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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外,还有一些关于死难人数的说法和判断。事件平息不久,国防部史政局列出一份“击毙俘获以及自新之暴徒统计表”,总计击毙43人,俘获585人,自新3022人。[47]台湾省警备总部公告的全省伤亡军民人数为:死亡408人,受伤2131人,失踪72人。[48]这些数字显然严重违背事实,为后世学者所不用。
李乔把台湾分为台北、基宜、嘉南、高屏和其他共5个地区,然后广泛参考各种文字资料所列数目和各地口述者的估计数目,列出最低数目与最高数目,取其平均数,得出结论:全岛死难者大约为18000人。他认为这是“最可能的数目”。此外,他还运用统计学方法,推导出1947年台湾“应有之死亡率”,算出当年应有死亡数为95046人,而实际死亡数为114192人,两者相减可知多出的死亡数为19146人,此即为死难人数。他并指出,这个数字不是一个绝对值,只是一个“相当正确的概数而已”。[49]
杨逸舟则说:“死亡者约二万人,轻重伤者约三万人,我想此数目较接近事实吧。”[50]
但是,也有人对此提出质疑,如戚嘉林就指出,当时全台约有114万户人家,“倘二二八事件台人有二万被杀,则表示平均约每67户(应为57户——引者)台人,即有一户有人遇害”,而“吾人一般周遭生活实际经验的体认,似非如此”。[51]“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组”总结说,“现存之死亡统计或估计数字之所以如此悬殊,主要来自官方统计之低估与民间之渲染”,“确实数字恐怕不可能取得。自户籍资料着手是一途径,但工作浩大、复杂,短期不易实现”。[52]
(五)关于事件的性质
这也是意见分歧较大的一个问题,可谓人言言殊,看法纷呈。
1.革命
由殖民地的反帝国主义运动发展而成的革命。自称为马克思主义者的穆德把光复后国民党统治下的台湾仍视为殖民地,把台湾人的反抗看做殖民地人民的反帝国主义运动,“二·二八”事件就是由这种运动发展而来的革命,理由有二:第一,处委会的成立标志着台湾已出现“两重政权”,一方是以处委会为代表的“群众新政权”,一方是以行政长官公署为代表的“官僚旧政权”,而“两重政权”是反帝国主义运动发展为革命的标志;第二,“二·二八”事件与大陆各地进行的种种反对政府的运动——如上海摊贩事件,劝工大楼血案,诸城市抗议美军暴行运动,工人经济罢工,农民反对征兵、征粮甚至各地进行的内战——都不同,具有革命的性质。[53]
“全民”性的、以“民族自决”的形式爆发的革命。王思翔认为,“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人民革命运动的一个部分,也是全国人民革命运动的一部分”。它是“全民”性的,是以“民族自决”的形式爆发出来的,“它继承并发扬了台湾人民三百年来的革命传统,尤其是近五十年来的反日本帝国主义异民族统治的斗争传统,并进而结束了三百年来旧的革命史,把民族运动的传统与全中国人民解放运动——新民主主义革命结合起来,开辟了新的斗争的道路,展开了台湾史的新页。”[54]
2.自治运动
台湾民众反对国民党统治和争取自治的运动。林木顺谓:“这次‘台湾民变’是国民党反动政府对台湾人民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的后果,而台湾人民的起义是为了要求人权的根本自由,要求政治的民主,要求台湾的自治,要求生活的安定,这些都是正义、神圣的战斗。”[55]庄嘉农说:“‘二二八民变’是台湾全省人民一并起来反抗国民党统治,要求民主自治的斗争。”[56]台湾人民自发的、全民性的民主自治运动。