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奸陈公博被枪决前写给蒋介石的自白书(图)
2009年04月16日 10:46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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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党务求团结,不但我在实业部四年如此,就是我离开实业部也是如此。我还记得我离开实业部后,张岳军曾奉蒋先生之命,征求我做意大利大使的同意,我坚辞不就,固然我的母亲太老,我不愿意离开她,同时我深怕离国太远,而汪先生又离国治疗,易为造谣者制造谣言的机会。党内的谣言一生,结果有时非意料所及。我离实业部以至“八·一 三”事变,始终未离南京一步,这是我力求党内团结的苦衷,当时或者没有人会了解的。

在民国二十七年我们退到汉口时候,党的统一呼声又起。

我记得有一次陈立夫和陈辞修两先生来德明饭店看我,陈辞修先生说:过去党的纠纷,我们三个人都应该负责任。我笑说:在民国二十一年以前,可以说我应该负完全责任;在二 十一年以后,我绝不负任何责任。立夫先生也说:这几年来,公博先生实在没有负责。党的统一是我极端赞同的,不必等到二十七年,我在二十一年已经开始以静默的态度而等时机的来临了。其实在我历年的回忆,在每次纠纷当中,我都不是居于发动地位,而结果每一次都变成首要。例如十六年宁汉分立,我在南昌主张国府和总司令部都迁汉,当时我知道共党并没有多大力量,总想以国府与总司令部同时迁汉,可以镇压下去,但后来毕竟引起宁汉分立。在十分年自《革命评论》停版以后,到了欧洲,本想作久居之计,后来汪先生和汪夫人促我回国,遂有张桂军之役和扩大会议。至今回 忆,自己也觉有些不可思议。我叙述这些经过,我并非诿过,并非卸责,因叙述之便,不禁引起这么的感想。

至二十七年的十一月底罢,时间我已记忆不清了,我又接汪先生从重庆来一个电报,叫我立刻至重庆。我到重庆时,汪先生告诉我,中日和平已经成熟,近卫已表示了几个原则:一、承认满洲国。二、内蒙共同防共。三、华北经济合作。四、取消租界及领事裁判权。五、相互不赔款。中国如答应,则日本于两年内撤兵。我对于第四、五两原则没有意见外,其余第一、第二、第三等原则都不赞同,尤其不赞成的是汪先生离开重庆。我的大原则是“ 党不可分、国必统一”。党的分裂痛苦,我已受够了。我们要救国才组织党,今党不断分裂,救国更何从谈起?汪先生说:中国的国力已不能再战了,非设法和平不可了。我在重庆主和,人家必误会,以为是政府的主张,这是于政府不利的。我若离开重庆,则是我个人的主张,如交涉有好的条件,然后政府才接受。而且,假使敌人再攻重庆,我们便要亡国,我们难道袖手以待亡国吗?现在我们已无路再退,再退只有退西北,我们结果必为共产党的俘虏。当时我已辩无可辩,我说:我在二十六年底奉蒋先生之命至欧洲,当时原可以不必急急归国,当日很多人在欧美多借口办理外交或采购物资,消遥海外,以待世变。我不忍各同志在国内挣扎苦斗,故愿同甘共苦,匆匆求归。我的志愿如此,我宁愿真到了这个时期,一同牺牲算了。汪先生说:我们革命党死何足惧,难道眼前看几千万的老百姓也跟着我们同死吗?汪夫人这时说:好了,我们一定走的。你不走时,一个人留在此地好了。我们辩论,到了此时,已经无法可辩,我已无法阻汪先生离渝,至于以后怎样,我不得不再考虑。

汪先生是决定于十二月二十左右离渝了,我回成都以后,苦闷达于极度,第一,想到我不随汪先生走,不难人家看作我个人在内地作汪先生内应的工作,就是不这样看法,我也不忍眼看各人在我面前大骂汪先生。第二,想到我若跟汪先生走罢,数年来我苦心孤诣、隐忍自重以求党的统一的苦衷尽付流水。第三,我更想到:倘然是和平成功,东北是丢了,内蒙共同防共也等于丢了,所谓华北经济合作也等于共有,于中国前途绝无好处。自回成都以后,每夜都不能合眼,我只有最后一个希望,即离川以后,以个人的努力,阻止汪先生组织政府,更希望党对汪先生的制裁能够缓和,减少汪先生的冲动,这样我可以从容努力。如果汪先生能够中途中止他的行动,这是旦夕所祈求的。时日已记不清楚,大概在十二月十三、四左右,汪先生派一个副官来成都通知我,叫我务于十八日到昆明。我因天气关系,延至二十日始由成都飞云南,但汪先生已先一日赴河内,我只好赴河内。到了河内,我写了一封信呈蒋先生,托张岳军和朱骝先两先生转呈,中间略述我的主张,并盼党能对汪先生宽大,使我得尽最后的努力。

在河内住了几天,近卫声明已发出,汪先生起草一个答复,交周佛海、陶希圣和我三个人带香港发表,是即所谓艳电。我临行之时,力劝汪先生不要离河内,并且不要和日本人来往,以示无他。我回到香港以后,心想我的心愿已了,只求汪先生不要再有行动,或者可以得重庆各同志的谅解。

中央党部终于二十八年一月一日对汪先生下了处分了,末后更有曾仲鸣之死,我想我劝汪先生不要离开河内的主张怕又会中变了,我那时悲观达于极点,想请汪先生不要离开河内恐怕不能实现了。我那时真足感觉人微言轻,以我和汪先生二十年的关系不能阻他离渝,以六年来苦心孤诣以求党的团结统一而败于一旦,我尚有何话可说?恰值我的母亲病重,我遂闭门不出,更不表示意见。不久听见汪先生赴沪了,而且更听见汪先生要到日本了,我忍不住,打一个电报给汪先生,那个电文我已不存,我只记得大意,说以先生的地位万不宜赴日,并且最后一句话说得很严重的:先生如此,何以面对国人?汪先生复我一电,说弟为国家、人民而赴日,有何不可以对国人?而且在此国家败亡之时,更不计及个人地位。我接到这个电报,又只有长叹而已。

大概是二十八年夏末罢,汪先生到了广州,叫我到广州一行,并且派人对我说,他和日本已定有一种君子协定,他不求我赞成,只希望一见,以便讨论。我到广州住了两三天,汪先生出示中日的君子协定,现在内容我也记不清,大致和近卫声明及后来的中日基本条约差不多,我终认为不满,非中国所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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