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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男子挖出新石器时代石斧 官方收缴后奖100元(图)


来源:华商报

2011年洛南县农民雷军政挖地时捡到石斧一把,一直不舍得卖。近日县博物馆给他做了工作,说这是新石器时代文物,收缴石斧后奖励他100元。

图据微博

微博配图

【他挖出一把“石斧” 上交后获100元奖励】2011年洛南县农民雷军政挖地时捡到石斧一把,一直不舍得卖。近日县博物馆给他做了工作,说这是新石器时代文物,收缴石斧后奖励他100元。近日上交12件青铜器的魏炳祥得到1万奖励,上交古剑的李磊得到500元奖励。上交文物能否出个明确的标准呢?华商记者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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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捡到商代青铜樽上交文物部门获3千元奖励

新华网西安11月11日电(冯国、单庆华)陕西省城固县一农民近日在基建土堆中意外发现一件毁坏的青铜器,上交文物部门后,经专家初步鉴定竟然是商代晚期的青铜樽,距今已有3000多年。

目前,城固县已给武靖远颁发了《荣誉证书》和3000元奖金。专家分析,这次发现的樽和1964年在城固宝山镇发现的青铜樽近似,应当与四川三星堆遗址出土的樽大致为同一年代,可为当时川陕文化交流的物证。

中国青年报:上交珍贵文物,应重奖

上述新闻再次引发网友的质疑:奖金太少,与文物价值严重不匹配。为此,一些网友讥讽老人太“傻”,并表示自己不会做这样的“傻帽”。甚至有网友说,宁愿将铜盆砸了也不交国家,或者宁愿留在家里当夜壶用。话说得很难听。

不过,网友的牢骚反证了一个事实,即对上交珍贵文物的公民给予微薄的奖金不但没起到激励作用,反而产生了反作用,教会他们不要做武某这样的“傻帽儿”。

平心而论,我们不能指责当地政府“抠门儿”,因为2007年开始实施的《文物保护法》第十二条虽然规定,“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但并未明确奖励标准和办法,怎么奖,奖多奖少,还是政府一句话的事。排除不奖的不说,从给予奖金的几起事例看,奖额都不高,多是意思意思,聊胜于无。

话说回来,由于文物价值难以估量,且种类繁多,有多少埋在地下、藏在水里不为人知,国家不可能制定具体的奖励办法,只能表个态,给上交行为提供奖励的法律依据,操作权限就交给地方了。

那么,地方又该如何操作呢?鉴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地方财力强弱不一,各地可以因地制宜,制定出台适合本地情况的奖励标准。标准宜粗不宜细。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根据文物的等级来确定奖额度。如经文物专家鉴定,某某上交的文物属于国家一级文物,给予5万元奖励,二级文物给予3万元奖励,依此类推,具体数额由各地自定。

如武某上交的商代铜盆,经专家鉴定,为商代身份地位极高的人在宴席过程中使用的一件酒器,制作工艺非常考究,代表着当时最高工艺水平,对研究汉中乃至陕、川等地早期历史进程、文化发展,以及气候和水土变化等有着重要考证作用,价值极高,因此对武某理应给予重奖。同理,对上交楚国青铜剑的李磊也应给予重奖。

困难在于,这笔奖金由谁出?文保部门是清水衙门,根本无力支付奖金。钱还是应该由政府想办法解决,文保部门只负责对文物真假和等级的鉴定,然后给出奖励办法。如财力许可,最好由政府单列一块财政专项基金用于文物保护。这一点,广州市已经在做了。今年9月9日,广州市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请示》文件,基金总金额为3亿元,设立年限为5年,每年使用额度为6000万元。该资金除了用于需由政府财政承担费用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以外,还用于对文物保护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的奖励。像陕西、河南等文物大省尤其需要设立这样的专项资金。

重奖上交珍贵文物的公民,不仅有助于减少公民私自藏匿文物的现象,还能遏制文物走私、与境外商贩暗中交易的违法行为,兹事体大,应该引起政府重视。

 

[责任编辑:肖群萍]

标签:陕西 新石器时代 石斧 1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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