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的训政理念与民主政治
2009年04月29日 21:53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已有评论0

孙中山强调,一个好的党贵有好的主义、好的理想。在民国初年,全国政党林立,各有各的纲领和口号,但正如孙中山所说,其他的党都没有主义,只有国民党有主义,就是三民主义。其他的党的纲领之类的宣言,都只不过是应付时局的主张,而国民党所遵奉的三民主义,是可以贯彻久远的理想精神和奋斗目标。孙中山说:“本党党员固然不能说个个都好,但是相信本党的主义的确是适合中国国情,顺应世界潮流,建设新国家的一个最完全的主义(即三民主义──引者)[36]他坚信,全党若坚信此主义,并宣传到全国,使全国人都信服此主义,实行此主义,就能够“建设一个驾于欧美之上的真民国”。孙中山对主义的重要性之强调,可以说达到了极致。查孙中山晚年所有的著述,绝大多数都是反复申说他的三民主义。他极力要使党员都了解三民主义的精义,再通过党员的宣传,使全国人民了解三民主义的基本精神,他认为这是争取革命成功的首要条件。

有了好的主义,党员必须矢志遵信,奋斗实行。这就必须有坚强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前面说过,兴中会时期,孙中山未暇多用力于革命党的组织建设。同盟会时期,对此有所觉悟,但碍于客观环境,无法做到。民国以后,二次革命失败给孙中山刺激甚大。他觉得很多党员不肯听他的话,不服从他的领导,所以导致失败。当他在日本建立中华革命党时就特别强调严密的组织纪律,强调服从他的命令。但有些矫枉过正,弄得许多人接受不了,一度造成革命队伍的分裂。直到五四运动以后,他发现俄国共产党是个可以效法的榜样。他说:“从前和议不从事于有组织、有系统、有纪律的奋斗?因为未有模范,未有先例。”现在有了模范,有了成功的先例,就是俄国共产党。“盖俄国革命之能成功,全由于党员之奋斗。……故吾等欲革命成功,要学俄国的方法组织及训练,方有成功的希望。”[37]这是他下决心改组国民党的思想基础。国民党的改组,主要是学俄国的经验,受共产党的影响。同时也是吸收前此的经验教训。孙中山强调党要能团结奋斗,要有坚强的组织力和严格的纪律性。但不再采取中华革命党的办法,而是强调:“政党中最要紧的事是各位党员有一种精神结合。”[38]有了坚固的精神上的结合,才会有自觉的纪律。在强调党的纪律时,孙中山反复讲他的一个主张,就是党员必须牺牲个人的自由,必须贡献自己的能力。这样才能使党有自由,使党有能力。他说,从前的种种失败,皆因党员强调个人的自由,致使党涣散,无战斗力。今后要使党强大有力,完成革命,党员必须牺牲个人自由。这个意思,孙中山几乎在各种场合都反复加以强调。应当指出,强调革命党应当有严密的组织纪律,强调党员服从组织,有时为了组织的需要,革命事业的需要,牺牲个人的自由,这些都是有道理。但如果把这一点太绝对化了,把党员的个人自由与党的事业看成是完全不相容的,是对立的,在任何情况下,党员都必须牺牲个人自由,那就不妥当,不正确了。因为,如果不允许党员个性有任何发展的余地,各个党员都没有主动性和创造精神,完全不会独立思考,那样必定使这个党缺乏生机活力,就不会真正有战斗力了。而且问题还不止于此。孙中山还把这一原则扩及到党外,扩及到所有的人民,要求人们都要牺牲个人自由,以为国家民族争自由。这就会蕴藏很大的危险。孙中山作为革命党的领袖,他本人是个真诚的民主主义者。若是他所创立的革命党以后出现其他的领袖,他们不是真正的民主主义者,甚至有个人野心,那么孙中山用以推进三民主义的党,就会变成实现野心家的欲望的工具了。这种危险是确实存在的,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得这自然非孙中山始料所能及。

孙中山强调革命党的建设,集中地表现为“以党建国”和“以党治国”的理论。他说:“要改造国家,非有很大力量的政党是做不成功的。”“所以革命党现在的责任还是要先建国”。[39]所谓建国,在当时它的主要涵义一是要反对帝国主义,以谋国家的独立;二要打倒军阀以谋国家的统一。实现这一建国的任务之后,还要“以党治国”。孙中山说:“既取得政权树立政府之时,为制止国内反革命运动及各国帝国主义压制吾国民众胜利之阴谋,芟除实行国民党主义之一切障碍,更应以党为掌握政权之中枢。”[40]早在中华革命党时期,孙中山已经明确指出:“自革命军起义之日至宪法颁布之时,名曰革命时期;在此时期内,一切军国庶政,系归本党负完全责任”。[41]我们知道,按孙中山的设计,从军政到宪政,最关键的是训政这个时期,只有训政的任务完成了,才能过渡到宪政。到实行宪政之时,才完全由人民做主。训政时期是由革命党来训练人民,教他们学会自治,学会自己做主。所以,革命党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这个作用就是“以党治国”。

“以党建国”和“以党治国”,这里存在着一个最终能否把政权完全交给人民的问题,也就是存在着一个“以党专政”的危险。应该说,孙中山多少意识到了这一问题,这正是他的伟大之处,正是他比所有其他革命党人更高明的地方。早在同盟会时期,孙中山就指出,民权主义“这不止是我们革命之目标,并且是我们革命的时候所万万不可少的。”[42]意思就是说,革命党人本身不具备民权思想,那么革命成功,政权在握,就没有谁能保证他们愿意把政权交给人民。限于革命时期的具体条件,孙中山没有充分展开他这一极其可贵的思想,在实践中更难求贯彻这一精神。但孙中山头脑中这一思想是始终存在的。在国民党改组时期,孙中山指出,党要来训练人民,“然必须自己先受训练,然后至而能感化他人。”[43]他在《建国方略》中也说到,“夫吾人之组织革命党也,乃以之为先天之国家者也。后果由革命党而建成民国”。[44]意思很明显,革命党的目标是要造成一个民治的国家,所以革命党本身必须奉行民治主义,否则不会造出一个民治的国家来。他还告诫党员们说,党员担负着教育普通人民学会建设民权的国家的责任。“所以自命为先知先觉和后知后觉的人,便不可像日本人一样专为自己打算,要预先替人民打算,把全国的政权交到人民。”[45]

我们一再说,孙中山本人是一位真诚的民主主义者。他的思想的根本出发点都是为着人民。他承认中国人民知识不足,对民主不了解,不懂得管理国家大事。所以他主张训政,他强调担负训政责任的革命党必须谨遵三民主义,最后把权力交到人民。这也就是他对实现中国的民主政治的条件的总认识。

三、孙中山关于民主制度的构想与国民党的政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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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耿云志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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