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共政策的“橄榄型”构想
中国经济时报:在您讨论住房公共政策的文章中,我能深切感受到您对中国房地产行业的担忧,在中国住房市场,是不是“民生不保”?
易宪容:在我的那篇文章中,我提到了建立中国住房公共政策的三大前提,即个人基本居住权的天赋性、党的宗旨的人民性及城市土地的国有性。可以说,只有以这三个前提为基础,住房市场的运行才算能够符合最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住房公共政策才能体现公平公正。
其实,当前国内住房市场许多问题与困境,就是由于没有住房公共政策所导致的。因此,全面地研究中国住房市场公共政策,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中国住房市场公共政策的基本原则与框架、建立起相应的执行制度,既是化解当前住房市场问题与困境的关键所在,也是中国住房市场能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
中国经济时报:您的住房公共政策设计里,住房的发展模式似乎也是以我们熟悉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为蓝本的。
易宪容:我设计的中国住房发展模式也是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模式。即不足10%的极低收入的家庭,应进入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或公屋体系,以保证最弱势民众的居住生存权;70%的中低收入民众的消费性住房,在政府土地政策、住房货币化补助、利率及税收优惠条件下,通过住房市场来解决;而剩下20%的中高收入的住房供求完全由市场决定,不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也不要对其住房产品的属性即投资和消费进行严格区分。
制定住房土地与金融公共政策迫在眉睫
中国经济时报:从您的文章中可以看出,您认为“土地公共政策”和“金融公共政策”是住房公共政策的主要组成部分,理由是什么?
易宪容:中国没有住房市场的土地公共政策,会导致土地财政和土地交易中的腐败问题,使土地利益分配严重失衡,农民和城市居民利益会受到严重侵害。中央党校的周天勇教授今年7月份在你们中国经济时报撰文说,当前国内地方政府之所以对经营城市、住房市场十分感兴趣,其目的就在于能够通过现行的土地政策转移26万亿元之多的农民及城市居民利益。
因此,制定中国住房市场的土地公共政策迫在眉睫。要通过公共决策的程序,来检讨当前土地法律法规和重新确立住房市场的土地公共政策,以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保证全体中国公民能够享受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成果。
金融公共政策是住房公共政策的核心部分。要研究建立与中国住房制度相适应、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金融制度体系,比如建立起“市场主导、监管有度、一二级市场联动、风险共担”的住房金融体系,要有针对性地对风险高的制度安排进行全面改革;要力求建立多层次的住房金融市场,利用不同融资方式、不同金融产品、不同金融市场,来满足多层次住房融资的需要。
当然,并非有了土地公共政策和金融公共政策就能解决住房公共政策的所有问题,还需要多方支持。
警惕既得利益集团左右公权力
中国经济时报:在您的文章中,也提到“要通过程序正义来保证住房公共政策的公平公正”,那么在您所设计的住房公共政策中,如何体现和保证这个“程序正义”?
易宪容:这是个很关键的问题。具体讲,在住房公共政策制定与选择中,要注意公民参与的深度与广度。要让作为当事人的公民广泛地参与讨论和博弈,并有权提出公共决策议程设置,那么这种公共政策决策的结果,才能体现理性权衡及形成绝大多数人的共识,才能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关系。
另外,对所允许的政治权力使用要具有正当性。比如,要警惕一些既得利益集团可能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势力,制造虚假的“公共呼吁”,游说政府部门及立法机构,导致公权力的使用不当或滥用,使得公共决策的选择偏离公共利益的轨道,最后让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制度化。可以说,这也是目前国内住房市场政策最为人诟病的地方。
中国经济时报:保证公平公正是“程序正义”的直接目的。
易宪容:是的。住房公共政策程序正义既有它的工具价值,也有它的内在价值,它是建立住房公共政策的根本途径。因此,我认为,程序所产生的结果必须与实质的公平公正相一致。如果住房发展只是为投资者获利而不是以居民消费为主导的市场,或不是以提高全体公民住房福利水平为目标的市场,那么这种住房发展制度就离开了住房公共政策实质上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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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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