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研讨"死亡博客"案 引出"人肉搜索"法律问题
专家观点
“事前”监管网站难负荷
新浪法务部副总监谷海燕表示,针对热点事件制作专题,收集全面的信息,是互联网经常采用的一种做法,“例如猫扑网站发起的对虐猫者的抓人速度,甚至超过了公安机关的速度。”面对这样一种十分惊人的速度和海量的信息,如果加给网站一个事前的监管义务,网站是负荷不起的。
她说,像新浪这样大门户网站,其有关网络安全控制部门有上百人,但是他们面对的却是几亿的注册用户,同时又关乎网民的言论自由问题,所以对网站论坛的审查义务做扩大解释,是要“慎而又慎”的。
当然,新浪对于一些自采的新闻类信息还是会负事前审查义务。而对于这些论坛、链接、电子公告等内容,他们针对违法、黄色、暴力等信息,会不断有关键词更新;另外对涉及《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的“九不准”的内容,以及权利人提出权利被侵害的信息等,进行及时的删除和封堵。
网站应尽“事后”审查义务
清华大学法学副教授赵晓力认为,涉案的网站上,出现的相关信息都是由大量的网民提供的,而不是互联网站自身提供的。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网站对此应负的是“事后”审查的义务,即对已经发布的信息如发现违法内容或者经权利人主张侵权,网站应及时删除并记录发帖时间等相关信息,以供查处。
赵副教授注意到,在北飞的候鸟网站上,今年1月23日,有两个ID因公布个人信息而被列入黑名单,网站管理员同时公告称,不要再发布有关王菲家庭住址、通讯方式等个人信息,应该说尽到了起码的事后管理义务。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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