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少女,谁会在乎你?
2009年08月03日 10:42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对不起,今天的评中评和往期不太一样,不会大量引用评论——因为根本就没有。但我想,针对没有评论发问,应该也算评中评之一种吧。

我想说的是上周六的一则新闻:《19岁打工妹将孩子从5楼抛下 女婴被抛之前已死?》。她14岁就辍学到广东打工,今年19岁。她怀上了前男友的孩子,想瞒着现任男友,但是她凑不出堕胎的手术费。她没钱回家,又吃错了药,大年初三在厕所里早产。她连脐带也不会剪,也抱不稳孩子,两次把孩子摔进了马桶。她说摔后发现孩子没哭、全身冰凉,以为死了,又担心男友发现月份不对,就把孩子从5楼抛下。现在她被控故意杀人罪。

请恕我唠唠叨叨把新闻复述了一遍,因为有链接,完全没必要复述的。就这样一条新闻,没有评论,不管是网络还是报纸。我有些想不明白。

要说悲惨程度:邓玉娇比她惨吗?谭卓比她惨吗?“开胸验肺”的张海超比她惨吗?……

要说普遍意义:在她的背后,生活艰难,不懂得保护自己,花朵一样的生命正在被用最惨烈的方式摧残,这样的打工少女,所在多有。6月份的新闻,我至今还记得,同样在广东,同样是今年1月下旬,一个17岁的打工少女在夜半归家途中遭掳劫轮奸,其间其下体还被歹徒以铁管狂插,我到现在也不明白罪犯为什么会干出这样的事情。而在三年前,我曾经去广东采访过另外一个少女。她被男友强奸,因为被毁了清白,要求男友自杀。男友不肯,于是把刀插进自己腹部,并且不愿意让男友送她去医院。被逼无奈之下,男友把刀从她腹部拔出来,插进自己腹部,再送她去医院。在医院男友不治身亡,这个女孩子同样被控故意杀人罪。我去了她打工的那个工业区,到处都是这样的女孩子。再用“打工妹 婴儿 故意杀人”作为关键词搜索一下,有三万多条结果,有因为强奸的,有害怕丢工作的,太多了,都快失去新闻性了。

可是谁会在乎她们呢?

我刚才是装糊涂,其实我很明白为什么没人关注她们。

第一,这样的新闻离我们太远。对于上凤凰网的大多数人来说,她们离我们的生活是如此之远,几乎是完全没有交集,我们恐怕也不会陷入她们那样的境地。退一万步说,即使有在工厂打工的年轻人看到这条新闻,他们又没有话语权,而且生活如此之累,上网聊聊天玩玩游戏就好,何必再跟自己过不去呢?

第二,这样的新闻缺乏戏剧性,不能满足我们看戏的需要。她们的新闻除了“惨”之外,既不像邓玉娇案一样,能够寄托大家对官员的憎恨;又不像杭州飚车案一样,能够寄托大家对富人的憎恨;还不像“开胸验肺”一样,既有“新意”还能寄托我们对公权的不满。

悲惨值几个钱,普遍意义又值几个钱,谁在乎?

我一再提醒自己,不要责备别人,但是还是忍不住想:我们在关注胡斌是不是替身的时候,如果能够把余光放一点在这些更为悲惨的人身上该有多好。已经有很多评论在为网民哪怕有些无聊的监督辩护,据说这反映了公民权利意识的高涨,开创民主监督的新路,只是,如果我们所有的监督只是基于是否有一个“好故事”,而少了悲悯之心,这个社会又能好多少呢?

也许,只有有过切身体验的人才会有感觉,我的确不应该苛求别人,但我经历过那种生活,所以我得写下几个苍白无力的文字。

凤凰网评论编辑:彭远文

ps:广州一位网友回复了两条评论(一条是上午11点回的,一条是下午两点回的),转帖如下:

1、打工的女孩们,我只能恳求你们离开了家乡、离开了父母,在外谋生,保重自己!安全第一!

2、当你们遇到天大的困难时,一定要告诉爸爸妈妈。切记、切记。因为,爸爸妈妈永远是你最贴心的人,永远是你最坚强的后盾。更因为,爸爸妈妈都会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不惜一切的支援你。女孩们,有苦有难就向爸爸妈妈诉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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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评中评:真让孩子承担我们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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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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