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首次提及俄舰炮击“新星”号(图)
2009年02月20日 08:14东方早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2月18日

获救船员正在治疗

中国驻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市总领事孙立杰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称获救的中国船员正在当地医院接受治疗。俄方目前正就事故原因展开调查。

孙立杰说,事故发生后,中国外交部对此给予高度重视。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和中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立即启动应急机制,与俄方有关部门交涉,以便向遇险者提供救助,并加紧搜救失踪人员。

2月19日下午

要求俄方查明原因

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载有中国船员的船只在俄罗斯海域遇险的事,现在各种报道很多。请问外交部了解的最新情况如何?

发言人姜瑜称:昨天外交部领事司已经发布了有关消息。2月15日,一艘中资货船在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附近海域遇险,船上10名中国船员3人获救,其余7人失踪。中国有关总领馆和领事办公室已经派员赴出事海域探望获救船员,并协助相关公司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俄使馆已分别向俄方提出交涉,要求俄方继续协助全力搜寻失踪人员,同时尽快查明原因。

2月19日晚

提及有关“炮击”报道

姜瑜再次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有记者问:有报道称,在俄罗斯海域遇险的“新星”号货轮系遭到俄方炮击后遇险,中方是否就此向俄方提出了交涉?

姜瑜说,19日,外交部领事司负责人已再次向俄方提出紧急交涉。中方表示,据有关媒体报道,该船是遭到俄罗斯边防警卫队舰艇数次炮击后倾斜沉没,造成中方船员重大伤亡。中方对此高度关注,要求俄方抓紧搜救失踪船员,认真负责地对事故原因从速进行彻底、详细调查,并尽快将结果通报中方。

“新星”轮前世今生

“新星”号浙江船东要索赔2000万元

东方早报记者 葛熔金 发自浙江

本月15日在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附近海域遇险的中国货轮“新星”号船主是位于浙江舟山市的浙江通宇船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副总经理张公瑾昨天告诉早报记者,“新星”的名字是2008年7月新取的——2005年建成后,该船一直使用“鑫通宇108”的船号。

资料显示,“鑫通宇108”号2005年由浙江乐清市七里港船厂建造,但早报记者昨天拨打该公司在114登记的号码,被告知为空号。

“七里港船厂2005年底就关闭了,‘鑫通宇108’号应该是公司交付的最后一批船只。”乐清市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会长胡志兴告诉早报记者,2005年底,温州对该市船舶行业进行整顿,关停了技术条件落后、规模小的船舶企业,有些船厂此时也自行关闭,造船厂由60余家锐减为20余家。七里港船厂也在那时关停。

早报记者了解,七里港船厂当时的规模不算小。“2005年度乐清纳税百强”名单显示,该企业以548万元列第28位。“该企业负责人高某企业关闭后从事其他产业了,目前无法取得联系。该厂关闭的具体原因不是很清楚。但船只应该不存在质量问题。如果有问题,船主不可能轻易通过验收。”胡志兴表示。

2006年8月起,“鑫通宇108”号由浙江通宇船务有限公司以光租的方式租借给吉瑞祥(香港)船务有限公司运营。为了经营方便,将原船名“鑫通宇 108”改为“NEW STAR ”(新星),并悬挂塞拉利昂旗,但该船完全属于中国公司的财产。

通宇公司副总经理张公瑾昨天告诉早报记者,获悉“新星”轮出事后,他们已与吉瑞祥联系。目前,吉瑞祥已派总经理等前往事发地,通宇公司未派人随往,因为船是“光租”给吉瑞祥的,通宇公司不负责轮船的日常经营,只收取租金,前方一切事宜均由吉瑞祥负责。至于赔偿等善后问题,将会与吉瑞祥协商,初步决定要求吉瑞祥按船的造价2000万元赔偿。

吉瑞祥(香港)船务有限公司昨天在声明中称,该轮由国内保险公司承保,完全属于中国公司财产。“俄方应迅速追查肇事者和责任方,尽快赔偿我司和各方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该公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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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挺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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