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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学生请愿书出台始末还原:教授课堂上宣传


来源:时代周报

谢百三宣读了请求信的内容,并告诉学生,林森浩虽然犯下大罪,但罪不至死,希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挽救林的家庭。

原标题:还原复旦“免死”请愿书出台始末:177名学生联名吁请上海高院慎杀林森浩

2014年5月6日,新民网记者截获的一封《关于不要判林森浩“死刑”请求信》搅动网络。这份附着177名复旦大学学生签名的请愿书在3月31日被递呈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此前的2月18日,林森浩因投毒杀害同窗室友黄洋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林森浩家人不服判决,当庭表示将提起上诉。

在限制死刑而未废除死刑的中国,几乎每一次受到舆论关注的死刑判决都会诱发一场有关废除死刑的大讨论。

而这一次,废除死刑的呼喊声来自一群年轻的大学生。涉世未深的他们提交了一份颇具理想色彩的请愿书,因而备受舆论批评与质疑。但即便难以如愿,他们也完成了一次在公共事务上发声的行动。

废除死刑的理想与现实

“作为签名的当事人之一,此处只还原签名过程。”5月8日,斟酌了两天的胡志在自己的知乎上写下了这样的话。他准备回答那个迅速发酵的热门话题—如何看待177名复旦学子联名上书为林森浩请命?

胡志是177人中唯一站出来的。他的那些联名陈情的小伙伴们大多不愿直面汹涌的舆论。思前想后,鼓起一腔勇气,胡志决定在允许匿名接受采访的前提下,孤独地跳脱出来。“刚开始会有压力,但随着时间推移,我想,应该让焦点回到案件本身。”他向时代周报记者解释说。

胡志第一次参与讨论请愿事宜是在3月,在复旦管理学院谢百三教授的办公室里。彼时,聚在一起的还有几位复旦法学院及医学院的同学,他们都选修了谢教授的课程。

据谢百三向时代周报记者转述,2月18日一审宣判那天,复旦医学院的一些同学当场落泪——他们与黄洋感情深厚,与林森浩亦有同窗之谊。在这些学生眼中,重刑犯林森浩的身上其实拥有诸多闪光点,比如,关心师弟师妹、对病人尽职守责、科研能力卓越。

“从法律上看,林森浩可以(被)判处死刑。但相比很多案子来说,这不是极端严重的杀人案件,在有可能少用死刑的背景下,是否可以少用死刑呢?”一位曾参与讨论的同学如是认为。

法学专业出身的胡志同样胸怀人文情怀。这个90后男生热爱足球,喜欢英超,赏识“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的佳句,同时也饶有兴致地关心着公共事务,并如此自勉:“法科生应该有所担当,应当在社会进步与改革中走到同时代人之前。”

而对于废除死刑,胡志早有思索。“过往的几十年,中国发生了许多冤假错案,有些已经平反,如赵作海,有些还没有,如聂树斌。赵当年判了死缓,因此才有出狱的一天,而聂已经死去,他的妈妈至今仍在为他上诉、上访。”

“世界上有127个国家已经废除死刑,这是人类社会的进步趋势。”像那些在复旦的课堂里侃侃而谈的法学教授一样,胡志憧憬着,“我甚至能够想象,在30年或者50年后的中国,死刑已被废除,而我们这一代人仍然健在。”

不过,这位意气风发的年轻人也看到了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在当下的中国,死刑不能即刻废除,因为,法治基础还不完善。但我又非常认同,推动法治进步要从个案开始。”

在他看来,林森浩案就是这样的个案。“在最高法院出台的司法指导案例以及两院两部(最高院、最高检、司法部、公安部)颁布的办理死刑案件指导意见里,对于此类案件的态度是少杀、慎杀,判处死缓同时限制减刑。但是,地方高院往往顶不住社会舆论和被害人家属的压力。而且,林森浩的律师就提到一审判决时,法院受到了舆论的干扰。”

3月10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做工作报告时强调,应该做好死刑复核工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此前,林森浩的辩护律师斯伟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一审的卷宗中有黄洋的同学要求判处林森浩死刑的书面材料,这些素材被放到卷宗中,或许表明法院已将之作为量刑的考虑因素。

