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诗成:邓玉娇案尘埃落定,社会隔膜尚待化解
2009年06月17日 07:27华商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邓玉娇获自由,邓贵大也可怜

作者:戎国强

邓贵大,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原主任,“邓玉娇案”的另一主角。这是一个丑角,被愤怒的网民称为“杀了活该”,这样的人有什么好可怜的?

昨天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一审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

对判决书中的一些具体定性,肯定会有异议,但这是邓玉娇可以得到的最好结果了。

邓玉娇精神创伤的恢复,将是一个漫长和困难的过程;但是,另外两个家庭,即被刺死的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被刺伤的副主任黄德智——尤其是邓贵大——他们的父母、妻儿,在案件判决以后,也将在另一种痛苦中挣扎,在人们的另一种眼光中生活。

巴东县检察院的起诉书,是迄今为止对“邓玉娇刺死官员案”案情最权威、最具法律效力的描述了。仔细阅读,其中的关键情节,还是很让人感叹的。

根据起诉书,我们可以看到,从黄德智要求邓玉娇“陪浴”开始,到邓玉娇拔刀相向为止,整个过程中,一方逼迫,一方拒绝,经过多个回合,也就是说,邓玉娇连续拒绝多次,都没有让黄德智、邓贵大罢手;相反,他们从纠缠、拉扯,到辱骂,后来邓贵大连续两次把邓玉娇推倒在沙发上,最后,“邓贵大再次逼近邓玉娇”时,邓玉娇才动了刀子。从这个过程来看,邓贵大简直是在找死。

那么,邓、黄为什么“不见棺材不掉泪”?一是他们当时所在的场所,使他们觉得他们的“陪浴”要求是理所当然的,邓玉娇称自己“不是水疗区的服务员”,根本不起作用;二是双方身份的差别。黄德智、邓贵大最初要邓玉娇“陪浴”,主要目的是“享受”;但被邓拒绝后,黄德智、邓贵大虽然继续强迫邓玉娇,但他们的目的已经发生了变化,从生理层次的“享受”需求,“升华”为维护“官威”、面子的“精神需求”。一个娱乐场所的女子都敢不服从我?这是他们绝对不能忍受的。

邓贵大、黄德智的心态和行为,反映了某种现实——官位的至高无上,有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邓贵大、黄德智所受的正面教育不会少,很可能他们还“教育”过自己的下级呢。但最有效果的教育是“权力通吃”的现实。一些官员对这种环境会有警惕,有拒绝,能自持;但一些素质低下的官员则养成了颐指气使,惟我独尊的心态,他们的字典里没有什么人格、平等一类的概念;恶性膨胀的权力意识使他们忘了,普通老百姓为了自己尊严与清白会顽强抵抗。正是这种心态,把邓贵大推向“烈女”的刀锋。邓贵大至死没有明白这一点。从这个意义上说,邓贵大既是一个施恶者,也是一个错误意识的受害者,有其可怜之处;邓贵大的家人比他还可怜,他们将长期生活在邓贵大的阴影下面。如果有一个清明的官场环境,有严格的吏治,邓贵大或许不是这个样子的;邓贵大与邓玉娇也不会以这种方式相遇。

下一篇:盛大林:邓玉娇案看“结果”也要看“过程”

  0位网友发表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作者: 毕诗成   编辑: 张恒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