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打劫到收保护费:海盗如何控制盐业
2010年01月05日 18:37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文摘自《历史为何不忍细看》 作者:中国散文学会 编选 文欢 主编   出版:河南文艺出版社

《关东马贼》介绍说,专有一种“吃票”的土匪,一般不抢劫,不绑票,依仗雄厚的武力,在交通要隘、商旅必经的道口、山货下山必经的山门河口等地方设立关卡,对货主、商旅的货物加以提成。他们常在一个地方坐等吃票,或季节性派出喽临时设卡吃票。反抗者、逃避者、报官者命运难卜。

在19世纪60年代以后,东北东部、东南部开放,采参的、放山的、打猎的、淘金的、采药的、放排的,多得很。匪帮在路口、旅店、客栈、车铺、赌场、妓院、货栈、车站、码头、渡口等要隘地方设下暗卡、底线、坐线,经过者必须被吃。一般而言,吃票少则一成,最高三成。

可以想象,只要能够坐吃,土匪就不会辛辛苦苦地冒险抢劫。问题在于,要有许多人命和精神的投入,多年的苦心经营,拉好保护网,布下侦查网,铲*抗者,赶走竞争者,吃票制度才能有效建立。不过,一旦建立了这种制度,既得利益集团只需付出维护制度的成本就行了,不必再刀刀见血地苦干。那时,有能力抢劫却不必抢劫,甚至还要禁止抢劫。而处于低级阶段的土匪,只能靠抢劫为生,被迫过着刀头舐血的日子。如此一比,高下立见。

海盗如何控制盐业

海盗的情况也是如此。清朝乾隆嘉庆年间(1790年-1810年),经过几代人的潜伏发展,华南海盗进入了鼎盛时期。穆黛安在《华南海盗(1790-1810)》第五章中介绍了“海盗的进账”,总共开列了四条财路。抢劫和绑票属于临时性收入,是海盗早期收入的主要来源。征收税费则可以带来稳定的高收入,是海盗鼎盛时期的主要收入方式。作者讲述了这种收费体制的创建经过:

19世纪初,广东有22个盐场,其中大多数都位处该省最南端的州府——高州、雷州、琼州、廉州。大部分盐都是用帆船运往各地的。大型运盐船队每年四次集中于电白,将盐运往400英里之外的广州。

早在1796年,海盗便已开始涉足盐业。那时,小股海盗每隔一定时期就袭击一二艘盐船。后来,在西山军的旗帜下,随着其组织愈趋完善,技巧也愈趋熟练。他们已能集拢70至100艘船对整个运盐船队实施截击。到1801年时,他们更以300艘帆船组成的大型船队,明目张胆地袭击尚未离开电白港口的运盐船只。到1805年时,他们已足以控制运盐航线。因此,当时广州盐价猛涨,尽管皇帝下令各盐船均要配置乡勇护航,但收效甚微。盐商不久便发现,直接与海盗进行谈判,向他们交纳大笔费用以换取盐船的安全航行更为方便。

由于地方会党的帮助,海盗们成功地使得上述活动日趋完善,以至于每一艘开往广州的船只都发现,不购买保险费就难以成行。海盗收取保险费的比率是100包盐交纳50元。有时候,海盗甚至还为交纳保护费的船只护航。1805年,一支运盐船队每船向海盗交付200西班牙银元,海盗便将其护送至广州。通过收取盐船保护费,海盗一年四季便有了固定的收入来源。

为了使这一收入来源不至枯竭,海盗毫不客气地对那些不愿听命的船只进行打击。一旦实施这种打击,其行为是十分残忍的。1805年6月28日,在大洲盐场,有70艘进行抵抗的官盐船被海盗焚毁。几天后,另有110艘盐船又被化为灰烬。同年9月13日,120艘海盗船袭击并焚毁了停在电白港的90艘盐船。至该年年底,不在海盗控制中的官盐船仅有4艘。随着保护费的不断缴纳和收取,海盗和盐商之间的关系也在不断加强。最终,盐商甚至开始将粮食给养和武器弹药提供给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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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散文学会 编选 文欢 主编   编辑: 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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