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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瓜子曾3次被邓小平点名 市委称以后没人敢动你


来源:法治周末

有了邓小平的点名保护,年广久“逃过一劫”。他回忆道:“这些你问我怎么知道的,是市委来我家报喜嘛!他们说:‘傻子你不得了了,看来以后没人敢动你了!’”

原标题:年广久:蹩脚企业家时代的“傻子”

中国企业家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这三十多年,中国社会成长起一批优秀的企业家。他们成为国家发展话语——“解放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对社会贡献甚巨。财经作家吴晓波在其著作《激荡三十年》中这样描述他们:“在1978年到2008年的中国商业圈出没着这样一个族群:他们出身草莽,不无野蛮,性情漂移,坚韧而勇于博取。”

然而,也正如企业家冯仑所言,他们这一代企业家是带有“原罪”的,他们在中国法治进行史的道路上“野蛮生长”。所以三十多年中,有不少企业家锒铛入狱,他们的罪行属于这个特定的时代,反映的是中国社会政治政策、经济制度、法治理念上的迭变。于此,我们开设“中国企业家犯罪档案”系列报道,去寻踪中国企业家三十多年来的艰辛步伐,追述他们的角色、身份和发展状态,以期为这个继续深入改革的当下和未来描摹、塑造一种法治时代的企业家精神。

林海

年广久是“傻子瓜子”品牌创始人,号称“中国第一商贩”。他的出名,不只是因为他在1976年就凭卖瓜子赚取上百万元,也不只因为他曾经三次获罪入狱,更重要的是因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经多次对他点名保护。年广久曾三次被邓小平点名(《邓小平文选》收录了其中两次),分别为1980年、1984年、1992年,这刚好是改革开放的三个重要转折点。

尽管如此,他的人生并非一帆风顺,多次离婚、老年丧子,还与亲人对簿公堂。可以说,年广久命运的起承转合被认为暗合着我国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进程。原芜湖市市委书记金庭柏对年广久评价道:精明的个体户,蹩脚的企业家。

实践中摸索出“傻子”经济学

1937年出生的年广久自幼丧父,和母亲摆小摊养家糊口,早早学会了街头叫卖。新中国成立后,政治运动接二连三,卖鱼维生的年广久于1963年被定为“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出狱后,为了谋生,年广久开始卖板栗。不久,他又因此被当作“牛鬼蛇神”关进监狱。出来之后,隔壁一家卖瓜子的老师傅找到了他,让他帮忙炒瓜子。这是年广久踏足“瓜子行业”的开始。

年广久卖瓜子得了一个“傻子”头衔:人家买一包,他会另抓一把给人家,人家不要,他会硬往人家身上塞。但这是他生意兴隆的源头之一。于此,年广久在他的“傻子”瓜子事业上一做就是十多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大地回春。年广久的“傻子”瓜子市场需求越来越旺,他想扩张自己的生意。但他的扩张计划遭到了妻子耿秀云的激烈反对:“你坐牢还没有坐够么?!”妻子甚至提出离婚。最终,争吵之中,年广久将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妻子。自己带着笸箩等几件用来炒瓜子的工具离开了家。

离家后,年广久一路辗转来到扬州。一年后,在老母亲的劝说下他又回到芜湖。这时,他的大儿子年金宝找到他说:“我有两个钱但不会做生意,你给我指路吧。”年广久说:“指路不行,前面有黄金,你看不到,我看得到,要跟我后头,学!”

当时,芜湖有不少其他商家看到年广久瓜子卖得好,也开始卖瓜子。“傻子”瓜子的销量因此受到影响。年广久决定降价,价格一下子每斤降了六七毛。年金宝急了:“你这不折本吗?”年广久回应道:“我说,你不懂经济学呢?你跟我试试看,炒出来,就晓得了。”

年广久的经济学是这样的:降价之后生意好了,可以让炉子炒个不停,这样煤和材料成本就可以节约下来。相比之下,“如果十天八天不炒,这个煤就浪费了,我其实就是赚的这个钱……还带动了工人的积极性。他在我这里天天有活干,一个月工资18块、20块……这是真理,但这是我用实践悟出来的。我天天炒赚多少,不炒赚多少,我不知道吗?这是你在书上看不到,想不到的”。

邓小平点名保护“傻子”

“傻子”瓜子的知名度越来越高,来买瓜子的人大大增加,有时买瓜子的人队伍排出五十多米。年广久还不断推出新的促销策略:独生子女买两斤瓜子可以不排队、外地人到芜湖用车票来买两斤瓜子不排队、结婚的买10斤瓜子不用排队、军人不排队……这些促销策略找准了购买瓜子的特定群体。

