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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樟高速7公里收费10元 收费单位称被误解


来源:法治周末

“7公里收10元,太贵了!”不久前,江西省南昌市政协委员万田江提交了一份议案,呼吁昌樟高速昌西南收费站到生米收费站的收费标准下调,再次引发民众对高速公路收费问题的关注。

昌樟高速公路因昌西南收费站周孝清摄

原标题:“7公里收费10元,太贵了”

昌樟高速公路因昌西南收费站南移,昌西南与生米两收费站点之间的距离缩短,但收费标准仍按原审批的文件执行,引发质疑和不满——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周孝清 记者黄辉 发自江西南昌

“7公里收10元,太贵了!”不久前,江西省南昌市政协委员万田江提交了一份议案,呼吁昌樟高速昌西南收费站到生米收费站的收费标准下调,再次引发民众对高速公路收费问题的关注。

该段高速公路因昌西南收费站南移,昌西南与生米两收费站点之间的距离发生了变化:里程缩短,但收费标准仍按原审批的文件执行,没有重新作出调整,市民对此收费行为普遍抱怨不合理。对此,收费单位则解释称,收费站迁址并未改变辆通行的起始里程,其收费符合国家规定,“多收”过路费只是市民的误解。

进站给卡出站付费。在民众的潜意识中,高速公路收费应按收费站点之间的距离计费。记者调查发现,伴随着城市的发展扩张,一些高速公路收费站出现迁移已成为常态。但因收费站迁移收费标准不变,市民难以接受而引发质疑收费不公平、不合理的声音从未间断。

收费站外迁收费标准不变

2007年1月16日,为扩大城市规模,减轻过境交通压力,南昌市政府规划投建的西外环高速公路正式通车。

西外环高速公路两头将昌九高速和昌樟高速相互连接。2006年12月7日,江西省政府对此专门召开协调会,撤销了昌九高速蛟桥收费站和昌九高速雷公坳收费站,将原舍里甲收费站北移8.9公里至乐化镇枫林设立昌北收费站,将昌樟高速原省庄收费站南移12.9公里至生米镇长岗设立昌西南收费站,此两收费站产权归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粤高速”)所有,并交由该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和管理。

收费站外移,原批准的收费期限、收票标准保持不变。此后,进站往返的市民开始对昌樟高速从昌西南收费站到生米收费站7公里收费10元的过路费产生质疑。

只要不进昌西南收费站,从昌北收费站到昌西南收费站这一段(取名“枫生高速”)免费通行,且有多个路口开放,给市民通行带来了方便。但只要进入昌西南收费站出生米收费站就要收费10元,相当于让经过昌西南收费站到生米收费站这7公里路程的车辆,承担了枫生高速路段的通行费。过往的市民说,“如此收费太不公平。”

“车辆每次来回要花去20元,一年下来要花几十万元的通行费,还不如自己花钱另修一条路。”生米镇一搅拌站负责人向记者倒苦水,从昌西南收费站进入生米镇本是最快且最好走的路,搅拌站的车辆多、来回运料趟数也频繁,7公里收取10元不划算,只好自费修路选择绕行。

如此收费,除市民不愿买单之外,对途经生米收费站出口的流湖、厚田两个乡镇的经济发展造成直接影响。

7公里10元的通行费还“吓跑”过有意来投资的客商。流湖乡政府办公室主任邹选兵告诉记者,曾经有一家农林企业计划到该镇建厂,但考虑到过路费导致运输成本过高,无奈最后打消了念头。

邹选兵透露,流湖乡政府曾多次与高速公路部门交涉,希望能协商收费问题,但都没有结果。“高速公路就这么点距离,收10元钱大家都很难接受。”

厚田乡的村民对这笔通行费也“喊贵”。厚田乡政府办主任邹龙德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整个厚田乡车辆约900辆,从事营运谋生的车辆就有200多辆,所有车辆每年的通行费要花去100多万元。

“我们这里的大棚蔬菜种植大户,每天凌晨都要把菜运到南昌市区的蔬菜批发市场,每天来回的这笔过路费让不少种植户头疼不已。”邹龙德感叹道。

新建县一名不愿具名的干部表示:“金燕国际温泉城、厚田沙漠这两个旅游点都在枫生高速公路旁,7公里10元的通行费同样制约了旅游项目的竞争力。”

“按照我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轿车通行费标准为每公里0.4元,但无论是之前的政协委员提案还是当地政府交涉,这段7公里长的高速公路,10元的过路费一直岿然不动。”该名干部说。

“不合理收费”是误解?