鉴于此,胡志希望谋求一种表达意见的途径。“写请求信的目的之一就是让法院知道有另一种慎杀舆论的存在,希望法院能够以客观、中立的态度审判。”

饱受争议的联名信

在3月谢百三办公室的那次讨论会上,胡志阐述了自己的前述观点。不久后,他拿到了一封3页的请求信。这份材料由谢教授与一位学生共同探讨完成。而胡志以及其他此前参与讨论的学生没有过多修改初稿,只是斟酌了一些字句,“但也没有执意修改老师的表达。”

“信件的某些细节问题我们的确没有处理好,但表达的意思与态度还是清晰的。”胡志说,当时他以为陈情信不会被公开,因而没有苛责行文与辞藻,而是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征集签名上。

当天晚上,胡志与几个法学院的同学带着请愿书回到宿舍,挨个寝室征求意见。而当胡志把自己的名字工整地写上去时,他的心里有过一丝顾虑,“我要给自己惹上这样一桩麻烦事吗?”甚至,他可以预见,这封信被公开后必将招致舆论斥责。

同学们则各有己见。“大凡不了解案情的,不赞同废除死刑的,不想给自己添麻烦的,都不会签名。而签名者的理由也大体一致。”胡志回忆。

第二天中午,胡志征集了65个签名。其中一位学法6年的签名者,事后通过邮件简略地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请求信上的某些建议,他并非完全同意。但对于慎杀这一主张,他极为赞同,而且,“推动司法进步就要从这些小事切入”。

此后,这封得到“法学院学生签名担保”的请求信,很快又在复旦医学院获得了35个学生签名。是次征集过程颇为低调,多位与林森浩同住一栋宿舍楼的医学院学生都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请求信被媒体公开前,他们毫不知情。

剩余的签名则在谢百三的课堂上产生。据复旦校园媒体九十九度披露,3月20日晚上,谢教授在复旦三教的一间大教室里主持了一场讲座,末尾,一名自称为林森浩案二审辩护律师团队成员的律师被邀入场。他讲述了投毒案的进展,其间提到林森浩的家境,也表示案件的一审判决可能受到了舆论的影响。

此后,谢百三宣读了请求信的内容,并告诉学生,林森浩虽然犯下大罪,但罪不至死,希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挽救林的家庭。紧接着,请求信被传阅,由同学们自愿签名。

事实上,直至5月12日,谢百三才发布了一则关于《复旦177名同学联名信》的声明,承认自己参与了联名请愿一事。此前一周里,他拒绝回答媒体记者的询问。而在这份声明中,谢百三表示自己的初衷既非为名,也不图利,而是出于一种同情心。

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谢百三对林森浩案一直较为关注。在一审判决的第三天,他曾连发两条微博,告诫学生要保持善心、良心、同情心。而且在课堂授课时,他也提过为林森浩请命的计划。

此番种种,曾让一些学生颇受触动。有人就在微博中写道,“物质的满足不是奋斗的终点,人应该有所追求,对心中正义和人性的追求,这种追求不应该被践踏,应该被赞美。”

但与此同时,争议也裹挟而来。复旦的一位教师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如果老师能够通过自己的客观分析,使得学生对整个案情拥有全面、透彻的认识后,再邀请他们参与其中,这未尝不可。但如果老师只是通过公共平台宣传自己的个人观点,这种做法是否合适就值得商榷了。”

3月31日,这封有177人签名的请求信被送往上海高院,其中首条建议就指出,林森浩本人应该痛彻心扉地忏悔,如果得以生存,应以一切办法为受害者父母尽孝、赎罪。

“幼稚”的请愿者

如本文开篇所述,5月6日,请愿信被全文曝光,177位联名上书人旋即面临舆论围剿。譬如,人民网的官方微博次日发表微评严厉指出,为投毒者求情就是漠视法律。

第一时间获知联名信一事的黄洋父亲极为生气,直叹“那些娃娃幼稚而可笑”。而“让林森浩为他尽孝”的提法,更是让这位失去独子的父亲出离愤怒,“我们怎么可能在身边养一条毒蛇?”

