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制度可以让穷人有房住,却无法让穷人成为房主,即便是瑞典等高福利国家也只能提供公屋。而美国人试图通过优惠按揭贷款来圆穷人的“业主梦”。美国住房按揭的发展趋势是首付越来越低,按揭期越来越长,以降低门槛,使穷人也能贷款。同时还对万一无法还贷的穷人出台了保护措施,如规定即使穷人因违约断供而被银行收走抵押产权,仍然必须允许他们租住,而不能把他们赶走等。
“次贷”实际上是这种趋势的延伸,其主要的“创新”有二:一是“再按揭”,即还贷困难时可以用新增房价做抵押再贷新款。二是“按揭证券化”,即贷款银行可以把这些高风险债权以证券形式卖给其他投资者以规避风险。这两个“创新”使贷款人资质门槛几乎完全被拆除,资质评估也因此形同虚设,同时借款人与直接贷款行的风险也借“经济全球化”与美元的全球货币地位而被有效地转嫁于全球投资者。短期看来这两招果然可以“扶贫”:据报道在“次贷”泛滥的十年间,美国最贫穷阶层住宅自有率一度从42%增加为49%。
显然,这种游戏的实质就是:“为美国穷人当业主给全球投资者下套”。欧洲的福利房制度通过“转移支付”使穷人有房住,而美国人的按揭证券化通过“转移风险”使穷人成为房主。如果说强制富人掏钱的“转移支付”在右派看来是可质疑的,那么诱使全球投资者落套的“转移风险”就更明显是个馊主意。如今“次贷”烂了包,全球受累,美国人挨骂理所当然。
“次贷”是一种“阶级”政策或“主义”政策吗?
不过骂要骂得对,过于意识形态化就骂不到点子上。关于次贷有几点是很明显的:
第一,次贷并非“阴谋”,不仅并非华尔街几个人的密谋,甚至也很难说是一党(比如共和党)一派(比如右派)的作为。它实际上是美国住房政策长期趋势的极端化结果。在民主政治“反向尺蠖效应”下,右派可以增自由却难以减福利,正如左派可以增福利却难以减自由。因此“业主社会”与“福利社会”也是连续地发展的,并非右派执政时搞“业主社会”,左派上台就不搞了。住房按揭的“创新”在美国有相当长的历史。低首付长期住房按揭起源于民主党执政的罗斯福时代,“次贷”的“创新”发生在民主党执政的克林顿时期,它们都不是共和党发明的。甚至连废除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代之以全面鼓励“金融创新”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正是这个法案最后拉开了次贷泛滥的闸门)也是在克林顿时期的1999年。当然确实是共和党的小布什时代“次贷”在“过度自由”的环境下膨胀迅速,从2002年的2000亿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1.1万亿美元,达到美国全部按揭贷款总额的近13%,年度新增次贷占当年按揭贷款发放量的比重更从2003年的不到15%升至2006年的46%。这是小布什政府应当负责的。
第二,次贷引发大危机后,穷人也是受害者。但就次贷这一游戏的直接作用而言,它就是“为美国穷人当业主给全球投资者下套”,这也很缺德,但并非为华尔街富豪而给美国穷人下套。按“次贷”的游戏规则,在房价不断上涨时穷人基本没有无法还贷的问题。而一旦房价下跌,穷人无法还贷,银行收回的抵押房也无法填补坏账的窟窿,否则也不会引起金融“雪崩”。有人把“次贷”游戏比作“老鼠会”或“传销”,在某种程度上倒有点像,但贷款的穷人与直接发贷的商业银行都处于“上线”,而倒霉的“下线”,则是经过一系列中介最终购买了高风险债权的各证券投资商、对冲基金与全球投资者。
至于买房者,如本来是富人,只是为了押房价上涨的宝而投机买房,那当然栽了。但靠次贷买房的穷人很多本来享有其他住房福利,买房后依然享有 (美国的福利是只问低收入,不问是否买房的),断供后即使失去抵押产权,“业主梦”破灭,却也不会没房住,只是回到卷入次贷前一样的租房状态了。如果他已经退掉原租房(房租有补贴,穷人很少如此)而只能住在新买的房里,那么按美国的规定银行即便没收了抵押产权,也不能把他赶走,他也仍然是租户,假如收入低,仍然可以要求房租补贴。除了好梦破灭的心理打击,他实际的损失就是已付的首付与利息。但因为次贷是低首付乃至近乎零首付,而且前期利息也低,这种损失一般并不大。相反,倒是这种“上线”穷人可以低风险退出的规则使“雪崩”更易发生。而一旦发生,直接损失惨重的首先是作为“下线”的证券投资商,如贝尔斯登、雷曼兄弟公司、美林证券、AIG等“大鳄”,以及专搞短线投资的对冲基金,大量高风险债权集中于它们之手,危机中遭到灭顶之灾。这些公司的持股人遍及全球,其中有拿积蓄买了它们股票的各国小股民,但主要还是富豪(美国并不是个平均持股的国家)。尤其对冲基金是专为富人投资设立的,通常都要求客户必须具有至少数百万美元的身家才能入股。因此不少美国评论人称这次金融风暴是“百万富翁和亿万富翁的资产危机”。正是由于危机首波受害者这一巨富背景,危机初起时美国不少平民舆论反对美联储救市,反对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去解救巨富们贪得无厌、无视风险遭到的报应。而这种“批判舆论”的存在也是当局犹豫不决的原因。然而有趣的是:当政府终于干预时,这种对巨富的拯救却被说成是“向左转”,是“美国变得‘社会主义’了”!
