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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授:林森浩主观恶性程度确实很高


来源:重庆晨报

针对林森浩辩护人提出的“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说法,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刑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宪权教授做了细致分析,并表示这两种说法都难以成立。

原标题:刑法专家:辩方“故意伤害罪”等观点难成立

针对林森浩辩护人提出的“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说法,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刑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宪权教授做了细致分析,并表示这两种说法都难以成立。

“其实,‘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过失致人死亡’这两个观点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行为人对死亡结果都是过失的,也即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否定态度。”刘宪权说。

刘宪权指出,本案中林森浩在实施明显“加害行为”时,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其实是“心里非常清楚”,且林森浩此前做过相关动物实验,但他仍然实施犯罪,这就排除了其对危害结果持否定态度的可能性。

刘宪权指出,在黄洋喝下有毒饮用水后,经历了从中毒到死亡的一段较长时间。在此期间,林森浩如果对危害结果持否定态度的话,只要稍微采取一些措施,早些讲出真相,黄洋的死亡后果可能就不会发生。但林森浩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就本案看来,林森浩最后冷静地等待黄洋死亡,其主观恶性程度确实很高。”

如果死刑核准,希望捐献遗体

昨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对复旦学生林森浩投毒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中,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上海市高院的裁定还须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3年4月,复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林森浩将实验用二甲基亚硝胺投入寝室饮水机中,致室友黄洋中毒身亡。2014年2月,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

昨日上午10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林森浩聆听二审宣判结果。

林父称不改判将继续上诉

昨天上午,林森浩和黄洋的家人早早地到达上海高院。

9点10分左右,被告人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在律师的陪同下出现在高院门前。在大批记者的簇拥下,林尊耀始终不发一言,神情凝重。在媒体的追问下,他表示“如果不改判将继续上诉”。

随后,黄洋的父母也到达了上海高院,面对众多记者的提问,黄洋的父亲表示,现在没有任何感受和想法。但他强调,如果改判的话,他一定会走上诉这条道路。黄洋的母亲则哭泣无语,默默走进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入口。

上午10点,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和核实诉讼双方的身份后,开始宣读审判书。

宣判

回应庭审三大争议焦点

上海高院认为,上诉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林森浩的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其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上海高院驳回二审辩护人提出的对黄洋死因重新鉴定的主张,对“有专门知识的人”胡志强提出的,黄洋死于爆发性乙型肝炎的质证意见不予采信。

上海高院还驳回了林森浩辩护律师调取质谱图的请求。判决书称,辩护人认为黄洋死于二甲基亚硝胺证据不足不能成立,对黄洋死因重新鉴定不予准许。

上海高院认为,林森浩稀释饮水机的水,仅有本人供述,不予采信。

上海高院二审裁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提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表情

林父当场跌坐在椅子上

林森浩在聆听法官宣读判决书过程中头越来越低。听罢林森浩低着头,神情低落,而林父当场跌坐在椅子上,黄洋父母则情绪失控,痛哭不止。

过程中,林森浩没有特别震惊的表情,也没有夸张的举动,似乎早已有了心理准备。判决书宣读完毕以后,林森浩随即被法警带离法庭。

之后,林森浩的父亲在现场不断重复着“我的心里很乱”。

庭审结束后,在数十名记者的围追中,林森浩的父亲说:“我肯定还会再申诉,不明不白的,我儿子虽然有错,但是他罪不该死。”

在被媒体追问是否还会寻求黄洋家属原谅时,林父一直摸着脑袋不做回应,一度就地蹲下,双手抱头。

前天

曾和律师讨论面对死亡

记者了解到,在二审宣判前一天,林森浩的两名辩护律师曾会见林森浩。他们表示,林森浩当时表情平静,但身体和手在发抖,“看得出他比较紧张”。

律师和林森浩昨天会见时,谈得最多的是如何面对死亡,以及人生的意义。

“人生的意义不在于活多久,而在于认识真理,孔子说过:朝闻道、夕死可矣。”律师开导他。

林森浩说,他在家信里也引用了这句话,他现在一边忏悔,一边认识生命的意义,“以前看一些没有感觉的文字,现在看有时感动不已。”

据唐志坚回忆,整个会见过程林森浩都比较平静,他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都比较正常。