年广久生意越做越大,他雇佣的工人从10个人到100个人,从100个人到140个人,他每天炒出的瓜子从一万斤到10万斤,从10万斤到20万斤。尽管利润每斤只有一角多钱,但是每天20万斤的销量总利润也高达每天两万多元。他说:“那时候最大的钱就是5块、10块,我已经有100多万(元),都用大麻袋装着。天下大雨,我的钱都发霉了,我就拿出来晒,我就是晒给别人看。天经常下雨,钱也发霉,我就把那些钱拿出来晒在院子里。”

1981年9月4日,年广久正在炒瓜子时,家里来了4个人,芜湖市副市长,还有芜湖日报社总编辑、工商局副局长和公安局副局长。年广久当时很紧张,他以为麻烦又来了。但副市长吃了瓜子之后说:“口味很好。要放开干,把瓜子牌子创出来,打到各地去,为芜湖增光!”第二天,《芜湖日报》就发表了题为《货真价实的“傻子瓜子”》的报道。

之后,1982年12月,《光明日报》刊登了两条消息。一条消息的标题是《个体经营的“傻子瓜子”价廉物美信誉高,国营企业的“迎春瓜子”面临挑战赶上去》,另一条消息是《“傻子”年广久向阜阳灾区捐款五千元》。1983年1月4日,又刊登了《“傻子”和他的瓜子》,“傻子瓜子”由此传遍全国。

这期间由于处于改革开放初期,已经出现许多对“傻子瓜子”的不满意见。1983年年底,在一次国家举办的工商会议上,有人提出年广久雇工人数超过国家规定,对国营、集体商业形成不利影响,应该限制其发展。当时国家关于雇佣员工的规定是,私营企业雇工超过7个人以上就构成“剥削”。

于是,“年广久是资本家复辟”的说法传到安徽省委。安徽省委派人到芜湖调查年广久,并写了一个报告,上报到中央。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十分重视这件事,将此事向邓小平作了汇报。

其实,这不是邓小平第一次听说“傻子瓜子”。早在1980年,邓小平就曾经看过安徽省委送来的“傻子瓜子”问题调查报告,当时就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给予肯定,并对一些人就姓“社”姓“资”的争论,表示要“放一放”和“看一看”。

这一次,关于“傻子瓜子”雇工超过100人的问题,邓小平再度表态支持。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前些时候那个雇工问题,相当震动呀,大家担心得不得了。我的意见是放两年再看。那个能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如果你一动,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你解决了一个‘傻子瓜子’,会牵动人心不安,没有益处。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吗?”(《邓小平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有了邓小平的点名保护,年广久“逃过一劫”。他回忆道:“这些你问我怎么知道的,是市委来我家报喜嘛!他们说:‘傻子你不得了了,看来以后没人敢动你了!’”

遭遇事业逆境和丧子之痛

然而,年广久很快遇到新的麻烦。1986年,“傻子瓜子”的有奖销售活动惨遇挫败,这成为“傻瓜瓜子”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厂里的瓜子卖不掉,看到很多人搞有奖销售,我就想弄成全国最大的有奖销售,还可以压倒竞争对手。”年广久在与厂里的几位副经理商量过后,决定印刷奖券150万张。一等奖为价值2.6万元的菲亚特小轿车一辆,二等奖为价值2600元的幸福牌摩托车一辆,其他等级的奖项奖品包括彩电和冰箱等。

年广久从1月5日开始筹备,并设法取得银行的信用担保。他同时在全国30多个城市设立有奖销售点,投入10多万元的广告费在全国30多家媒体做广告。消费者每买一斤瓜子,得奖券一张,提价一角。这场活动声势之大,范围之广,令全国一切有奖销售活动黯然失色。

年广久计划在2月5日推出有奖销售,5月1日结束,5月10日到上海当众开奖。他盘算了一下,每斤加1角,三个月至少卖到1000万斤,多赚的100万元除去税收用来发奖绰绰有余。销售1000万斤,毛利有500万元,除掉生产费用和产品,可得利润170万元,再扣除所得税,公司依然可获纯利100万元。

1986年2月5日,年广久推出有奖销售当天,仅芜湖市场的销售量就有6万斤;有奖销售前后17天,销售额达700余万元。全国各地来电来函来人要货的络绎不绝。

然而年广久没想到的是,3月6日,几位政府工作人员来到他的办公室,将一份《禁止借有奖销售为名推销残次商品》文件放到他面前,通知他:“国务院来文,全国有奖销售活动,因有趁机提价,推销残次商品,欺骗顾客,扰乱市场,因此一律废止。你的有奖销售也不能例外。”年广久一听就傻了,欲哭无泪。他对他们申辩说:“上面不是说公司有自主经营权吗?谁来保护我的自主经营权呢?”

