也肩负着保卫其安危不受侵犯、并及时向上通报各种信息的职责。小村邑即自然村落是这一金字塔式统治体系的最底层,直接或间接的受到其上各统治阶层的统治;其中的居民日常从事农耕和渔猎生产,并负有对上纳贡、服役的义务。

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看出,宗族长控制下的宗邑是商统治集团联系基层组织的最重要一环。作为中介,他是统治集团治理基层村落社会的代表或代言人。小村邑是村邑群体的基本单位,规模虽小,数量却占绝对多数,明显地构成了群体的社会基础。

在商代,这类村落组合(众邑)内的宗族长,同时又是商奴隶制政权系统中基层行政单位的低级下吏的最早乡贤,在甲骨文中被称为“邑子”,而商代村邑中的居民,甲骨文称为“邑人”以族氏组织相集约。

在宗族长管辖下的村邑群中,尽管社会地位不平等,存在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的社会现实,但大小村落中的居民基本过着规律而有序的、以定居的农耕生产为主、以渔猎为辅的自给自足的日常生活。虽然他们以定居的农耕生产为主,但渔猎仍是其必要的生产补充手段。从发现的制陶工具和标准化的陶器来看,还有部分居民从事手工业生产,即制陶手工业生产,所以其生产类型并不同于一般村落中的单纯农业生产。

从居民成分看,大部分是普通劳动者,但宗族长及类似己有身份、地位高于普通劳动者的附有治理基层使命的最初乡贤形成了管理阶层这个阶层中甚至分化出专门从事占卜活动的贞人阶层。

凭借这样的政权结构和动员体系,在商王武丁时代,商王朝已经能动员超过一万人的部队征伐远方。这在远古时代低下的生产力环境中足以令人叹为观止,其人员征发、后勤保障等完全依赖全国的村邑组合在宗族长控制下的供给。

这就是中国乡贤的最原始形态——商代村邑群中的宗族长们。他们的出现代表着贯穿传统中国的治理基层乡村社会的乡贤正式成型,并在一开始就成为了国家政权在底层的基石。虽然商代的宗族长们因为缺少材料而显得性格不明,特征也不清晰,但他们所发挥的作用,在此后几千年的中国历史中,却越发清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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