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法运动:救亡压倒启蒙的先兆
2009年04月28日 12:07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已有评论0

13日,非常国会又派褚辅成等向孙中山征询对军政府改组之意见,孙中山再次表示,对改组“始终反对,以法律上万难通融也。苟不论法律而论事实,则余无不可委曲求全者。若国会必以联陆为有利者,则余虽亲至南宁梧州晤之,或以大元帅让之,皆无不可,是可见余非争一己地位者矣。”[9](p394)[8](p23)此前,孙中山还本其“护法必须联唐”之旨,极力联络唐继尧,希望他能赞成自己的主张。2月23日,他致电正在云南的章太炎云:“军政府能巩固与否,不特为民党之死活问题,亦实民国存亡之所系。望联合川、滇、黔同志,尽力主持,倘蓂帅(唐继尧)能就职,则一切问题解决过半。”[1](p353)3月13日,他亲电唐继尧,请“务望勉抑谦让,以国事为重,慨任艰难,日就职。则声闻所布,民气倍振,外交既易磋商,战士益将奋励,一切困难,迎刃而解。大局转机,实在于此,惟熟筹而力断之,国事幸甚。”[1](p393)4月2日,他再电唐继尧,解释“改组军府之议,中多变幻,文前虽同意,后竟为他力所阻”;担心“军府朝撤,粤局夕变;滇、黔、川军未出武汉,而桂军或已言和,有始无终,能不寒心!”声明“护法之惟一主张,在恢复旧国会,并使之完全行使职权,无论改组内容如何,此主张绝对不能有所牺牲,必须一致坚约,始可共议改组”;并推重唐称:“民国前途,希望惟在执事一人,尚冀毅力首出担当,则桂人自难立异,而他省亦可景从。苟达护法目的,文无不可退让。”[1](p428)但唐继尧不仅对此没有积极回应,而且道路传闻其密电西南各省,提议“护法各省亟应组织统一机关,现在办法宜遥戴黎(元洪)、冯(国璋)为大副总统,或认冯为代理大总统;在南方组织军务院或国务院,以行使职权,推岑春煊为国务总理”;请孙中山“游历各国,办理外交”[8](p23~24)。实际呼应了桂系图谋架空孙中山的主张。至此,孙中山以其单薄之实力,已无力推翻地方实力派改组军政府之成议,只能毅然辞职,以示抗议。

1918年5月4日,非常国会通过《修正军政府组织法案》,孙中山即于当日提出辞职,并通电声明:“吾国之大患,莫大于武人之争雄,南与北如一丘之貉。虽号称护法之省,亦莫肯俯首于法律及民意之下。故军政府虽成立,而被举之人多不就职,即对于非常会议犹莫肯明示其尊重之意。内既不能谋各省之统一,外何以得友邦之承认……文之所以忍辱负重以迄于今者,良以任责无人,非得已也……文本匹夫,无拳无勇,所以用其全力以拥护非常会议者,其效果亦既如是,庶乎可告无罪于国人。兹仍愿以匹夫有责之身,立于个人地位,以尽其扶助民国之天职。”[1](p471~472)18日,非常国会通过《修正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将元帅制改为合议总裁制,复通电全国,称此次改组为“鉴于时局上之要求,而共认军政府改组之不可缓久矣”,并称仍以“回复约法之效力,维持国会之尊严,建设统一之基础,促进宪法之成立”为其目的。20日,非常国会选举孙中山、唐绍仪、伍廷芳、唐继尧、林葆怿、陆荣廷、岑春煊为总裁,随后又推岑春煊为主席总裁。此次改组,“表面上很昭示一种大公的形式,但是实际上的重心全在桂系”[12](p291),陆荣廷也因此而成为广州军政府的实际当家人。

①护法各省联合会成立时,推岑春煊为议和总代表,伍廷芳为外交总代表,唐绍仪为财政总代表,唐继尧、程璧光、陆荣廷为军事总代表,其中除岑春煊因在上海赋闲而积极于此外,伍廷芳、唐绍仪、程璧光格于其军政府总长身份不愿太过介入,陆荣廷和唐继尧也因各方反对未到广州。《中华民国史》第2编第2卷(彭明、周天度主编,中华书局1987年版)、《中华民国大事记》第1册(韩信夫、姜克夫主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6年版)、《中华民国史事纪要》(中华民国七年一至六月份,“中华民国史事纪要”编辑委员会编,“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台北1976年版)等论著均以1918年1月15日为联合会的成立日,唯《孙中山年谱长编》以1月20日为其成立日。

5月21日,孙中山离穗赴沪,临行前通电表示:“民主政治赖以维系不敝者,其根本存于法律,而机枢在于国会。必全国有共同遵守之大法,斯政治之举措有常轨;必国会能自由行使其职权,斯法律之效力能永固。所谓民治,所谓法治,其大本要旨在此……国人既知护法为急务,则务以贯彻终始。”[1](p480~481)孙中山仍坚持以“临时约法”和旧国会为张本的护法主张,但与西南地方实力派之间亦未完全决裂,而留有一定的回旋余地。7月5日,唐继尧、陆荣廷、岑春煊、伍廷芳、林葆怿宣布就总裁职。孙中山亦于当月复函非常国会,表示“改组军政府一案,已成过去问题”,自己“始终尊重国会,因而尊重贵会议。是以当选证书已经收受”。同时又致函伍廷芳、林葆怿、唐继尧、吴景濂等,表示“一息尚存,不忘救国。惟鉴于孤立无援之苦,诚不欲再蒙居先之诮,然亦当请从诸君之后,聊尽声援之责”。[1](p492~493)9月18日,孙中山派徐谦为其全权代表驻粤,处理与军政府有关事宜,从而保持了与军政府的正常联系,也为其后他再度南下广东护法,打下了一定基础。

四 护法运动中的孙中山与西南地方实力派

孙中山是中华民国的创立者,在其成长与革命生涯中,曾长期驻留于西方,耳濡目染于西方民主制度,认为“民主主义为世界自觉国民信奉之正义,议院政治为近代国家共由之正轨”[1](p348),故其毕生致力于在中国建立完善的共和民主制度,“纳举国之人于法轨,以自进于文明”[1](p499)。当段祺瑞决定废弃临时约法、另立政治架构之时,他毅然以“护法”为号召南下广东,重新踏上革命征程。

1918年   孙中山   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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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朝光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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