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009年03月11日 16:03 】 【打印

(四)旅游业

以创建中国旅游城市为目标,突出休闲渡假旅游、工业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挖掘黄石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旅游资源,打造铜绿山古铜矿遗址、黄石国家矿山公园、磁湖风景名胜区三大旅游品牌。实施政府主导旅游业发展战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开发环磁湖都市休闲旅游区、阳新仙岛湖休闲旅游区、东方山佛教文化旅游区、大冶青铜文化旅游区和阳新生态古民居旅游区等重点旅游景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形成具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旅游目的地,塑造“青铜故里、山水黄石”旅游城市形象。到2010年,全市旅游总收入争取突破26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五)金融保险业

进一步提升全市金融保险管理水平,增强金融保险服务与保障能力;继续扩大间接融资,规范发展直接融资,支持企业积极进入证券、债券等资本市场融资,不断拓宽市场融资渠道,扩大市场融资规模;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加快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发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六)信息服务业

继续抓好“数字黄石”工程建设,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在政府管理、社会公共服务、金融、财税、贸易等领域应用步伐,带动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加大信息服务业投入力度,加强现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发展和完善高速宽带传输网络,进一步提高互联网和数字电视普及率,提高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程度,建设全市综合信息平台。

(七)房地产业

进一步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完善房地产用地管理制度,提高房地产开发的科技含量,推进住宅建设向信息化、智能化、生态型和节能型方向发展。在鼓励发展中高档商品房的基础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设一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重点实施一批生态住宅区、节能型住宅区和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市民的住房需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严格按照旧城改造规划,坚持高起点、整片开发。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培育和发展二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市房地产开发总投资达到80亿元。

(八)中介服务业

积极培育和发展会计、律师、审计、资产评估、税务代理、产权交易、专利、房屋征地和公证仲裁等市场性中介组织和科技中介组织;规范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引导文体服务中介组织建设;加强中介组织自律体系建设,规范行业执业行为,引导中介组织向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九)社区服务业??? 积极发展以预防、保健医疗服务、文化服务、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为重点的社区服务业,推进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实现社区服务网络化,形成“困有所帮、难有所助、需有所应”的社区服务格局。

六、科技、教育和人才

确立科技教育优先发展的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着眼于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促进科技教育和人才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一)科技

坚持“自主创新、支撑发展、引导未来”的方针,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摆在科技工作的核心位置,以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开发为重点,促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强化科学普及工作,大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到2010年,科技进步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5%。

1、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围绕黄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先推动冶金、建材、机械、纺织服装等重点产业和能源、资源、环保等重点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应用研究开发。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选择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技术、激光技术、新材料技术和农林动植物新品种选育等,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开展科技攻关,力争取得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和发明专利,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

2、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面向行业、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攻关项目,加强科技资源整合与利用,建设一批高水平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推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工程化开发,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中间试验薄弱环节,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完善科研保障和技术创新服务设施,建设社会化的创新服务网络和平台。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鼓励科技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重奖在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引导和扶持创立民营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支持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加速技术要素市场化进程,培育、扶持、规范和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促进科技人才的合理流动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大力实施产学研工程,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联合与协作,推进联合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引进项目的消化创新。

3、科学普及。充分发挥各级科协的组织协调作用,调动科技社团和科普志愿者的积极性,认真实施“科学素质工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提高全民科学技术素质。进一步完善科普工作体系,增加科普投入,加强科普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建设工程。

(二)教育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方针,合理调整和配置教育资源,巩固基础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

1、基础教育。进一步巩固提高以农村为重点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认真解决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调整优化教育结构,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引导、规范普通高中发展,促进基础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改革基础教育考试制度和评价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施城市薄弱学校改造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农村中学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和素质提高工程,建立和完善城市教师到农村任教制度。

2、职业教育。以创办黄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培育优质品牌中职学校为重点,大力实施技工人才振兴计划,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依托高职学院、中职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加快构建形式多样、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网络,依法引导、鼓励和规范民办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大力发展订单培养,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加快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支持优质品牌职业学校实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

3、高等教育。积极支持湖北师院创建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支持黄石理工学院加快发展。加强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瞄准国内同学科先进水平,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学科,鼓励和支持高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不断提升高等教育水平和档次。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多形式、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人才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强化“以人为本、人才至上”和“人才资本优先投入”观念,构建政府驱动、市场主导的人才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人才支撑体系。

1、人才培养。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加快培养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新经济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应用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拔一批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干部、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通过岗位继续教育和外派深造、出国留学等形式,加快现有人才知识更新步伐,改善知识结构,盘活现有人才存量。

2、人才引进。积极引进发展高技术产业所需的高级科研人才和法律、金融、外贸、咨询、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人才,通过政策导向、市场配置等手段不断优化人才增量。围绕重点学科、重点课题、重大工程建设面向全国招聘一批人才。