邓孔昭认为,从阶级属性和政治倾向看,当时参与此事的大致有三个层次的人:一是统治阶级中的民主人士,如议员、国大代表、国民参政员、工商知识界名流、国民党和三青团的干部等;二是原台湾共产党和一些进步团体的成员;三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他们提出的政治目标和要求虽可分为三个层次,但主流是“民主和地方自治”。这些要求“大多属于资产阶级民主的范畴,不但符合孙中山先生《建国大纲》中的思想,符合国共两党‘双十协定’中的规定,符合1946年有国内各民主力量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案’,而且也符合1947年元旦刚刚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的精神”。[57]
资产阶级民主改良运动。赵一顺认为,事件是“一场郁积多年经偶然事件触发的资产阶级民主改良运动”,其目标是争取资产阶级民主和台湾的高度自治。理由如下:(1)台湾人民争取“地方自治”的斗争由来已久,自日据时期至台湾光复以后未曾中断过;(2)事件的领导权掌握在中小资产阶级手中,其政治诉求局限于资产阶级民主的范畴之内;(3)他们采取的手段大多是“合法”的,有些地方虽然进行了武装斗争,但只含有武装自卫的性质;(4)运动吸引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58]
3.民变
张良泽认为,“二·二八”事件“就规模而言,遍及台湾全‘民’;就本质而言,要求政治的‘变革’。是故纯就历史的客观性而言,‘民变’一词最为得宜”。[59]孙万国亦认为事件是“一场在‘台湾祖国化’的过程中,由于接管者失败,归宗者离心所激发的巨大民变”[60]。
李敖也说:“从历史公道来看,二二八不是叛乱、不是起义、不是革命,只不过是一次民变,一次清朝天理教式的‘蜂起一时,祸往有日’的民变。”[61]
张旭成认为,“二·二八”事件是“官逼民反”,“是民众对独裁和腐化陈仪政权的抗议和要求改革的运动”。[62]
陈仪深认为“二·二八”事件是政治歧视、政治腐败、文化差距、社会问题和经济困难等诸多因素促成的、以族群冲突夹杂官民冲突的形式爆发的民众暴动。[63]
4.城市暴动
有论者把事件称为“大规模的城市暴动”,因为“只有城市和大的城镇卷入了暴动,大部分的台湾民众或者说将近百分之八十的乡下人,即使有参与也仅仅扮演了极轻的角色”。[64]
5.阶级反抗
周青认为,此次暴动的主要矛盾是“阶级矛盾”,属于“反对内战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反对国民党政权“外来性压迫”的全民运动,其性质是“一次反对残酷剥削和压迫的阶级反抗”。[65]
台湾劳动党也在社论中指出:“总的来说,当年的二二八事变是典型的压迫与反压迫的官逼民反事件……当时接收官府与台湾本地各阶级之间政治、经济的矛盾以及因此而有的后来二二八事件的总爆发,本质上只不过是一个阶级社会中阶级利益冲突的激烈表现。”[66]
6.其他
陈俐甫认为事件是“一次全面(岛)性的、具有近代意识并且武装化的社会反抗运动”[67]。
丁果则认为,此次事件的性质具有多样性。他在考察了台中、嘉义地区的暴动情况后指出,台湾各地的斗争形式和诉求是大不相同的,虽然从整体上说,此次事件是台湾民众反对国民党当局的腐败统治,要求民主、自由和完全自治的自发斗争,但从事件性质的具体内容来看,则分为三个单元:(1)由取缔私烟贩引起的自发性暴动(为的是争取生存权,但带有无差别攻击外省籍人士的消极面);(2)由上层人士主导的政治改革要求(为的是争取政治参与权。以台北“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与长官公署的交涉为主要内容);(3)通过武装斗争取得高度自治的意图(以军事斗争为主要内容)。“概括而言,在台北的事件展开具有自发暴动和要求政治改革的性质特征;在台中、嘉义地区的事件展开具有自发暴动和武装起义的性质特征。”[68]
