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知青的婚姻问题:禁欲主义幽灵在游荡
2009年08月23日 19:03天天新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婚姻率

禁欲主义幽灵在游荡

下乡青年对待婚姻的态度,除了受到政府行为的影响外,还受着诸如生存条件、家庭背景、文化程度、年龄大小、价值取向等因素的左右。就绝大多数知青而言,在下乡的头几年,恋爱婚姻还没有提上日程表。一种风靡的观念是:优先考虑个人问题与革命的大目标是格格不入的。许多青年憧憬的是为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事业奋斗献身,认为沉湎于个人的卿卿我我,意味着失去献身的资格、禁欲主义的幽灵肆无忌惮地在青年中间游荡。于是,紧闭初开的情窦,将求爱者一口回绝者有之;将热情的情书交给领导者有之;将隐秘的情爱之火熄灭在革命祭坛前者亦有之。

生产建设兵团政治环境也助长了禁欲主义的弥漫。舆论认为,知青到兵团的任务是“屯垦戍边,反修防修”,谈情说爱被看成“资产阶级的思想”。极左思潮笼罩下的兵团,将“男女大防”奉为金科玉律,任何“越轨”行为常受到惩办。有的连队自定土政策;掌灯后男女青年接触,必须有“领导”陪同;有的干部专门稽查男女知青幽会,私拆情书,并拿到大会上宣读,作为“阶级斗争的反映”,或者扣上“侮辱妇女”的罪名。对人权的公然践踏,时常激化矛盾。有的青年不堪其辱,逃出境外,成为罪不可赦的“叛国犯”,甚至万念俱灰,走上绝路。

相形之下,农村插队青年所处的环境则宽松得多。知青中第一批结婚者在受到知青群体冷落之余,通常能从当地淳朴敦厚的农民中寻找到慰藉。数年过后,下乡知青的生活态度变得越来越实际,对个人的终身大事虽或处理谨慎,对他人的婚姻已颇能宽容和理解。与此同时,官方政策由提倡晚婚转为积极支持青年结婚。甚至在生产建设兵团,各级领导的态度也明显转变,率先结婚的青年受到表彰,被树为“扎根”的典型。此举旨在遏止知青中迅速蔓延的思乡情绪和通过各种关系调离农村转回城市的风气。

1974年末,全国已婚知青有48万人;1975年增至61.4万人;1976年为72.6万人;1977年达到创纪录的86.1万人,占全部在乡知青的10%。在这以后,随着运动迅速退潮,在乡知青大举返城,已婚青年的人数逐年递减。

进一步对插队知青和兵团(农场)知青两个群体考察,前者的已婚率要低于后者:1975年末,在乡插队知青的已婚率为7.9%,国营农场为8.7%;到1977年末,在乡插队知青的已婚率为8.2%,国营农场知青的已婚率为17.3%。若就安置插队知青和农场知青最多的省份之一黑龙江省的统计资料看,两者已婚率差距更为悬殊:1975年末,该省在乡插队知青的已婚率为2.9%,国营农场知青为9.1%;到1977年末,在乡插队知青的已婚率为3.8%,而国营农场知青的已婚率为22.7%。

从全局来看,大批适龄青年未能完婚已成为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而且这个问题在70年代末达到极其尖锐的程度。鼓励知识青年在农村安家落户的政策,以及与之交相辉映的大张旗鼓的宣传远不能说是成功的。

婚姻类型

知青与农民结合,苦果最多

知识青年的婚姻大致分为三种类型:双知青类型(夫妇双方均为知青),知青与农民类型,知青与国家职工(军人)类型。以下三份局部性资料对插队青年的婚姻类型进行了一个粗浅的统计:

第一,1980年吉林省的统计,已婚青年中,与农民结婚的占74.9%;知青之间结婚的占21%;与城镇职工结婚的占4.1%。

第二,1978年河北省保定地区的统计,已婚青年中,与农民结婚的占75.5%;知青之间结婚的占15.2%;与职工结婚的占9.4%。

第三,1976年吉林省怀德县的统计:在已婚青年中,与农民结婚的占74.8%,知青之间结婚的占17.9%;与职工结婚的占7.3%。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城市郊区插队青年中间,婚姻类型的关系略有不同。1976年有关部门对长春市郊区五社两镇的调查表明:已婚知青中,知青与农民结婚的占51%;知青间通婚的占24%;知青与城镇职工结婚的占25%。在这份个案中,与农民结婚的类型要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与城镇职工结婚的类型则相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毗邻城市的地理条件,使知识青年(主要是女知识青年)较易于缔结与城市职工的婚姻,是不言而喻的事实。不过,纵使在这类密集城市的地区,知青与农民的婚姻仍为主导类型。这或者有助于说明,知识青年下乡后,由城市户口转为农业户口,同时也就失去了城市市民享受的一应生活补贴和福利。在城市人眼里,他们是“新型农民”,深刻的城乡差别、工农差别的壕沟,增加了缔结婚姻的难度。

生产建设兵团(国营农场)知青的择偶环境与插队知青差别明显。一个连队实际上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择偶范畴。聚集在这一方天地的知青通常来自天南海北的各个城市。虽然操着南腔北调,毕竟命运相同,志趣相投,朝夕相处,感情日笃。自然而然,双知青结婚便成为兵团中的主导性婚姻类型。

在三种婚姻类型中,知青与知青共结连理一般具有较为坚实的感情基础。但农村艰窘的生活却给这种“理想的婚姻”蒙上浓重的阴影。许多知青婚后只有菲薄的收入,经济上无以自立。若再生儿育女,对捉襟见肘的生活无异于雪上加霜。一首知青歌曲唱道:“人家的丈夫,当官拿数数(四川方言:钱);知妹(四川对女知青的简称)的丈夫,年终要倒补。”“人家的丈夫,都有楼房住,知妹的丈夫,光呀嘛光屁股!”用艺术的夸张,强烈的对比,活衬出男女知青婚后生活的艰辛。

知识青年与农民的结合在全部婚姻中涉及面最广,酿成的苦果也最多。白启娴扬名后,地位陡然变化,先由地委书记介绍入了党,继而被增补为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擢升为河北省知青办副主任,地区文教办副主任,公社党委副书记。白启娴的归宿是可悲的。“文革”结束后,她调到沧州师范专科学校教务处任副主任。1982年11月煤气中毒致死,年仅39岁。

男知青有强健的体格,较强的群体意识,与艰苦环境抗争的能力,在这些方面,女知青都逊色一筹。一些地方知青集体户的破裂直接强化了女知青的困境,处在孤立无援的境地,更需要别人的爱抚、友情、关心、帮助。尤其是当下乡初的热情冷却,幻想破灭,她们很容易为农村青年的慷慨帮助所打动,成为婚姻的俘虏。

促使女知青走上这条道路的另一个原因是“血统论”的压力。最早一批与农民结婚的女青年,很多是对前途丧失信心的所谓“黑五类”(地、富、反、坏、右分子)和“走资派”的子女。不少知识青年因家庭出身问题受到百般歧视。“出身不由己,配偶可选择”,在广阔天地里,他们毅然选择贫农子女为配偶,以期改换门庭。

○摘自《中国知青史·初澜》定宜庄著

当代中国出版社

200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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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刘延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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