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十年:从粗暴到温柔
2009年01月16日 09:28新京报 】 【打印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规定对粗暴执法的城管人员,将追究行政执法责任。

张洪刚说,他们现在杜绝城管踢摊、打骂当事人的行为。

遵守执法程序,尝试柔性执法背后,他们还在努力加强队伍的综合素质培养。

张洪刚请来了中央党校和北京市委党校的教授给队员上课,学习和谐理念。

而在季明眼里,他们的柔性执法措施去年实施一年多,“效果不错,90%的人都能接受,而且很快改进”。

“女主人”要正名 各地出法规规范执法

2008年1月7日,湖北省天门市郊湾坝村,50多名统一着装的城管执法人员与当地村民发生冲突,将公路堵塞。17时20分左右,恰好路过的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下车用手机进行现场录像,遭群殴致死。

“天门事件”是屡遭诟病的城管再次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国内开始大量出现城管“存废之争”。

张洪刚觉得,城管现在是“星星之火,已经燎原,不可能废除”。

他说,“相对集中的执法权”改革的道路是已经认定了的。

对此,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青锋也表示:“不能因为个别的偶然现象,就否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方向。”而现实确已是燎原之势。据统计,至2005年底,全国共308个城市展开了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城管执法人员达数十万之众。

在季明看来,北京城管成立10年,功不可没。

季明说,1997年成立宣武城管大队至今,先后完成了香港回归、1999年新中国成立50周年和澳门回归的市容环境保障工作;2003年,抗击“非典”;2004年,抗击“禽流感”;2008年决战奥运。

“这些年我们起的作用很大,领导很重视”,季明说,“现在不是废除的问题,而是怎么完善这支队伍的问题”,目前要做的是“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认为,决策者在城市治理问题上的根本思路需要转变,一个城市不是越整齐划一就越好。

他认为,城市管理执法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必须强化“关注民生”的和谐社会观,变堵为疏,谋求多赢。

宣武城管已在一年前开始尝试这样的做法。

季明介绍,从去年开始,他们开始在红莲社区等选定路段设立“跳蚤市场”,“小时市场”,每天一定时间内允许小摊贩在这些地方摆摊设点,试行“效果不错,附近的老百姓满意了,这些小摊贩也有了谋生出路”。

而全国更大范围的城市管理改革已显端倪。

自2007年5月1日起,上海市政府一改往日对马路摊点一律封杀的做法,部分市区路段经市民同意,便可设置便民类摊点。

2008年5月24日,来自全国的近300位城管局长们在江苏宿迁齐聚,发布了和谐城管宣言。向社会发出“文明执法”承诺,强调城管执法的温和与和谐。受到公众期待。

2008年8月1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要“为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者提供规划的经营场所或临时经营场所”。这意味着,小商贩不再是围追堵截的对象,而是有了法定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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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万国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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