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被扇耳光 持刀捅死老板
2009年01月23日 08:21现代快报 】 【打印

杀人

老板又想动手打人,却倒在血泊中

5月7日下午,他们终于到了南京。从中华门坐车到溧水,先吃了刀削面,然后花30块钱在小旅馆开了一个房间休息。开房的时候,他们都用了自己的身份证。小山的身份证上印着出生年月1989年4月,小勇的是1990年6月。进房间洗了个澡睡了一觉,再到网吧玩了一会,小山一看时间,已经到8点了,决定前往张老板的住处。

小勇提醒他:“买两副手套吧。”于是来到一个小店,店主说手套1块5一副。小山说:“人家都卖1块钱,你看我是外地人就宰我。”说着要到别处买。小勇劝他就买这个吧,小山这才掏了钱。

张老板住处的灯亮着,小山推门进去,让小勇跟在自己后面随时准备帮忙。天气比较热,张老板光着上身,正在看电视。小山把弹簧刀攥在手里,对老板说:“你欠我的工钱该给我了。”张老板说:“没什么钱了,最多还有一两百。”小山气得大喊:“说好一个月两千二,你怎么说话不算数。”两句话不合,吵了起来。张老板上去想要打小山的耳光,小山一按弹簧刀的按钮,刀刃弹了出来。

第一刀捅在张老板的肚子上,小山的手上沾满了血。小山慌忙掏出手套戴上,张老板喊道:“不要杀我,我给你钱。”小山把他拖到墙角,向着愣在门口的小勇喊道:“快来帮忙啊。”

小勇急忙上前,向张老板的胸部捅了一刀。混乱之中,第二刀捅在小山的手背上。几秒钟时间,谁也没动,也没有说话,只有张老板痛苦的呻吟。然后,两个人又是一阵乱捅。

小山和小勇离开的时候,掏走了张老板的1800元钱、一部手机和银行卡。刚出门,有一条狗叫得厉害。两人吓得跑散了,十几分钟后才打电话联系上,在公路上会合。小勇听小山的建议,在河边把包扔了,结果脚下一滑,摔得满身是泥。

逃亡

想套银行卡密码,却不知道老板名字

他们开始了逃亡的路。从溧水坐了两次“马自达”,又走了一两个小时夜路,也不知道到了一个什么地方。路上,小山拿出张老板的手机,想打电话到老板家里,问出银行卡的密码。但是小山一想,自己连张老板的名字都不知道,只好作罢。

手机扔了,弹簧刀扔了,银行卡也扔了。两个人摸着黑走了三四个小时。小勇问:“到底为什么非要把他弄死,我当初说好不把事情搞大的,现在玩笑开大了,这下我们完了。”小山说:“我给他干活,他欠我一千元工资不给,还打我。”小勇说:“不就是一千块钱吗?不要也无所谓。”小山低头不语。

凌晨3点,下起了雨。两人进了一个网吧,老板要按包夜算,一个人8块钱。小山嫌贵,走了出去,但是外面雨大,只好又回了网吧。坐在电脑前,打开QQ,他们的心里平静了许多。5月7日一早,他们再坐“马自达”辗转到车站,坐上了前往杭州的大巴。

小山和小勇的姐姐都在杭州打工,两人以前就约好一起到杭州玩一次。小山用假名字在一个小诊所缝合了伤口,然后分给小勇800元,自己剩下1000元,正好是张老板欠他的工资。两人在杭州玩了几天,小山坐车回到郯城,而小勇则回到高密的鞋厂继续上班。

5月10日,有人前往张老板的住处,发现了地上的尸体,嫌疑很快指向了挖掘机驾驶员小山。

5月17日,小山在老家被警方抓获。5月20日,小勇在鞋厂上班时被警方带走。

判刑

身份证上多报一岁,差点被判死刑

受审时,小山说,他的出生年月不是1989年4月,而是1990年农历6月出生,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作案时还未满18岁。

法院为此专门到小山的老家调查,小山的母亲说:“小山是超生的孩子,按照当时的规定,如果是1990年前生的,罚款1000元,如果是1990年以后生的,罚款1500元,为了少罚500元,就把生日报成了1989年4月。”接生婆和邻居也都证实了这一点。

因此法院认定,小山和小勇作案时,都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法院审理时,这样总结了两名少年的犯罪根源。“小山自幼受父母宠爱,但其父母忙于生计,对其疏于管教,致使其法制观念淡薄,无视国家法律,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小勇本该以自己的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的未来,但其凡事以朋友义气为重,不分是非,以致误入歧途。”

法院开庭审理的时候,小山和小勇才知道了张老板的名字,也知道了张老板有一个与他们年纪一样大的孩子。站在被告席上,看着下面的亲人,两个少年流下眼泪,当庭表示愿意悔过自新。

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两人犯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判处小山无期徒刑,判处小勇有期徒刑15年。(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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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杰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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