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洋浦风波”
有人慷慨激昂,将海南特区有偿出让30平方公里土地使用权的商业行为与晚清政府在英国武力胁迫下割让香港的丧权辱国行为相提并论。且痛声疾呼:此举若成事实,国家主权何在?民族尊严何在?
洋浦问题又一次震动了人们对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敏感神经。
1988年4月,海南建省,并成为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省政府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参考国际通行的商业惯例,提出了引进外资,由外商成片开发,设立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大胆设想。
1988年6月,海南省政府与熊谷组(香港)有限公司达成初步协议。协议确定,海南在洋浦半岛上划出30平方公里的土地作为开发区,其土地使用权一次性出让给熊谷组(香港)有限公司,期限为70年;区内一切基础设施建设及招商全部由外商负责。毫无疑问,像洋浦这样大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并且由外商投资成片开发,其面积之大,期限之长,灵活度之高,无疑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对外开放的最高程度的举措。这一消息在《人民日报》及其海外版披露后,立刻引起国内外舆论的广泛传播。海外舆论把洋浦的这一开发模式看成是中国政府在改革开放政策上的重大突破。
作为国家批准的最大的一个外商成片开发的外向型工业区,洋浦开发与建设大特区几乎是被同时摆到桌面上来的。由一家国外大财团进行大面积的承包,进行基础设施的系统开发,再由外商去招商引资,建设实业项目,取得综合补偿,这便是洋浦开发的基本内涵。
“洋浦模式”的独特之处,一是国内最早的将开发区大面积土地由外国大财团承包的地区;二是这片土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实行近于国际自由港的政策。中国以往搞特区、开发区都是自己出钱进行设施建设,而后招商办企业。洋浦模式却是依靠外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再由其招商。这在当时中国的对外开放中是个了不起的突破。《了望》当时撰文评价:“洋浦模式”作为一条全新的思路,不仅使洋浦本身跃上了一个新的高度,从一定意义上看也使中国的对外开放跃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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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柔 然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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