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市长本来是可以服众的
作者:楚一民
6月21日,湖北宜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任市长。据了解,以全票当选市长的周森锋今年29岁,生于1980年7月,系湖北省目前年龄最小的市长。(6月22日《新京报》)
其实,若单纯从年龄和级别上看,“29岁当选市长”的消息虽然很惹眼,但也算不上是最特出的——去年,山东省便出了一位更年轻的干部:不到28岁的“80后”张辉,毕业5年之后,成为一名副厅级干部——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
如果我们将眼界放得更宽——从世界范围内来看,29岁当市长更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稀罕事。如去年美国俄克拉荷马州大学一名19岁大一学生,当选为该州马斯科吉市的巿长。而更为我们熟知的国外年轻高官例子还有:克林顿32岁当选阿肯色州州长、肯尼迪43岁当选美国总统、布莱尔44岁成为英国首相……
但与上述这些国外的年轻“干部”不一样,与“史上最牛公务员”张辉遭遇类似的是,周森锋29岁当选市长的消息,还是让许多国内网友感到不解甚至是质疑——“他的家庭背景是什么”、“有没有后台”、“他的市长究竟是当选的还是任命的”?
出现这样一些不解和质疑,显然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和依据。虽然,据报道,在拟提拔周森锋担任正县级领导职务之前,当地已在媒体上予以了公示;并且他的当选是“无记名投票”下的“全票当选”。但笔者想说的是,恰恰正是这样两个被当地官方所强调的制度——“任前公示制度”、“选举制度”,在现实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并没能完全发挥作用,充分取信于民。
先看“任前公示制度”。这一制度理论上好处虽然不言而喻,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近年来不少地方公示的内容过于空洞单薄,缺乏可监督性和互动性——除了“姓名、性别、年龄、学历、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之外,工作实绩、选任理由、收入财产状况和家庭成员关系等更便于监督的信息,往往或者语焉不详,或者根本就付之阙如。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的“任前公示”,真正做到了拟选任官员信息的充分透明公开,诸如“家庭背景”、“后台”这类猜测质疑,何以还会一再出现?
再看“选举制度”。本来,依据我国《地方组织法》的22条规定,“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这也就是说,市长选举的一般原则应该是候选人多余一人的差额选举,而只有一名候选人的等额选举,仅仅是一种特殊例外。遗憾的是,多年来的选举现实却与此正相反:等额成了原则,差额反倒成了例外。无疑,就选举的选择本意而言,“多选一”的差额选举比“一选一”的等额选举的民主程度、成色要高得多。——容易想象,如果周森锋的“全票当选市长”,是在差额而非等额的情况下得到的,网友岂能还会有“市长究竟是当选的还是任命的”的担心和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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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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