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的训政理念与民主政治
2009年04月29日 21:53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已有评论0

所以,尽管屡受外侮,而仍 “举国愦愦,无人悟之,无人挽之”[22]。由此,他认为,国家积弱之故,“不得尽归咎于廊庙之上,即举国之士农工商亦当自任其过焉”。[23]当革命尚未发动,人民尚未觉醒,革命队伍尚未形成之时,孙中山更多地感受到人民不觉悟和蒙昧无知的一面。而当革命有所发动,革命队伍渐渐形成,并且已经建立革命组织,明确革命目标之后,特别是,当他同不赞成暴力革命,不赞成以民主共和为目标的立宪党派发生争论时,孙中山的认识和态度大为改变。立宪派反对暴力革命,反对以民主共和为目标,主要理由之一就是认为中国人民程度尚低,暴力革命起来,破坏则易,转入建设甚难;也是由于人民程度低,所以民主政治难以实行,勉强实行,易演成“暴民政治”。为了和立宪派划清政治界限,为了反驳立宪派的主张,孙中山和他的战友们极力证明,中国人民程度一点儿也不差。汪精卫、胡汉民、陈天华等都发表过多篇文章论证中国人民自古就有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很久以来就有自治的习惯。所以,推翻满清之后,民主政治乃是势在必然。孙中山也在多种场合大力证明,中国人民向来具有自由民权的性质。他说,立宪派“尝谓中国人无自由民权性质,仆曾力斥其谬,引中国乡族之自治,如自行断讼、自行保卫、自行教育、自行修理道路等事,虽不及今日西政之美,然可证中国人禀有民权之性质也。又中国人民向来不受政府之干涉,往来自如,出入不问;婚姻生死不报于官;户口门牌鲜注于册;甚至两邻械斗,为所欲为;此本自由之性质也。”[24]孙中山还认为,中国上古“三代之治实能得共和之神髓”,所以不能说“我国民无理想之资”,不能说“我国民无进取之气”,其有“慕古之意,正富有理想之证据,亦大有进步之机兆也”。[25]孙中山在另一处甚至还说到:“我们人民的程度比各国还要高些”,然而他实际所指的却是比较檀香山土人及南美黑人奴隶而言。[26]

孙中山这些说法,虽不能说完全错误,但终属“以辩术求快”,非深思熟虑、衷于事实之言。他所说的那些所谓自由,皆非近代民主政治下之自由,而是古代专制势力所不能及之时之地,人民以统治者鞭长莫及之故,而消极的“为所欲为”,是无政府状态下的自由。此种自由绝不足以建立近代民主政治。至于说古代所谓“三代之治实能得共和之神髓 ”,亦属似是而非之论。明白了这时期(兴中会和同盟会时期)孙中山有关中国人民程度很高的说法,基本都是因同立宪派辩论的需要,从而就不奇怪,经辛亥革命,进入民国后,何以他又累次强调中国人民不知不觉,强调必须由革命党去宣传教育人民,训练人民,使他们达到合格国民的程度。

辛亥革命前,孙中山大部分时间是在国外活动,所接触的主要是华侨,对中国社会、人民状态缺乏直接的观察和体验。民国以后,他回到国内,又身历革命的种种挫折,看到反动势力的一再猖獗。这时,他对中国社会和人民的状态有了新的认识。他觉得“中国国民四万万,其能明白了解共和之意义,有共和之思想者,尚不得谓多。”[27]他并且认为,正是由于“民众愚昧,惑溺邪说,义理不辨,向背失所,袁氏(指袁世凯──引者)势位赖以得保。”[28]五四运动以后,孙中山仍然认为,人民知识程度很低,他说:“中国现在不但工人没有知识,连号称知识阶级里面的人,也是一样没有知识。……我们要晓得,群众的知识是很低的。”[29]因为“人民知识没有普及,国家的民主的建设还没有基础”。[30]这里应特别注意,孙中山看到由于人民程度低,以致国家社会尚不具备建设民主政治的基础。这是1919年8月说的话,到了1921年6月,他总结“民国十年,一事无成”,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乃国民程度低浅,稍有变革,手足无措”。[31]在《建国方略》中,孙中山甚至说道:“中国人民知识程度之不足,……且加以数千年专制之毒深中乎人心,诚有比于美国黑奴及外来人民之知识尤为低下也。”[32]这一说法同我们前面引述的他辛亥革命前的一段话相比,真是一百八十度的转折。1923年孙中山在广州的一次讲演中更说道:“中国人大多数人的心理,‘宁为太平犬,不做乱离王’。”因为有这种心理,所以多不赞成革命党的行动,“若以大多数人解决问题,那只好从他们的希望,实行复辟了。”[33]这大概是孙中山民国时期对国民程度一种最悲观的估计。

我们必须承认,中国人民存在着严重的愚昧落后的一面,不承认是不正视事实。但估计过低,也是不妥当的。好在孙中山虽然认为人民程度太低,但他认为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和加以训练,使之提高程度,以适应建设民主共和国的需要。况且,孙中山明白地说过,无论人民程度如何低下,对“切身利害,皆能知能行也”。[34]故不致成为实行民主制度的障碍。关键是要有先知先觉的党来领导和训练他们。

于是,革命党在建设民主制度过程中的作用问题就被提出来了。

对革命党的作用,孙中山也有一个认识过程。在兴中会革命时期,,由于流亡海外,居无定所,为筹画和组织武装起义而到处奔走。对于革命党的组织建设,革命党的宣传工作,都难以充分开展,思想上也考虑得不深不细。到组织同盟会时期,开始有了新的认识。他认为要想推翻专制制度,建立共和新国,必须将所有革命力量联合起来,避免革命之后,出现割据纷争的局面。他说,“故现今之主义,总以相互联络为要。”[35]组织同盟会就是从这一思想出发。观其同盟会组织成立时的规划,可以看出;第一,是要使同盟会成为领导革命的全国统一的机关;第二,要使同盟会本身成为贯彻民主共和理想的中枢,它的机构设置颇有民主和权力制衡的意味。只是由于革命党所处的环境条件限制,同盟会未能按最初设想的那样充分发挥作用。但孙中山屡次强调他的革命程序分三步走的主张,而究竟能否贯彻这一主张最关键的就是革命党的作用。尤其是革命由军法到约法,通过约法过渡到宪法,这其中最要关节是第二步约法时期。此时期全靠革命党领导人民、教育和训练人民,完成自治,以为宪政实行建立可靠基础。如果没有过一个肩负领导责任的革命党,是决无可能的。但究竟应该建立一个怎样的革命党?怎样建立这样的革命党?在民国成立前,孙中山没有来得及形成系统的成熟的思想。直到民国成立之后,经过一段政党政治的演练,经历种种曲折和挫折,直到五四运动以后,借鉴俄国革命的经验,又受到新生的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孙中山才逐渐形成了系统的,比较成熟的“以党建国”和“以党治国”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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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耿云志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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