3月22日,法治周末记者驱车进入昌西南收费站,领卡后行驶约10分钟,到达生米收费站,里程表上显示行程约7公里。记者听到语音提示“通行费10元”后,向收费员提出质疑:7公里路程为什么收费这么高?该名收费员不愿作答。

据了解,2012年8月,枫生高速公路的交通管辖权移交南昌市,枫生高速也随之改为枫生城市快速路。记者询问枫生高速2012年8月已移交至南昌市,成为城市快速路,为什么还要按高速公路标准收费?该收费员回复道:“我们只是执行单位,具体标准要问上级部门。”

既然收费站迁移后缩短了站点距离,为何收费标准不能下降呢?法治周末记者来到赣粤高速采访。该公司收费部经理孙力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省政府2006年《关于南昌西外环高速公路与赣粤高速公路体制利益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和一份省发改委、交通厅、财政厅当年联合批准的收费文件表示,10元的通行费是将长堎互通到昌西南收费站的这16公里算进了计费里程。

“收费站迁移,里程起始点并未发生变化,不能按两收费站之间的距离进行计费,‘7公里收10元过路费不合理’是市民的一种误解。”孙力解释说,“收费站南移之后,这12.9公里路程变成开放性通行,我们没有收取通行费,实际上这是赣粤高速作出的让利。”

针对该收费站点迁移之后,收费标准是否需要重新向物价部门核批?孙力表示“起始里程没有变化不需要再报批”。记者多次向省发改委收费管理处预约咨询,未果。

曾有过类似的故事

值得一提的是,同样隶属赣粤高速的昌北机场高速,4年前也被南昌市另一政协委员提案质疑“9公里收15元是天价收费”。该问题被媒体曝光后,南昌市政府向江西省政府申请降低收费标准,当年即被批准调整下降至5元。

原先,北移后的南昌北收费站到机场收费站距离只有9公里,收费却高达15元,超过收费标准250%。为了满足15元的标准,收费单位在电脑里面设定了一个虚拟的里程数,从已被拆除的舍里甲收费站开始计算,到机场站距离变成16公里。

昌北机场高速由两个不同的投资主体建设,分别是赣粤高速和省交通厅。从舍利甲到老机场收费站11.83公里属于赣粤高速的投资项目,属于经营性公路,收费5元;而从老机场站(已被拆除)至新机场站出口的4.17公里属于江西省交通厅,收费10元,赣粤高速为交通厅代收通行费,整段路程15元。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当年,为了让短短的机场路能够“合法”收费,江西省发改委、交通厅和财政厅联合发文,批准了这段‘特权路’。

“昌北机场高速与枫生高速的不合理收费如出一辙,既然昌北机场高速的收费可以下降,那么枫生高速的收费标准为何不能随之下调呢?”万江田对自己的提案充满期望。

■专家说法

考验政府解决公共性服务的态度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周孝清

“公里数短,收费过高!”类似的因收费站迁移,收费标准不变引发市民质疑的事例全国屡有发生。

据媒体报道,去年5月,京新高速开通后,北京市民刘先生每天都开车从西坨上京新高速进城上班,从沙河收费站出来,他的这段路程要被收费10元。刘先生指责:“2公里收10元,宛若抢钱!”

对此,该条高速路管理方同样表示,京新高速的收费标准是按照北京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计价办法制定的,符合每公里0.5元的标准。北京市域内高速路收费站逐步向五环外迁移,但国家路网规划中确定路段起点在五环内,按照确定的路段起点计算,里程立马从两公里跳变为19.8公里,按每公里0.5元计算,10元过路费还真没多收。市民按照收费站起止算出来的两公里,其实并非高速路计费的完整里程。

“高速路收费站迁移了,计费的起点却仍然保持不变,其实意味着车还没到收费站,却已经开始按照高速公路的里程计费。”江苏吴江一市民打了一个比方:“这就像打车的人还没上车,出租车就早早开始打表计费,不仅有违基本常识,更让人难以接受。”

“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外迁,缩减收费路段,减少通行成本,本是其初衷。既然如此,收费里程按照新的收费站重新计算,本该自然而然。但当收费站外迁之后,高速公路收费里程却仍旧一如既往,不仅有悖于服务多少收费多少的原则,甚至有变相多收费之嫌。尤其是当管理服务路段缩减,收费却仍然保持不变,恰恰是普遍存在的潜规则时,高速收费站的外迁,其实已被既得利益化解得徒具形式,而这恐怕才是‘公里数短,收费超高’背后所暴露的真问题。”该市民发表评论说。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熊进光表示,高速公路,本身是一种公共服务产品。政府在确定收费标准和价格时,既要考虑高速公路投资主体(企业)的经济利益,更要关注高速公路的公共性、公益性,关注如何让高速公路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和方便百姓交通出行。同时,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既然收费站已经外迁,则其收费计算的里程也应随之进行调整。原来的收费依据或政府批准的收费文件并不能成为其继续收费的法律依据。

“本案看起来是收费站外迁收费标准是否应随之改变的问题,但更多地反映出政府能否真正从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角度来解决公共性问题的态度和能力问题。”熊进光认为。

[责任编辑:PN053]

标签:生米镇 省发改委 厚田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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