这当然不是说美国就不该救市,且不说这些“大鳄”的持股人遍及全球,任其“雪崩”会使全球金融危机不可收拾,就是在美国国内,如果金融危机波及实体经济,造成大量失业,那穷人的损失就不止是一些次贷购房者失去抵押产权的问题。但上述一切都说明这些现象并不能简单地用“阶级分析”来解释。如果说美国政府出手干预的直接原因是“救富”而非“济贫”,更与“社会主义”取向无关,那么先前美国“使穷人成为业主”的“过度自由”政策也很难说只是为富人来坑害穷人的。
第三,次贷也不能说只是某种意识形态——比如所谓“新自由主义”的产物。只有“降低福利、增加自由”才可以说合乎“新自由主义”理论,“反向尺蠖效应”下福利、自由双膨胀能说是“社会主义”或者“新自由主义”吗?如果真按所谓新自由主义的市场自由原则,谁会把钱借给明摆着没有还贷资质的穷人?在近代福利国家出现前的“自由资本主义”时代谁听说过“次贷”?次贷泛滥是民主制下的美国政府为“使穷人成为业主”,支持发贷银行转移风险,对“次贷证券化”进行担保的结果。而政府担保的两家经营这种证券化业务的机构——房利美和房地美都是上市公司,但政府却持有股份(就是有“非流通股”,这在美国是罕见的),这种做法的恶果今天已经暴露无遗,在美国民主政治中它也成了在野左派抨击执政右派“市场原教旨主义”的最好靶子。其实“市场原教旨主义”当然要不得,但美国这种民主社会有谁(指政治家而非书斋里的纯学者)敢只讲自由竞争不讲照顾穷人?真正按市场原则贷款又怎能不讲还贷资质?由政府担保两房这样的上市公司难道也符合市场原则?
有一种“阴谋论”认为,西方搞两手,即所谓:“照我说的去做,不要照我做的去做。”上述事实说明这种说法并非毫无根据。“新自由主义”如果就是对“福利国家”的否定,那可以肯定任何一个西方民主国家,包括通常被认为最不像福利国家的美国,都没有真正落实过这种“主义”,他们的福利从来就不比我们少——瑞典等高福利国家不用说,“自由放任”的美国也比我们多;不仅比我们现在多,而且更比改革前中国号称最“左”的时代多(那时是“负福利”)。
要补充两点:第一,这种判断不仅适合于他们的右派,也适合于他们的左派——例如像美国的N·乔姆斯基这样的极左教授,整天鼓吹“反对自由化”,可他自己在美国对自由(就是指个人自由,而不是什么牺牲个人的“集体自由”或“国家自由”)捍卫得比谁都厉害,9·11后美国安全部门基于反恐理由对个人自由的一些限制就受到他的激烈谴责。第二,他们无论左右派都有些主张能说不能做,并非有意骗我们,是民主制度下左派右派都不能为所欲为——右派不能取消福利,左派也不能取消自由(当然,左派可以扩大福利,右派可以扩大自由)。为此他们往往也很羡慕我们:左派称赞我们自由少(似乎这就意味着福利多?),右派称赞我们福利少(似乎这就意味着自由多?),只是这时我们就很沾沾自喜,不认为这是“阴谋”了。
损人利己的馊主意
不用说,“为美国穷人当业主给全球投资者下套”确实够损。而且一旦导致“雪崩”,美国人自己也吃苦头,实在是损人不利己的“双输”馊招。民主政治需要讨好本国百姓,但不需要讨好外国人,所以与“给全球投资者下套”并不矛盾,而如果没有民主政治,穷人能不能成为业主怎么会成为一个国策攸关的大问题?
就像民主化以前的南非,能够设想当局会支持向黑人提供“次贷”帮他们当业主?笑话!在黑人既无自由也无福利的旧南非,当局规定城市黑人的身份是所谓“流动工人”,他们的户口必须保留在乡下的“黑人家园”,当局规定这些“家园”实行强制性土地部落集体所有,黑人号称持有小块份地,因此不得在城里有非分之想,当局也不给任何保障。“流动工人”必须随身携带打工证,警察满街盘查,无证马上被强制收容。按白人当局的设想,黑人“流动劳工”在城里应该单身住集体宿舍,而把家庭留在“黑人家园”,白人需要他们卖苦力就让他们进城“流动”打工,不需要了就打发他们回“家园”,以防止城里出现有碍观瞻并影响白人安宁的“贫民窟”,后来黑人劳工的安家要求实在无法禁止了,就在城外划一块地方让他们安家,而城里仍然以“清除贫民窟”的理由驱赶黑人。黑人精英曼德拉、图图都曾大声疾呼捍卫黑人贫民区的存在权利,这当然不是因为他们不喜欢住得好,但是连盖个窝棚都要被赶走,还能指望提供福利房?就算有钱当局也不允许他们买房,更不用说“次贷”购房那样的“超前消费”了。
类似的情况当然不止南非,在那些国家会有种种其他问题,但像“次贷”这样的事是不可能发生的。(作者为清华大学教授。下周刊发作者对全球经济危机的破解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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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晖
编辑:
贾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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