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打假人购假货后追加购5千元产品 欲索巨额赔偿


来源:南方都市报

昨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广东省、广州市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主会场活动”在广州市中山三路英雄广场举办。

原标题:职业打假人网购5000元产品欲索巨额赔偿然后被坑了

英雄广场7万人次昨日消费维权

昨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广东省、广州市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主会场活动”在广州市中山三路英雄广场举办。

南都讯记者黄雅熙邹卫实习生徐茜通讯员穗工商穗消委肖涛网购化妆品用了变烂脸;大型展会买的蜂王浆吃出柚子皮;名牌白酒喝出小蜘蛛;市民使用劣质家用扶梯摔到脑出血……昨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广东省、广州市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主会场活动”在广州市中山三路英雄广场举办。据不完全统计,昨日全市约8万人次参加咨询活动,仅英雄广场主会场就达到7万人次,较去年增加了40%。英雄广场主会场昨日受理申(投)诉836宗,较去年增长了9%。广州市消委会受理投诉案件主要集中反映在通信、房产、家用电器、保健品、旅游、银行等方面。

个案1

网购化妆品用烂脸厂家未注册地址是假的

广州市民江先生,是一名职业打假人。去年11月11日,江先生在某大型购物网站的“靓邦素艺专卖店”(网店)购买了数套“柔依雪肤回春素二合一套装”的化妆品。然而,江先生和家人使用后脸部均出现破坏肤质的情况,江先生质疑该化妆品是假冒伪劣产品。当时正值“双十一”促销,网站承诺“假一赔四”。江先生一气之下追加购买了价值共5000元的产品,希望能获得巨额赔偿。

经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证,该化妆品生产厂家并未注册过,而且包装上印的地址为虚假。被投诉后,涉事网店已经自行关闭,而相关电商平台却并不认可消费者提供的食药监局的复函,要求必须按照相关购物网站标准的证据才受理消费者投诉。

然而,该网站标准的证据异常苛刻,这令江先生感到维权艰难,只能带着假货化妆品来到3·15现场投诉举报。根据该网站的要求,必须达到三种证据之一,才会受理投诉:生产厂家证明是假货;工商部门罚没的证明;卖家承认是假货。“即便是食药监局有证明的复函也不行。”

江先生表示,这三种要求对这种产品来说,“根本不可能有人达到”。首先生产厂家都是假的,根本不可能出来说这是假货;其次,该产品网上出售,工商部门连卖家在哪都不清楚,不可能上门罚没;最后,让卖家说自己卖假货,这对于正常人来说都不会这么去做。截至3月15日当天,江先生举报的“柔依雪肤”系列产品在相关购物网站仍有出售。出于属地管理原则,广州市工商局建议江先生向杭州药监局举报。

个案2

“蜂王浆”喝出柚子皮

邓先生年前在琶洲某年货展销会买了7斤的“厂家直销”促销装“蜂王浆”,但回家后食用时居然在“蜂王浆”内吃出了几丝柚子皮。昨日上午,邓先生来到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摊位前求助。“展会上卖家说是厂家直销促销,打完6折后每斤只要60元,我就一口气买了7斤”。然而当日回家食用时邓先生却发现蜂王浆里面居然有柚子皮。“吃起来也有柚子味。难道我花了400多元,人家拿‘柚子蜜’来骗我吗?”邓先生随即返回展会寻找卖家,却发现该厂家早已不见踪迹。对此,食药监部门建议,邓先生可将产品送去所在辖区食药监部门鉴定。

个案3

“名牌酒”倒出小蜘蛛

市民元先生于2011年12月5日在广州市龙徽酒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支名牌高度白酒,价值1000多元。在存放近两年后,元先生在2013年9月将它开封饮用。然而倒出来的酒却让他吃了一惊,酒里竟出现了一只小蜘蛛。元先生当即将蜘蛛的酒杯拍照为证,并与卖家交涉。昨日,市工商局越秀分局工作人员受理元先生的投诉,并询问他是否有保留证据。工作人员提示,元先生提供的照片虽然也属于一种证据,但仅凭照片并不能完全证明蜘蛛是从酒杯里倒出来的。“在发现蜘蛛后,最好能找到第三方,如元先生居住地或白酒售卖地所在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作为证人。”

[责任编辑:PN054]

标签:先生 广州市

人参与 评论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0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