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优化配置国土资源
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提高可持续发展的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十一五”期间,重点加强对土地特别是耕地、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管理,建立资源可循环利用的长效机制。
1、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十一五”期间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布局,积极探索节约和集约用地的新途径、新办法,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保持适度的建设用地供应,保障城镇建设和项目建设需要。加强土地整理,实施矿山废弃地、废弃矿井复垦回填工程,强化土地复垦制度,节约土地资源。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逐步形成以商业性勘查为主体,公益性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评价与商业性勘查互补的矿产资源勘查调查机制,努力发现一批新矿产地,使资源储量有较大增长、资源耗竭矿山的储量得到补充。认真贯彻“有限开发、有序开发和有偿开发”的方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合理控制矿产资源开发总量,严禁乱挖滥采行为,鼓励优先开发可再生资源、可循环利用资源、可综合利用资源。
(三)节约型社会建设
1、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和节能降耗技术。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产业,推进全社会节能节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重点加强冶金、建材、能源等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管理,在企业内部广泛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使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量有明显下降。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和重点耗能大户的节能降耗,确保“十一五”期间单位综合能耗下降目标的完成。积极推进交通运输、商业民用领域和政府机构的节能,加强农业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提高灌溉利用率。依法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到2010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100%实施建筑节能,市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达到15%。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到2010年,新墙材推广面在90%以上,实心粘土砖禁用率达到100%。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制定黄石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探索相关产业链条的循环模式,按照企业内部小循环、行业之间产业链接中循环和全社会层次上的大循环三个层次,构建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发展循环经济的试点工作,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2010年,全市建成10到20家具有较高资源生产率、较低污染排放率的循环型企业,建成1到3家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产业园区。大力推广尾砂矿综合利用技术、能源节约替代技术和固体废弃物、水循环利用新技术。到2010年,全市粉煤灰、烟道灰、炉渣的回收利用率在90%以上,煤矸石再利用率在60%以上。
十一、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
(一)促进就业
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劳动者统筹就业,保持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1、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宽和延伸再就业政策,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机制,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主辅分离等扶持再就业政策,形成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就业政策体系。
2、拓展就业渠道。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服务业,鼓励城乡集体、个体私营企业发展,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兴办经济实体自谋职业。
3、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把职业培训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有重点地组织实施再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转移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统筹城乡劳动者就业,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以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为重点,建立“金保工程”。
(二)社会保险
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提高支出比重,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
1、养老保险。继续完善配套政策,规范个人帐户管理,建立起比较规范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体系。
2、失业保险。建立失业保险待遇与缴费适当挂钩机制,通过将失业保险基金适当用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基本形成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促进再就业机制。
3、医疗保险。基本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统筹、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四位一体的医疗保险体系,初步建立适合不同人群特点和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健全医疗保险服务体系。
4、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制定公务员工伤保险制度,使工伤保险覆盖到全市各类用人单位。
5、生育保险。合理控制生育保障水平,规范生育保险项目给付条件和给付标准。建立公务员生育保险制度,逐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强化基金管理,提高生育保险保障能力。
(三)社会福利
推进福利事业社会化进程,加大社会福利投入力度,加强福利院、老年公寓、殡葬场所和优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福星工程”建设,以提高集中供养比例为重点,完善乡镇福利院配套设施。“十一五”期间,城乡各类福利机构的床位数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重点抓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和加强基层组织两项工作,解决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等问题,提高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水平。
(四)社会救助
进一步加强救灾救济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灾害救助和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扎实推进农村特困户的救助工作,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家庭、艾滋病和血吸虫病致困家庭纳入特困救助范围,坚持严格政策、阳光操作、规范管理。健全和完善城乡贫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体系,对城市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患重大疾病的进行医疗救助。健全和完善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救灾机制,逐步提高社会救济标准,健全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机制,规范社会捐赠,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
(五)安全生产
健全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等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和安全监控体系,加大重大事故预警、防范、控制技术装备等方面的投入。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辩识和风险评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和监控信息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加大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特种设备、交通运输和职业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整治力度。推广安全生产技术装备与新工艺、新材料,促进安全科技成果产业化,大力发展劳动防护用品产业,提高职工个体防护装备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装备配置。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资源,督促企业建立应急处置预案,构建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全市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十二、规划实施
(一)规划实施机制?
本规划纲要是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主要体现政府的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是政府引导市场、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依据。发挥“十一五”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作用,围绕本纲要的目标和任务,编制和实施重点专项规划、行业规划。本纲要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要通过深入宣传,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府意图与政策导向,关心和参与规划实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编制和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财政年度预算,分年度落实本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认真制定具体措施,贯彻落实本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
(二)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实现本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主要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同时,政府要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完善公共财政政策、贯彻落实产业政策、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建设,为规划实施提供保障。
1、完善公共财政政策。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合理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市级财政支出向农村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地区、困难群众倾斜。加强政府对投资项目的引导。逐年增加财政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投入,加大对工业、农业产业化和商贸市场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政府在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水利、交通、能源、信息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或直接投资建设一批重点工程。
2、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结合黄石实际,适时制定黄石市支持鼓励和限制产业实施目录。按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加强对全市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城乡协调发展、技术创新、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等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提高政策调节经济运行效果。
3、加强重点建设。为了实现本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必须实施一批有利于发挥黄石产业优势,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促进经济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工程。“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重点项目386项,总投资约850亿元,其中,工业结构调整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187项,总投资约367亿元;能源及交通设施建设项目69项,总投资约280亿元;农业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7项,总投资约20亿元;服务业及市场建设项目13项,总投资约25亿元;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建设项目30项,总投资约41亿元;市政设施建设项目33项,总投资约76亿元;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17项,总投资约41亿元。
(三)评估修订机制
市发改委要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定期向市政府报告,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在规划实施的中期,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经中期评估需要修订本规划时,修订方案要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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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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