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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湾地下党蒙难始末
2007年01月26日 10:28人民网投票数: 顶一下  【

1950年6月10日,法庭栏杆前面的四名犯人(由右至左)聂曦,吴石,(低首写遗嘱者),朱谌之,陈賓倉聆听死刑判决,随后五花大绑,押赴刑场。

1950年6月10日,中共台湾地下党干部聂曦被国民党行刑队押至马场町刑场的一刹那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中共中央派台籍干部蔡孝乾为台湾省工作委员会书记。9月,蔡孝乾由延安出发,12月至江苏淮安,向华东书记张鼎承、组织部长曾山,干部张志忠等人,分批到沪,与华东局驻沪人员会商,并学习一个多月。这年4月,首批干部先由张志忠率领由沪搭船潜入基隆、台北开始活动。蔡孝乾则迟至7月始进入台湾,并正式成立“台湾省工作委员会”,由蔡本人任书记,直接领导“台湾学生工委会”、“台北市工委会”、“台湾省山地工委会”、“基隆市工委会”、“台湾邮电职工工委会”、“兰阳地区工委会”、“北峰地区工委会”等,并以陈泽民任副书记兼组织部长,领导台南、高雄、屏东等地区工作。

洪幼樵任委员会委员兼宣传部长,领导台中、南投等地区工作。张志忠任委员兼武工部长,领导海山、桃园、新竹等地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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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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