(六)关于事件的影响
“二·二八”事件对台湾历史及台湾人的影响既深且巨,是所有学人的共识,正如有学者所言:“在台湾四百年的历史上,再也找不到第二个政治事件,对台湾人民的价值观念、思想方式、生活态度,产生如此巨大的冲击。无可否认的,二二八事件的影响,已经变成台湾文化深层结构中的重要部分。台湾人民对政治的畏惧,对现实的疏离,对历史的逃避,都可以在一九四七年的流血经验中找到原因。”[69]“二二八以后的历史是一部压制、反抗、扭曲和重建的历史,充满台湾人的悲情,却洋溢着台湾人的理想追求。”[70]
政治层面。张旭成认为,事件对台湾和台湾人民造成了无可估量的损失,对台湾政治造成了长期的负面影响:(1)大批本地精英受到残害,“大大削弱了台人参政力量,台人视政治为畏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政治持“不关心和淡漠的态度”;(2)一些流亡海外的人觉得台湾的和平政治改革没有希望,“要追求台湾人的自由和幸福,唯有推翻国民党”,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因而走上**运动之路”;(3)由于事变期间外省人遭殴打,使其后国民党政权更加不信任台湾人,在台湾采取高压统治,“实施‘军政’与‘训政’”;(4)一党专制和长期戒严,“加深了台人的疏离感和分离意识”。[71]赖泽涵认为,事件使台人对政府心存恐惧,对初期政治选举皆抱怀疑态度。部分台人则流亡海外搞**运动。另外,不少知识分子遭到杀害,“使台湾在舆论界及政治上损折不少人才,对台湾日后的地方自治发展,有相当不利的影响”。事件造成的恐怖气氛还使“地主士绅阶级不再成为土地改革的阻力”,地主在乡村的势力被铲除。[72]
有论者谓,行政长官公署改为省政府,魏道明取代陈仪,台湾遂“走上政治与军事分离之途”;本地知识分子精英或死或逃,“造成台湾民主政治史上一大断层,地方势力逐渐为日后国民党党团所取代”。悲剧还使一些知识分子的思想转趋左倾,台湾当局于五六十年代大肆逮捕,形成了台湾历史上的白色恐怖时期。[73]
黄嘉树认为,“经此一役,台湾地方势力元气大伤,已不可能再向国民党挑战。但国民党自兴中会以来在台湾民众中所逐渐树立起的良好形象,亦从此破坏无遗。台湾同胞的心底,深埋了仇恨的种子,这是威胁国民党对台统治的最大的内在因素。”[74]
另有学者观察事件“对本土政治精英的流动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它对政权巩固所产生的效果”,认为事件导致“本土地方政治精英空前绝后的断层”,而另外一大批政治新贵则随之出现,成为事件的“直接受益者”和新政权的衷心拥护者,成为“新政权底下的地方有力人士”。[75]
经济层面。有学者指出,事件对台湾经济造成了直接伤害,主要有:(1)人力资源的破坏;(2)公、私财产的损失;(3)人民经济生活的折损。[76]
也有学者注意到,事件后专卖局改为公卖局,目的在于缩小烟、酒专卖,扩大台湾的民间经济空间,鼓励“人民的经济活动”。[77]从另一方面来看,“二·二八”后台湾社会精英基本不再过问世事,转而从事工商业,台湾的经济奇迹与此不无关系。[78]文化层面。有学者从文化层面观察“二·二八”事件对台湾人的影响:(1)由于“二·二八”事件,台湾人对民族与国家产生根本的迷惑;(2)台湾人的“文化祖国”虚位化了;(3)严重扭曲了台湾人的族性,使台湾人尊严受伤,信心受损,内聚力涣散。较高层次的心灵活动、精神世界的创造等一律大受打击而消沉停滞很长时间;(4)台湾人意识的确立与深刻,成为后来“台湾意识”之先导,并进而形成一种对台湾前途、理想、价值判定的独特信仰与观念体系。[79]
