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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或将修订 财产申报、灰色收入等问题受关注


来源:经济观察报

预计明年正式启动《公务员法》修订之后,相关公务员范围界定、财产申报、违规违法处罚、退休年龄等问题。

原标题:全国人大各地调研 筹备修订《公务员法》

降蕴彰

实施8年的《公务员法》或将迎来修订。

近日,经济观察报获悉,从2014年6月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就在陕西、湖南等地开展专题调研,为下一步修订《公务员法》做准备。而在此之前,人社部已经就公务员人事、养老、工资等方面的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做了多轮调研,各项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也都已确定。

人社部一位不愿署名的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全国人大着手准备修订《公务员法》,主要是为了与公务员的其他一系列改革相配套,以避免在公务员人事、养老等改革制度出台后,与《公务员法》中的相关规定出现冲突。

据了解,本次全国人大派出的两个专题调研组,赴陕西的是由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辉带队,到湖南是由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李江负责。两位全国人大内司委官员均表示,调研组将认真收集归纳调研中收集的有关意见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为修订《公务员法》做准备。

推动修法

现行的《公务员法》正式实施是在2006年1月,之后每年召开全国两会,都有不少代表联名提案,建议对《公务员法》进行补充修改。

专家认为现行《公务员法》存在对公务员的津贴补贴规定不明、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太轻、缺乏财产申报制约等问题。在相关《公务员法》的政协提案中,建议最多的是取消养老“双轨制”。早在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近百位参会代表、委员在议案和提案中,建议尽快改革养老“双轨制”。

养老“双轨制”之外,公务员的灰色收入问题、财产申报问题、违规处罚问题等,都是全国两会上的热门话题。《公务员法》颁布之后,全国政协委员、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曾连续8年,递交对官员财产申报进行立法的提案。他认为,《公务员法》中没有对财产申报的规定,是造成公务员灰色收入问题日趋泛滥的关键所在。

据韩德云介绍,在递交提案之后,他都会收到有关部委的“答复函”。像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所做的解释是,“目前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有许多问题需要作进一步论证和研究”;监察部的“答复函”长达四页纸,也是解释立法时机还不够成熟。韩德云对这类“解释”都不满意。

人社部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事实上,早在《公务员法》还处于“草案”阶段,就有一些专家对其中的部分规定提出强烈质疑。比如,“草案”中提出,公务员的医疗、养老等社保都由“国家保障”,这与其他社会成员的保障程度和方式相比,不仅有失公平,也可能会使国家财政不堪重负。

此外,“草案”中对公务员的财产申报只字未提,对公务员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也没有具体限制,对公务员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够严格,这些都是需要对“草案”进行补充、修改之处。遗憾的是,相关方面并未吸收这些意见、建议,最后出台的《公务员法》还是存在诸多漏洞。

从去年开始,国家发改委、中组部、中编办、人社部等方面已经加快对公务员人事、养老、工资等制度的改革,到目前为止,各项制度改革的目标、方向也都已经明确,有的已经制定出较为完备的改革方案,实施的时间也为期不远。

具体到《公务员法》的修订,目前全国人大还是处于调研准备阶段,较为可能的情况是,明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把修订《公务员法》列入立法工作计划,相关配套改革也随之进一步提速。

改革难题

虽然目前对《公务员法》的修订还没有正式启动,但相关部委对公务员人事、养老、工资等制度改革的目标、方向已经明确,用一句话来简单概括,就是要确保公务员的待遇不降低。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对公务员制度改革前景并不看好。比如对民众最为关注的养老金“双轨制”问题,人社部社保研究所所长金维刚的说法是,下一步养老金并轨后,企业职工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是一致的,主要差距是体现在补充养老金方面,具体来说,企业推行的企业年金,对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实施的职业年金。

唐钧认为,取消养老金“双轨制”是为了体现公平,但实际上,养老金并轨之后,公务员工作单位所要负担的养老缴费、职业年金,其实是由国家财政买单,不存在任何风险;而企业年金则主要是看企业效益如何,对于绝大多数在民营、私营企业工作的职工,缺乏根本性的保障。

对于公务员的工资改革,人社部正在着手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的解释是,“企业相当人员”实际上是特指“企业管理人员”。未来建立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之后,只要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上涨,原则上公务员的工资也要相应提高,这等于是为所有公务员涨工资有了制度保障。

唐钧分析表示,现在除了国企、外企之外,绝大多数在私营企业工作的职工工资都偏低,即便是私营企业的管理人员,也缺乏有效的保障。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方面多年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际上,收获的成效也很小。

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的多位专家均认为,公务员人事、养老、工资等制度的改革,应该综合考虑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以及城乡居民的整体利益,人社部等方面不应过分强调,改革要确保公务员待遇不降低,不能让公务员群体“吃亏”。

人社部专家表示,现在全国人大着手准备修订《公务员法》,主要是为了与公务员养老、工资等一系列改革相配套。预计明年正式启动《公务员法》修订之后,相关公务员范围界定、财产申报、违规违法处罚、退休年龄等问题,还会引发广泛关注。

[责任编辑:PN044]

标签:公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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