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紧急提案是如何降生的
2009年03月09日 10:50时代信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一个NGO组织女孩

3月5日早上9点,武嵘蝾几乎踩着点到达宾馆。这个年纪不大的山西女孩供职于“北京益仁平中心”。这是一个创建于2006年底的NGO组织,曾参与支持过广东乙肝歧视第一案状告港资公司伟易达、协助上海乙肝歧视第一案当事人状告华硕电脑子公司以及协助乙肝歧视受害者状告诺基亚等事件。

就在1个月前,武嵘蝾经历过这样一起事件:2008年2月初,在她的介绍下,面色憔悴的菁菁(化名)走进了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她的,是该中心主任、律师林丽霞。

菁菁(化名)是辽宁抚顺人,此次专程从天津赶来。她正面临和丈夫胡可(化名)离婚拉锯战。理由很简单———丈夫认为她“隐瞒”了患有乙肝的真相。

菁菁结婚于2007年2月。婚后不久,她怀孕了。怀孕后,她随即辞去工作,一心等待孩子的降临。可当她怀孕3个月时,到医院进行孕检时,却被查出“乙肝大三阳”。

得知此消息之初,胡家人的态度并没有发生大的逆转。一家人苦劝菁菁打掉胎儿,待时机成熟再怀孕,避免贻害后代。菁菁只得忍痛进行了人流。但她万万没有想到,人流后丈夫立即把离婚协议摆到了她面前。他一再申明,“我们的感情没出问题”,“我父母年纪大了,万一被传染乙肝,我会内疚一辈子”。与此同时,提出离婚的胡可却一再与菁菁发生性关系,给菁菁造成巨大的心理伤害。

“这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因乙肝歧视导致婚变的案例。”林丽霞知道,在菁菁不同意的情况下,胡可单方面向法院提出离婚是绝对行不通的。但为了菁菁的幸福考虑,林丽霞仍建议菁菁同意解除婚约。2007年2月25日,菁菁获得了胡家支付的4.5万元补偿。

“乙肝女性本身在工作和学习中就已经受到了很大的压力,在婚姻方面也是如此。谁知道,生了子女之后,孩子还上不了幼儿园……”武嵘蝾认为,乙肝女性是受乙肝歧视最严重的受害者。从关注乙肝女性,到关注她们的孩子,顺理成章。

传说中的“LuJun”

采访完武嵘蝾,记者去她所在的“北京益仁平中心”,见到了传说中的“LuJun”。

他的真实名字叫陆军,是这家机构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总协调人。36岁的他已满头白发。

陆军说,从2003年起他就一直不断地给教育部提建议,要求乙肝携带儿童的教育权利受到保护。后来,他决定向新闻媒体发送求助信。

据曾在2007年全国两会期间,就因乙肝歧视问题而炮轰中国15部法律而闻名的北京市传染病医院医师蔡皓东向《时代信报》介绍,随着国家乙肝疫苗的有效普及以及阻断技术的发展,儿童出生后感染乙肝病毒的几率很小,大多是在母亲分娩过程中感染的,这占乙肝母亲群体的10%左右。母亲分娩的时候产道的挤压,导致婴儿的皮肤破损,因为胎儿的皮肤非常薄,如果破损的话,比如羊水进入到了婴儿的体内,就会感染,而婴儿在子宫里面是不会传播的。

“现在的问题是,一些人认为乙肝可以通过呼吸或皮肤传染,由此产生对乙肝患者或带菌者的歧视。”蔡皓东感到好笑:“如果真是这样,想躲,你躲得掉吗?”

据蔡皓东介绍,目前全国乙肝患者与带菌者约1.2亿,占全国人口的10%左右。“采取躲的办法对付乙肝,是非常荒谬的。”蔡皓东说,在发达国家,乙肝从来不是体检的常规项目,学校和单位对体检的重视并非“是否患有乙肝”,而是“是否接种乙肝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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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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