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9 总第006期 作者:兰台
上期《重读乡贤》提到,汉初有效的依靠乡贤涵养民力的做法,在文景之治到汉武帝时期逐渐面临挑战。随着社会的发展,豪民势力的上升借助汉帝国的儒家化转型,最终获得了社会底层的控制权,架空了原有的乡贤,最终引发兼并、奴婢、流民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实际上王莽篡汉背后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次尝试。但王莽失败了。紧接着建立东汉王朝的汉光武帝刘秀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吗?这期《重读乡贤》我们就来聊一聊。 [详细]
由于豪族在乡里的权威,及其支配乡里社会秩序的能力,使得豪族在两汉之际战乱之时对所在地方郡县官员有着相当大的政治影响力。
刘秀的东汉实际是与豪强共天下。
豪族势力发展壮大的必然
就如我们之前介绍的,从战国到秦到西汉,国家强力粉碎了原有的宗族组织,将每个人和家庭原子化后再重新进行编排控制。在这个体系下,最理想的社会形态就是分散的一个个自给自足的自耕农小家庭构成王朝最基础的统治单元。国家通过向下派出的层层官员最终直接控制每个小家庭,向其征收赋税,征发劳役,并为之提供秩序和自耕农家庭自身无法生产的生活必须产品,比如,盐、铁器等。这样,政权的控制能力和动员能力都得到最大保证,王朝上下将不存在政府控制之外的社会力量。
但从皇帝到帝国官员就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事实--将社会保持在分散的自耕农小家庭组成的状态上是不可能的,因为这直接违反了经济发展的规律。自给自足的小农家庭注定生产效率低下,而可以动用大量人力,在大面积的农田中进行集约生产的大型家族在农业生产效率上更高,从而在生产竞争中占据了优势地位。
因此,只要国家不主动干预,分散的小农们自然地会趋向以血缘为纽带依附在核心大家族周围,形成更大的集团。这就是一直让秦汉政府头疼的“豪强”。而豪族们因为集聚了相当多的人口,从而形成了相当大的势力,这种实力却是在帝国政府的直接控制之外。
他们宗族强大,武断乡曲,兼并土地,役使贫民,成为瓦解小农社会从而破坏帝国基础的危险力量。这是帝国无法容忍的--豪族的存在,就是民间社会向政府对社会的直接控制的挑战,是可忍孰不可忍?因此,打击豪强,一直是西汉政府的一大要务。
如何打击?西汉用酷吏,设刺史,直接打击不法豪强,收到一定效果,但抑制豪强势力发展的最有效的办法,还是实行“徙陵”制度。使得各地豪强不能充分发展壮大。
西汉的皇帝继位后就开始为自己准备陵墓,而与之相匹配,西汉前期“世世徙吏二千石、高訾富人及豪桀并兼之家于诸陵”形成在皇帝陵园的奉陵邑。用这样动辄割一遍豪族韭菜的做法,试图使得各地豪族不能充分发展壮大。
但是,大势是无法扭转的,随着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豪强”越来越多。
西汉政府不得不面对现实:豪强的出现制止不了,只能接受它的存在。
于是,汉元帝开始,迁徙豪强的徙陵制度便告终止。西汉统治者终于正视了豪族遍地开花的现实。汉元帝以后对豪族势力的妥协退让,虽然缓解了朝廷同豪族的矛盾,却助长了豪族势力的发展。
豪强的发展就直接带来了上面所说的后果:兼并土地,役使贫民,瓦解小农社会。因土地兼并而导致大量农民破产沦为奴婢,成为西汉中后期的不解之症。
王莽用乌托邦手段解决问题的失败
王莽篡汉也是这一矛盾积重难返无法解决的结果。这也是王莽执政后所面临的最棘手问题。面对严重的社会问题,直接限制豪强兼并土地,西汉早就试过,除了引来豪强的反对和反扑外没有更多作用。为此,王莽采取了曲线的“王田”、“私属”措施。
王莽的“私属”制度不是采取限奴,更不是采取直接没入的途径来解决奴婢问题,而是从汉初社会上已经存在并依然存在于当时的“私属”式放免途径中找到了解决奴婢问题的办法。
王莽沿用和推行社会上和汉代法律中主人放免“为善”奴婢为私属和庶人的一贯模式,但剥夺奴婢拥有者的自主放免权,而以国家诏令的形式强制放免所有奴婢为“私属”。同时内在地保留了一定时期内主人对“私属”的其他所有权利,如监督权、再收权和“事之如奴婢”的权利。也就是说,他旨在使奴婢在国家诏令的庇护下无条件地获得“私属”身份,然后经过“私属”阶段的过渡,从而逐渐实现奴婢向庶人的彻底转变。
同时王莽下诏规定奴婢“不得买卖”,这是对原有私属模式的创新,旨在彻底斩断奴婢的再生路径,避免庶人沦身为奴婢。
