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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得与国际标准接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复方青蒿素类抗疟药实际最初是由中国人发明的。但国内有关单位发明后,将专利出卖给了外国公司,购买专利的外国企业为了打开销路,于是设法打压单方青蒿素类抗疟药。
中信公司是当年第一个将复方青蒿素类药专利转让给瑞士诺华公司的,在此问题上,该公司受到的指责最多。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中信公司负责与诺华公司合作的项目经理刘天伟。
一听到记者提出这个问题,刘天伟就语气坚定地表示,当年中信公司出让专利不但没有错,而且还是推广和壮大青蒿素类药品的必须之举动。
根据刘天伟的介绍,中国的多个青蒿素类单方药1985年上市销售之后,从来没有经过世界卫生组织这一主流的官方销售渠道,一直都在当地找经销商销售。直到2005年12月,青蒿琥酯单方片剂(单方青蒿素类抗疟药的一种)才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的质量预认证。如果深入研究就会发现,与国际标准的差距,是中国药品走向国际市场的重大障碍。“要想与国际标准接轨,搞短平快,是绝对不行的。”刘天伟说。
当年出让专利没有错
刘天伟说,20世纪90年代初,青蒿素类单方药品作为一类新药在中国国内备受企业推崇,复方药并不受重视,“而药品的产业化,即从专利到市场需要大量的投资以及经验,中国当时这些条件都不具备,因此转让专利是非常聪明而实际的方法。”复方蒿甲醚是第一个青蒿素类复方药品,如果没有诺华公司的帮助和资金支持,“早就成为垃圾专利了”,肯定无法在国际上获得声誉。而且,中国的发明原创单位目前从这个发明专利上,获取的收益已经超过了6000万元人民币,这对中国原创药品来说,是相当罕见的。
“当年,很多圈内人并不接受复方蒿甲醚,认为它是雕虫小技,只有诺华制药公司的专家在评估之后,认可它是国际上一项有价值的发明,这才使它得以生存下来。”刘天伟说。
刘天伟最后说,目前单方药还能带来利润,一旦世界卫生组织限制单方青蒿素,的确对国内有关企业非常不利。但不能只着眼于现在,中国企业在单方闯荡了20多年后也应当具备了在国际市场上运作的经验。“单方药迟早要退出历史舞台,中国制药企业已经失去了很多的时间和机会。当务之急是,应该在政府的支持下,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提高让世卫组织早日认可国内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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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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