年广久意识到有奖销售一旦终止,大祸就会临头。果然如此,不出几天汹涌而来的退货大潮涌进公司,瓜子大量堆积、变质,资金不能回笼,法律纠纷也随之而来,这最终导致公司亏损63万元。年广久回忆说:“由于我不大懂法,接下来的一场官司火上浇油,让我再次损失90多万元。公司因此从‘波峰’到‘浪谷’,一蹶不振。”

随后,年广久被起诉犯有贪污罪。他自己心里明白:“厂子是我投资的,账目上的钱都是我的,我哪里是贪污呢?当时联营失败,社会影响不好,他们需要有个人来扛这个责任!”

最终,因证据不足贪污罪没法成立,年广久被以流氓罪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年广久虽然没有服刑,却一直被羁押了近三年之久。

1992年,邓小平南巡再次谈到了年广久。他说:“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一百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像这一类的问题还有不少,如果处理不当,就很容易动摇我们的方针,影响改革的全局。”(《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1992年1月18日至2月21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邓小平谈话之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对年广久的案件进行了重审。1992年3月13日,年广久被宣告无罪释放。年广久回忆道:“出狱之后,市委书记领着一帮人在市委大礼堂集体接见我,握着我的手说,老年,你吃苦了!我知道邓小平为我讲了话,我和儿子联名给邓小平同志去了封信,邮去几包瓜子,不晓得他老人家收到没有。”

年广久入狱之后,“傻子瓜子”的销售和经营情况受到了巨大影响。在他被羁押的那段时间,他所有的家当被查封。年广久在狱中把“傻子瓜子”的商标授权给第二任妻子彭晓红。但彭晓红后来和他分道扬镳。

2001年,年广久将“傻子”瓜子商标收回,以一分钱的价格,转让给长子年金宝。然而他的二儿子年强出来争夺商标权。一时,媒体报道铺天盖地莫衷一是。官司如期而至,年强和年金宝最终对簿公堂,官司一直持续到2006年年金宝死亡。

年金宝的死给了年广久巨大打击。

傻子瓜子今何在?

尽管受到年金宝死的影响,但几年之后年广久还是重新振作起来。他重新收回了“傻子”瓜子商标权,并和几个徒弟一起合伙开始重振山河。虽然年广久错过了融资合作的机会,也被“洽洽瓜子”等品牌占领了市场,年广久并没有失掉“闯一闯”的心气。

如今的年广久已年近八旬,但他仍然在摸索企业管理和营销的创新之路。他对目前大型零售企业盘剥供应商的做法极为不满,他想到了“专卖店包围超市”的策略。

年广久的目标是在全国每个城市都开起“傻子瓜子”的专卖店。通过专卖店模式,让“傻子瓜子”重新占领市场。年广久说,只要哪个地方没有他的店,他晚上就睡不着觉。

不过,他仍然没有解决和儿子们的“内部问题”。在安徽芜湖的一条步行街上,有4家“傻子瓜子”专卖店。这是年广久和他的儿子们分别开的。虽说是一家人,但每家店铺都是独立门面,互不干涉。有趣的是,年广久自己开的那家门店,挂着“芜湖市傻子瓜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牌匾;而二儿子年强的门店,却挂着“中国傻子瓜子专卖总部”。

今天,如果来到安徽芜湖,还会在年广久的“芜湖市傻子瓜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里见到他。他的办公室没有办公桌,也没有书柜。只有两张麻将桌和十几把破旧的凳子。

尽管年广久并不认可现代企业的管理营销方式,但他仍倔强地认为,他还没老,傻子永远没过去,他要是大干,谁也干不过他。直至今日,“傻子瓜子”仍然在安徽乃至全国瓜子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年广久对采访他的记者回忆道:“我这一生都要感谢一个人,那就是邓小平。说到邓小平,他是个预言师,什么事情都看到眼里,他让我躲过了一个接一个的运动。他的思想非常开放。当然今天这些我都不用担心了。因为已经可以说永远都没有运动了。”

[责任编辑:PN043]

标签:广久 企业家 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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