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导、富教、一统、愚民:先秦文化思想谈
2010年01月19日 18:29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这里说得十分明白,孔子所以诛少正卯,是因为少正卯身犯五恶(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须非而泽),而且“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构成了对孔子学说的现实威胁,故而罪不容赦,不可不诛。

这里真的是在讲历史故事吗?否。实际是在以古喻今。试看荀子生活的时代,众家诸子谁人不在如少正卯那样聚徒成群、饰邪营众、反是(即反孔子之道)独立?“假今之世,饰邪说、文奸言,以泉乱天下,高宇鬼琐,使天下混然不知是非治乱之所在者有人矣。”如被荀子点名批判的魏牟、陈仲、史鱿、墨翟、填到、田骄、惠施、邓析者流,以及被荀子视作冒称孔子信徒而实际背离了孔子正道的子思、孟柯之属,他们全都各抱其说,而且他们的学说又都经过了精心文饰,“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在荀子眼中,这些少、全都属于和少正卯一类的人物,是小人之泉雄也,应该仿效当年孔子诛少正卯的故事。将他们一一诛除。

荀子主张用杀人的办法来统一思想和学术,这比孟子的办法要干脆利落得多,不过同时,儒家学派一向挂在自己脸上的那块“仁者爱人”的遮羞布,却再也挂不住了。

6.韩非子

曾经作过荀子的学生韩非,提出了更加彻底和全面的统一言论、思想和学术的措施。韩非继承了前辈法家商轶等人的“法教”思想,在其著作中主张谁行更严格的法令教育。他认为,法令教育禁奸止邪的作用比其他方式的教育都大得多: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憔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夫以父母之爱、乡人之行、师长之智,三美加焉,而终不动,其胫毛不改。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

由这个不才之子的改邪归正的事例,韩非论证了法令教育门威力。池要求把法令教育普遍推开,施之于全社会。

在韩非心目中的理想国度里,国君的法令居于高于一切的地位,人们旧言行皆轧于法令,没有思想、言论的自由;

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贵者也。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轧于法者必禁。

韩非主张国君要以法令作教材,以官吏作教师,对百姓进行普遍的法令教育:“明主之国,… … 以法为教,… … 以吏为师,… …是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轧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为勇者,尽之于军。通过执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文化教育政策,把人们的思想、言谈乃至行动,全部统一到国君的法令上去。

在韩非看来,法令乃人主所立,是为‘公”;它与“私”是相互对立的。因而既立了法令,自然就不再允许那些属于“私”的东西存在了:夫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矣。

他提出废弃私学的主张,认为除了帮国君立法的法术之士外,取消其他所有的私学。那些以‘藏书策、习谈论、聚徒役、服文学而议说”的儒、墨、道、纵横等派的学者和言谈者,人主最好躲他们远远的,而且要把他们的学说取缔。“去其身而息其端。”之所以要这样做,是因为私学与国君法令不能同时并存,”夫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

韩非还提出了更加彻底地根除私学的办法供统治者参考,那就是“禁其行”、“破其群”、“散其党”,将私家学派统统解散,不许他们再活动。另外,他还着意称赞当年秦孝公采纳商鞍建议“播《诗》 、《书》 以明法令”的作法。希望当今的人主起而效法,将私学赖以立论和惑众的“先王之语”,如《诗》 、《书》一类书籍烧个一干二净。韩非的本意,是想使其他的学派全都匿迹消声,而让自己的法术之学能独行于世。举卜非上述的文化专制思想,对以赢政为代表的秦统治阶级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二、 愚民说

愚民说是一种主张使人们陷于愚昧而便于统治的学术观点。愚民,是先秦一些思想家多次谈到的一个话题。

1. 老子

老子认为,民众所以难以统治,是由于他们知识太多的缘故。所以治民的最佳办法,是绝学、弃智。民众只有无知,才能无欲。无知无欲,才能民心不乱。他说: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老子还说,善于治民的统治者,不是教民众聪明起来,而是让民众保持愚昧:古之善为道者,非也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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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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