**层面。有学者明确指出,“二·二八”事件的后果极为严重,一方面“使部分台湾本省民众对国家和民族的认同产生了危机,成为‘**’运动的温床”,另一方面则“使原本错综复杂的省籍矛盾简化为本省人,即1945年之前移民台湾的大陆人与外省人,与1945年后移民台湾的大陆人之间的矛盾”,其消极影响迄今依然存在,左右当前的台湾政局及两岸统一。[80]洪温临也说,事件“使得台人对中央政府逐渐离心,从而酝酿出**意识,影响社会和谐甚巨的省籍情结亦进一步加深”[81]。
周青指出,由于死难人数众多,屠杀手段极其残忍,从而使台湾人民对国民党政权的仇恨达到“盲目”、“狂热”的程度,而“**”分子得以利用台湾人的这种情绪,“大搞分裂运动”。[82]
心理层面。郑钦仁在1997年台北召开的“二二八事件五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上说:“自1987年即二二八事件四十周年开始,民间发起和平公义运动,但至今纪念五十周年的时刻,许多受难者还躲在黑暗的角落不敢平伸,可见事件对台湾人民的心灵的创伤,以及心理学上所说的人格的形成,影响有多大。整个社会的心灵负伤,都变成历史的伤痕,由人民背负着走过五十个年头。”[83]
张炎宪认为“二·二八”事件使得台湾人失去信心,要“重拾台湾人的自尊”,需要从“二·二八”开始。[84]“台湾人民的二二八经验,无论是伤痛、悲哀、仇恨或恐惧等错综复杂的记忆,已成为台湾二千一百万人民的共同历史遗产,文化创作的思想来源。”[85]有学者指出,不少台湾人将这次悲剧归之于对外省人的报复,“故对外省人敢怒不敢言”,造成台湾社会在婚姻和就业等方面对外省人的排斥,形成“省籍情结”。[86]
洪温临亦言,事件使台人憎恨大陆来台的中国人,更使它“成了在台外省人必须背负的‘原罪’。影响台湾社会甚深的省籍情结在二二八的阴影缠绕之下,几乎成了解不开的死结。”[87]
也有学者认为,省籍情结在台湾光复前就已存在,主要表现为:台湾地方意识浓厚;失望与自卑的双重个性;乡土观念浓厚;有特殊的地域认同感,“二·二八”事件则加剧了台湾人的省籍情结,但这是由国民党的镇压造成的,责任应由国民党来负。[88]
李乔引述文化心理和精神医学等学科的理论,说明“二·二八”事件不但对台湾人造成群体性的惨痛伤害,而且这种伤害遗患无穷,对台湾人的心理、思想及行为模式产生重大影响,“族性受到严重扭曲,法制观念崩溃,冷漠自私习性形成,无族群自尊,共同理想难以凝聚,艺术文学创造受到抑制打击。”[89]
(七)关于陈仪
作为事件发生时台湾的最高行政长官,陈仪的是非功过一直是世人讨论的话题,
1. 两面政策问题
不少论者认为陈仪在事变期间采取了两面政策。李筱峰指出,事变发生后,陈仪一面发表广播讲话,安抚民心,“信誓旦旦要发挥‘中华民族宽大的德性’”,与台湾同胞“相亲相爱”,“对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虚与委蛇”,答应“处委会”提出的政治改革要求,一面“秘密要求中央派兵来台”。等到3月7日“确定中央援兵已开出,陈仪的态度旋即改变,翻脸不认旧账”。[90]
事变初期,陈仪曾邀请蒋渭川出面安抚民众,陈芳明认为这是陈仪的两面手法:“可以确定的是,‘和谈’与‘动武’的策略,至少在3月2日就已粗略决定。只要和谈的时间可以拉长,则动武的时机就更加充裕。”陈仪让蒋渭川出面,“显然就在延长时间,使南京兵援有更多的准备时间”。[91]
张富美也说:“很明显地,陈仪一开始就以共党分子渗透的藉口,有意请国军支持,在军队抵达之前,暂时与台湾人敷衍,以争取时间而已。”[92]
2.评价问题