王莽的奴婢改革与王田改革是同时进行的,他深刻认识到土地兼并和奴婢问题的内在关系,即要从根本上解决奴婢问题,势必要解决土地兼并问题。
他的王田私属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是当时群儒们的“杰作”,王田制从制度渊源上说是《周礼》之制度,因为人人都可以获得土地,无地可以从国家“王田”上领取。
王田制的颁布意味着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了。改奴婢为“私属”,对奴婢来说当然也是个好消息。但对兼并土地和奴婢的主人“豪强”来说,他们的利益则直接受到了影响。
一方面,以国家诏令的形式强制放免所有私奴婢为“私属”,会使主人失去本来作为自己财产组成部分的奴婢。
一方面,王田制固然会使部分地主土地所有权受到剥夺,即使是那些地权不受剥夺者,由于土地禁止买卖,而自己的奴婢又被放免为“私属”,奴婢又禁止自由买卖,势必出现有其地而无人耕种的现象。所以这是任何一个相关的地主都无法接受的。
另一方面,王莽的“王田制”规定土地不许买卖。而土地自由买卖,不止是地主阶级的要求,也是自由农民的要求。上升的小农家庭要求能自由购进土地,而破产的小童家庭也要求能自由出卖土地。因此就出现了“及坐卖买田宅奴婢,铸钱,自诸侯卿大夫至于庶民,抵罪者不可胜数”的现象。
利益受侵者的反抗是自在意料之中的事。王莽依靠儒学理想解决社会矛盾的美梦破灭了。
于是,以反莽为名两汉之际的社会大动荡开始了。各个阶层自觉自身利益受到损失的豪强、州郡长吏、百姓乃至奴婢群体四处并起。
豪族势力的乘机壮大与东汉的根基
在大动荡之中,原本发展得欣欣向荣的豪强势力更加壮大。反莽战乱爆发后,各地农民军及豪强武装大肆掳掠。豪族首当其冲,于是纷纷聚众自保。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战乱的破坏性,又在更大程度上加强了豪族的实力和凝聚力。于是,随着豪强对乡里的保护,豪族势力在乡里进一步壮大。
乡里是豪强作为社会势力的根基所在,豪族对其世居乡里社会秩序的维护是其社会影响的重要方面。在战乱之时豪族往往利用其强大的宗族武装保护乡众免受战祸,在两汉之际乡里的聚落之上,豪族将宗族、宾客、乡众,利用“营(壁)”的组织形式结成一个生存共同体。东汉豪族之所以能够在战乱之时为乡里宗族所以投靠,不仅是因为其有强力,而且与其家族累世在乡里中所积累起来的权威有关。
随着豪族乡里权威的形成,豪族也就自然地取得了对于乡里社会秩序的支配权。这种支配权表现:一是豪族对其宗族成员的活动和财产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二是在战乱之时豪族可以凭借权威将乡里变为自己的武力根基所在。三是豪族依靠乡里的支配地位,其纵横乡里、以“义”复仇的行为,官府就很难进行干涉了。
由于豪族在乡里的权威,及其支配乡里社会秩序的能力,使得豪族在两汉之际战乱之时对所在地方郡县官员有着相当大的政治影响力。
而光武帝刘秀的“中兴”,乃至东汉王朝的建立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社会基础:社会遍布大大小小对各自乡里具有支配力的地方豪强。
更重要的是,光武帝刘秀自己,就是南阳地区豪族的代表人物。而他打天下的核心集团,几乎个个出身豪族势力,尤其是刘秀自己所在的南阳豪族集团和打天下的有力助力河北豪族集团。
豪族出身的刘秀集团在面对天下大乱遍地豪族武装的局面,他统一天下的战争,主要是征服各地有力豪族的过程。
刘秀的对策很现实:他一面用武力征讨不服的势力,一面用官爵俸禄招降纳叛,只要对手能投降,不惜给予其极大的宽容度。从而形成了虽然力量强大但组织松散的大型军事集团。
也正因如此,刘秀的权威和号召力先天不足,这使他建立的东汉政权缺乏稳固深厚的社会基础。
西汉后期地方豪强的壮大已经势不可挡,其带来的土地兼并问题,奴婢问题等成为西汉灭亡的关键。而试图用儒家理想主义解决这些问题的王莽政权毫无疑问地信誉破产,利益受到损伤的各个阶层发动了两汉之间的反莽大动荡。而本已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方豪强乘着这个机会凝聚乡里,最终坐大,成为东汉政权的基层基础,这就是东汉从建立起就根基不稳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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