即便是在复旦内部,这封联名信同样招致不少批评。在日月光华的BBS上,一位复旦校友就倡议征集签名,请求法院公正处理林森浩案。

“我对求情信中‘我们愿替死者尽孝’这种空话感到恶心。而黄父的坚决,我非常理解。”这位校友如此解释。

身处争议之中,胡志会通过知乎与一些网友交流。在他看来,知乎的网友要比一般网民更加理性、懂法。与此同时,他也开始思考某些真诚的意见。

比如,请求信提出,林森浩及其父母应该倾其全部家产,砸锅卖铁,尽一切办法来赔偿黄洋家庭。这项建议遭到不少人猛烈抨击,“黄洋一家的痛苦,岂是金钱与救济能够抚平?”

“事实上,刑法和司法解释里都规定了被告人可能得到减刑的一些量刑条件,比如被告人尽力去弥补己方的过错,争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我们主要是从这个角度提出建议。”胡志解释称。

经过几天的思考,胡志认为上述提法问题不大,但有关“让林森浩在未来有机会照顾黄洋父母”的建议,他则觉得“表达不妥”。“我们是想表述林森浩及林家在往后的岁月中一定要持续为自己的行为忏悔、为黄家做些事情之意。过于口语化的表达导致了一定的误解。”他对此感到遗憾。

而对于请求信中所提的“复旦学子代黄洋尽孝”等说法,胡志不想理会那些斥责他们过于理想化的舆论,“重点不在于怎么写,而在于事前事后怎么做,我们一定会通过实际行动来表达对黄洋以及林森浩两方家庭的援助。”

参与公共事务,青春无悔

其实,在复旦,胡志与参与请愿的小伙伴们并非纯粹的异类,他们的行为也不是完全不被认同。“所谓法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意见的提请,其二是司法的独立审判。这177名复旦学生根据林森浩的一贯表现,认为他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凶犯,并上书上海高院,提请法院注意一些基本事实。这种做法是学生在行使宪法赋予他们的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谈不上干扰司法。”复旦历史学系教授冯玮如此分析。

但令冯玮遗憾的是,“信件中的某些提法并不符合实际,这显示了他们幼稚、不够成熟的一面。换言之,这封请愿书并不能代表复旦学生的真实水平,也不能代表复旦多数学生的意见。”

事实上,在传承服务、团结、牺牲之精神的复旦,关注公共话题、为公共事务服务是一项传统。复旦哲学学院教师鲁绍臣1998年考入所在学院,“我在复旦读书时,我的同学与师兄都具有非常强烈的社会关怀与公共服务意识。但我们当初关注社会更多是从理性、知识的维度进行分析,很少从感情出发。”

鲁绍臣认为,从这封请愿书的文笔可以看出,这些年轻人与他们的师兄师姐相比,观察世界、看待问题的视角更加感性,更具有人情味,但同时也暴露了他们的某些缺点,比如,表达不够准确、行文逻辑存在矛盾。而这些是招致批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这封请愿书中有着不少唯美的愿望,因为部分内容过于理想化而使得外人读来感觉极不可信。但对于年轻、有朝气的大学生而言,正是这种带有某些幻想成分的想法,才彰显了他们的某种创造性以及开启新的美好生活的可能性。当然,如果他们能够更加理性,更加符合社会大众的期望,那就不会遭遇这么多的批评与指责。”鲁绍臣说。

与冯玮的观点一样,鲁绍臣亦认为,这些签名请愿的学生只是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而非干预司法。因为,法院的主体性和主导性在这件事中并未受到任何损害,而且二审对复旦学生联名信完全不予采信、采纳的可能性居大。

对于这一次参与公共事务的经历,胡志则边反省边成长。“说实话,网上针对该信写作内容的批评超出了我们的预期。确实,其中有些地方我们处理得不好。”但这位青年并不后悔最初的决定,坦言如果有第二次机会,他依然会在联名信上签名。

“在严肃的生死问题前,嘲讽请愿信的写作水平其实是对案件本身的漠视。而对于废除死刑,我们现在觉得超前的东西其实在国外早已经落后。作为一个复旦法科生,我们想做的就是发挥自己的绵薄之力,参与到社会的共同进步当中。”胡志说。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胡志使用化名)

[责任编辑:PN043]

标签:林森浩 胡志 校园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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