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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香港普选制度根据《基本法》制定


来源:凤凰卫视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重申,香港的普选制度,要根据《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制定,而不是所谓的国际标准。另外,他又发表任内第二份施政汇报,指政府在过去两年在很多重大课题上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重申,香港的普选制度,要根据《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制定,而不是所谓的国际标准。另外,他又发表任内第二份施政汇报,指政府在过去两年在很多重大课题上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早上在出席行政会议时表示,香港市民希望2017年落实普选的意愿和诉求,和中央及特区政府是一致的;他强调,香港的普选制度,要根据《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以及香港本身的实际情况制定,而不是所谓的国际标准。他举例,在香港的选举中,只要是香港永久居民,不需要是中国公民都可以有投票权,这在外国是没有的;另外,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权力,比其他国家的地方行政首长大很多。

梁振英:我们特区政府也就是行政长官领导的政府,通过自己的法律,外面的市政府只不过是有自己市政府的一些很简单的通则,不通过自己的法律。我们在香港不实施,全部的全国性法律,但在纽约伦敦,他们实施全部全国性法律。说明我们这个地方的行政长官、首长比外国的,包括民主国家城市首长的权力要大,这些权力来自哪里,就来自中央人民政府额外授权。

另外,特区政府周二发表第二年的施政汇报,指本届政府在过去两年,在很多重大课题上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梁振英:两年来整体经济稳定,失业率极低,房屋政策方面,政府制定了长远房屋策略,全力增加短中长期的土地及房屋供应,同时管理需求,有效地遏止楼价上升。

但他指出,未来一年充满挑战,不少重大及迫切的政治社会民生问题,有待解决。

凤凰卫视 魏颖茵 香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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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N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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