3、人才使用。打破论资排辈的选人、用人制度,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把知识、技术、专利、管理等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机制,努力形成能充分体现人才价值,创新光荣、创新可贵、创造无价的氛围,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政策环境。

七、社会事业

(一)人口

重点加强农村和城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进一步健全、巩固和发展市、县、乡、村人口计生技术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大力开展优生服务,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确保所有育龄人口较好地享受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逐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女户、计划生育特困户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引导人们转变生育观念。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人工流产等不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到2010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左右,建立市、县、乡、村四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并联网。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积极发展老年事业。

(二)人民生活

通过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农村经济和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证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重视解决城镇低收入阶层和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建立健全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在经济发展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调节收入分配各项政策,重视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逐步建立和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等三项制度,使劳动者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格相适应。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进一步提高居民吃穿用等基本生活质量和消费水平,建立健全各类市场以及公共饮食行业食品安全准入制度,杜绝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医疗卫生

以预防保健、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的建设,提高对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助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合理配置农村卫生医疗资源,在保障基本医疗服务需要的基础上,发展适应不同群体医疗需求、多种类型的医疗保健服务,形成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社区医疗保健功能,以建立“惠民医院”为载体,创建城市未纳入医保的低收入人群医疗保障体系,建立特困人群医疗救助制度,认真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快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对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及人畜共患疾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加大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力度,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十一五”期间,重点加强城市社区卫生设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惠民医院和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所、结防院(所)等卫生设施建设项目。

(四)广播电视

按照“管理体制基本理顺、运作机制充满活力、舆论宣传形式多样、事业产业全面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的发展目标,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有线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工程、乡镇有线电视光缆环网三期、广播电视微波数字化改造等主要项目。到2008年基本实现有线电视用户模拟平台整体向数字平台平移,到2010年全市有线电视用户达到50万户,数字广播电视用户达到22万户。

(五)体育

继续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坚持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全面增强人民体质。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兴办相结合,加快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多层次健身设施、特色体育项目、国民体质监测站(点)、社会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努力实现群众体育组织网络社会化、场地设施多样化、健身指导科学化、体育活动生活化。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完善运动项目管理和体育竞赛管理体系,加大体育科研投入,提高竞技体育水平,为国家和省输送更多的高水平后备人才。加大体育公共设施建设力度,建设黄石体育中心等设施。

(六)文化及精神文明建设

1、文化事业。坚持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相协调,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文化艺术人才培养,进一步繁荣新闻、宣传、文艺、图书、档案等文化事业。大力推进以社区、乡镇为重点的基层文化建设,创新基层文化活动形式,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以“五个一工程”和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为龙头,以迎接和筹备第八届中国艺术节为契机,积极推动地方文化艺术的继承和创新,扶持高雅艺术和民间优秀艺术创作,鼓励面向农村的各种文艺活动。加强对优秀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利用,完成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建档和保护规划编制,挖掘整合历史文化资源,打造独具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将文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文化资源与经济优势的对接。“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博物馆、图书馆迁建和社区、乡镇文化站改造等主要文化设施项目。

2、文化产业。重点突出文化旅游、体育休闲、影视传媒、民间工艺等行业,大力发展教育、培训、文化、体育、娱乐、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艺美术等大文化产业,鼓励各种社会资金投入文化产业,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文化企业。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规范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引导文化企业走规模化、品牌化和连锁经营的发展道路。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制作、走私、贩卖、销售盗版音像制品活动,培育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

3、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重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建设为落脚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公共秩序。重点抓好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家庭、文明街道、文明社区和文明乡镇创建活动。依法建设“诚信黄石”,综合运用宣传舆论工具开展诚信教育,建立社会信用调查、评估、惩戒、褒奖机制,提高社会的信用度。认真组织实施《黄石市妇女发展规划》、《黄石市儿童发展规划》,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七)民主与法制建设

1、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在民主参政和管理社会事务中的参与、监督作用。积极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努力探索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维护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行和规范政务、厂务、村务、校务公开,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2、依法治市。建立和完善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地方性规章制度体系,规范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从严治政,依法行政。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评议考核制度和违法行政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为城乡贫弱者提供法律服务,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保障,强化司法监督,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廉政建设法制化。

3、公共安全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重点加快车管所建设,尽快修建完善新建道路的交通标线、信号灯、交通智能化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加大消防投入,建立城市消防培训中心等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全面加强治安防范基础设施建设,在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特别是反恐怖工作重点目标建立完善各种物防、技防设施。建立城市应急指挥中心,提高全市应急处置能力。

4、社会稳定。积极宣传和贯彻《信访条例》,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坚决取缔邪教组织。加强以城镇治安、市容卫生、交通秩序和外来人口管理为重点的城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

5、国防动员和“双拥”工作。积极支持驻黄部队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高度重视和开展国防教育,提高全民国防意识,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和国防动员工作,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法制化建设。依法妥善安置退伍、转业军人和随军家属,大力开展军民共建、警民共建活动。

   编辑: 王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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