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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澄清:未委托任何单位微信采集证照


来源: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记者 周伟龙 通讯员 曾祥龙 张展松)近日,通过微信自拍采集身份证和居住证照片,成为热点关注话题。昨日,广东省公安厅就此回应:公安机关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手机微信自拍方式采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相片。

原标题:未委托任何单位微信采集证照

信息时报讯(记者 周伟龙 通讯员 曾祥龙 张展松)近日,通过微信自拍采集身份证和居住证照片,成为热点关注话题。昨日,广东省公安厅就此回应:公安机关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手机微信自拍方式采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相片。

按照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办理有关规定,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相片有严格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为方便群众采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相片,确保相片质量,广东省设立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平台,群众到社会照相馆拍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相片后,照相馆通过网络上传相片到该平台进行实时检测,检测合格后即可打印数字相片检测回执交群众到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领手续。

群众没有经过专业培训,难以掌握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相片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难以通过手机微信等自拍方式拍摄到合格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相片。为保证相片质量,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的群众,请到社会照相馆拍摄相片,由照相馆进行剪辑、上传和检测。

[责任编辑:PN050]

标签:相片 照相馆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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