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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人觉得判决“过重”? |
从法律层面看,吴英确实有罪。但是从更大的社会环境看,吴英又确实“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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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少人看来,经济犯罪尽管也给国家与社会造成损失与损害,部分经济犯罪造成的损失与损害甚至还很严重、巨大,但是该种犯罪行为对社会与公众的危害程度毕竟不能与暴力刑事犯罪行为相比。也正因为如此,近年来部分专家学者与有关人士呼吁对经济犯罪行为减少适用死刑,乃至废除法律针对经济犯罪的死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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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网友认为在当前对于经济犯罪人员的判决上存在着“不公”现象,即不在少数进行贪贿犯罪的官员尽管涉案金额巨大,但却没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缓判决为多。如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负责人、辽宁大连证券公司董事长石雪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2.6亿元,挪用公款近1.2亿元,另外伪造金融凭证企图诈骗央行14亿元、非法集资24亿元,但是也仅是被判处死缓,以至于有评论人士将该判决评论为“创造了‘贪官不死’与司法量刑‘通货膨胀’的最新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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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以来,中国的金融秩序再陷进退维艰的摇摆境地,一方面是人民币流动性过剩,另一方面则是银根的持续紧缩,民间资金饥渴已成公开的现实,从去年秋季以来,沿海一带的地下民间借贷就十分之活跃,其常见月息基本都在2分以上――也就是年息24%到30%左右。正是在这个背景下,一个公众以及媒体已经听了很多遍的违法集资故事,一再地在中国沿海一带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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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不是一个人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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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曰,备受关注的“小姑娘”杜益敏集资诈骗案终审宣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杜益敏被判处死刑。绰号“小姑娘”的杜益敏在2003年至2006年6月间,先后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7.09亿余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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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浙江省温州市爆发民间“抬会”崩盘的(“抬会”是浙江南部对民间融资活动的一种称呼)恶性事件,一个名叫郑乐芬的33岁女子成为“首犯”,她因吸纳6200万元,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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