陈芳明对陈仪评价颇低,认为陈仪在台湾的权威,并非依赖本地人民的支持,“而是凭恃着高压手段”。陈仪政府的出现,“并没有为台湾创出一个新社会,却只是成为日本总督府体制的一个延续”。“从权力结构与政策制定方面看来”,陈仪政府“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殖民政府”,而“从经济措施来观察”,陈仪政府甚至“较诸日本据台时期还更恶化”。所以,“陈仪被台湾人公认为战后第一位暴政魁首并不是偶然的”。[93]有学者认为“陈仪本人愚钝无能”,虽然他在某种程度上支持新闻自由和渐进式的民主化,但“他被一群吹牛拍马之徒所包围,与外界隔绝起来,而不进入社会,聆听民生疾苦,不去想法消除民怨,也不想在政府与台湾人社团之间,建立起沟通信息的网脉”。[94]
徐振国认为,“陈仪的管制经济偏好和浓厚的社会主义倾向,不适合已渗入资本主义观念的台湾”[95]。
不过,也有人为陈仪辩护,如李敖指出:“国民党和台湾人都说陈仪是二二八的元凶,都说陈仪害了台湾,是既不合历史也不够公道的。陈仪有许多缺点,但他却在为政大体上,无负于国民党,无负于台湾人!”[96]“事件之起,陈仪答应‘惩凶赔款’、‘不秋后算账’,本已息事宁人,本已屈服,但是,本省人价码节节升高,答应了三十二条,又来了四十二条,不懂事的要求,使任何官员都做不到,最后只好兵戎相见,进一步造成悲剧。”[97]
戴国辉也认为,陈仪“实际上是无权担负所有的责任。其原因之一是国民党内部失和,而他与CC派之间也存有矛盾;另一个原因是他没有实际的军权,无法直接调度指挥军队”,所以,“陈仪是应负起道义与行政制度上的责任,而镇压、逮捕、暗杀等责任,陈仪是无法负全责的”。[98]
(八)“二·二八”事件与**
张炎宪在考察了廖文奎、廖文毅兄弟的家庭和教育背景,以及他们在“二·二八”事件前后的活动情况后指出,**主张是廖文毅于1948年9月1日以“台湾再解放联盟”名义向联合国呼吁托管台湾的文件中正式提出的,1949年初廖文奎从上海到香港,“在前锋丛书中发表台湾独立论”,首次形成**理念。廖文毅深受廖文奎的影响,其“**主张和**运动,是两兄弟思想结晶的反映”。“廖文奎的思想,廖文毅的行动,两兄弟互相配合,展开了台湾战后史上的台湾独立运动”。廖氏兄弟抛弃原来的联省自治的想法而转向台湾独立的道路,“是时代逼迫出来的”,是“二·二八”事件促成的。[99]
李乔指出,“二·二八”事件后逃亡美国和日本等地的台湾人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倾向于“脱华”或台湾独立,他们发表了许多相关资料与研究文章(在日本刊行的《台湾青年》上尤多),鼓吹**理念。1966年之后,林启旭(《台湾二二八事件综合研究》)、王育德、史明(《台湾人四百年史》)、彭明敏、黄昭堂等人出版了专著。**分子的论点大致如下:(1)“二·二八”是台湾人“极端期盼而极端失望”,以及陈仪政府贪污失政的结果;(2)“台湾人与中国人已成异族”;(3)“为追求现代国民国家的幸福,台湾应该独立”。[100]
陈映真认为,“二·二八”事件发生时,无论哪一派的人马都没有“台湾独立”、“联合国托管台湾”的主张,至多只到以联邦制使台湾在中国政制中保持一定的独立性或主张使台湾取得中国的一个“自治领”地位。“以现在的话来说,在中国‘体制’内的台湾政治‘改革’——而不是**——才是二二八事件的指导思想。‘台湾独立’和‘联合国托管台湾’显然是血腥镇压民变之后进一步发展出来的思潮。”[101]
戴国辉也批评说:“为了方便**诉求,硬生生地将并无独立诉求的二二八事件及其带来的民怨,和**主张联结在一起。这是一种不符史实的后设性解释,曲解了历史真相。”[102]
编辑:
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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