在看守所的一年多日子里,林森浩养成了看书的习惯,也渐渐学会对一些问题进行思考。据介绍,林森浩最近看的一本书是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

声音> 林森浩发表声明: 若死刑核准希望捐献遗体

林森浩发表声明:

若死刑核准希望捐献遗体

昨日,林森浩在得知二审判决结果后发表声明,表示如果判决最终核准,希望捐献遗体。

声明如下:

一、我已经收到上海高院的二审判决,虽然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我会依法聘请律师在最高院死刑复核阶段,陈述二审提出的疑点,我真的不是故意杀人,不管如何,我依然相信司法公正。

二、不管结果如何,我依然要向黄洋的父母道歉,我为我做的事忏悔,希望黄洋父母能慢慢从悲伤中走出去,我也希望我的父母能从悲伤中走出来,我确实不孝,辜负双亲师长的教诲,此生别过,来生再报恩。

三、希望我的悲剧,能让世人吸取教训,希望一起相处的人,能多些体谅和友爱,很多一念之差的错事,希望能借助爱和谨慎,悬崖勒马,铸剑为犁。

四、谢谢这么多支持和帮助我的人,感谢你们,从你们身上我感受到了温暖。也感谢批评我的人,如果能早日听到这么多的批评,或许我就不会干出这件傻事。感谢导师多年的教育,感谢父母双亲的爱,感谢同学们。

在我有限的日子里,我依然会流泪忏悔,尽力学习,锤炼自己,希望能安然面对那最后一刻。我希望将我的遗体捐赠给医院。此生虽然短暂,之前都投入到学业之中,缺乏心灵的滋养,导致酿成大错,最后这几年在司法的漩涡中,身不由己,我希望这最后一件事,能做对。我毕竟年轻,也能付出年轻的生命来赔罪,我的人生落幕了,也希望社会最终能宽恕我。

复旦投毒案回顾>

2013年

4月1日复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黄洋饮用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后,身体不适,有中毒症状

4月11日复旦大学报案。警方锁定黄洋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12日林森浩被刑拘

4月16日黄洋经医院救治无效去世

4月25日林森浩被批捕

11月27日“复旦投毒案”开庭审理

2月18日林森浩被判处死刑

2月25日林森浩提起上诉

12月8日再次开庭审理

2015年

1月8日上午10点,上海市高院对该案公开宣判,二审维持原判

律师:他昨晚还不知道今天宣判

记者:林森浩在狱中情况如何?

唐志坚:我们告诉他今天审判,他原先还不知道,当我们说了他才知道。因为他这个人心理的表现难以显现到脸上,所以他听到消息后脸上没什么表情。

记者:林对宣判结果有什么预期吗?

唐:林森浩说他对结果不敢去妄想。他在此前还是在看书,平静自己的心态。

记者:昨天都聊了一些什么?

唐: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沟通,如果改判或维持原判分别怎么办。我们让他做一些思想准备,这两种可能都要有所准备。

黄父:听到判决结果感到很欣慰

记者:如何看待今天的判决?

黄父:我感觉很欣慰。我始终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记者:今后有何打算?

黄父:还没有想法。今天宣判完了我就回家了,开始新的生活。

记者:林森浩的家人最近有没有和您沟通?

黄父:没有,我不和他们沟通。

记者:判决结果也出来了,您从心里会原谅林森浩吗?

黄父:我相信法律判决。

据新华社、中新社、《法制晚报》

意见>

林森浩律师:量刑过重,二审判决不是终局

意见>

林森浩二审辩护律师昨天上午发表声明称,本案量刑过重,二审判决不是终局,希望最高法院能查明事实,回应辩护人提出的合理怀疑,依法将本案发回重审或者改判。

在声明中,斯伟江、唐志坚律师认为,本案定性不准确,在没有足够的证据、合理的动机来证明是故意杀人的情况下,在故意伤害罪等和故意杀人罪之间选择了重罪,没有将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人。本案量刑过重,不排除受法外因素的影响,不符合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

斯伟江、唐志坚律师提出,二审裁定基本没有回答辩护人提出的任何一个主要质疑,譬如为什么不提供毒物质谱图,辩方专家证人的意见为什么不采纳等。

相关专题:复旦研究生遭室友投毒死亡  

[责任编辑:PN041]

标签:高院 改判 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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