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农村未来发展要谨防两个偏差
新京报社论
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发布6个关于农村工作的1号文件,极大推动了农村的发展。去年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所通过的中央决定对以往一个时期的农村政策做了总结,勾画了未来新时期的农村政策框架;今年的1号文件进一步回答了全社会所关心的农村工作的重大问题,对于未来的农村发展意义重大。
提高农业经济效率,保障主要农产品的市场供求平衡;促进农民收入增长,逐步消除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稳定农村社会。只要这三方面的工作年年有进步,农村社会经济形势就令人放心。为保障这些任务的实现,中央确立了“多予、少取、放活”的工作方针。让我们对未来农村发展充满信心。
保障主要农产品的市场供求平衡,获得了坚实的政策支持基础。中央提出的政策“定心丸”是在2020年之前新增1000亿斤粮食的生产能力。而按照中国人口增长的状况,这个阶段我国粮食再增产600亿斤,粮食的供求平衡就有了底线保证。从现在出台的一揽子财政支农政策看,这个目标的实现是有充分保障的。
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在2020年实现农民收入翻一番,是农村发展的另一重大目标。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今年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会遇到麻烦,并会影响到农民工资收入的增长。1号文件针对新的形势提出了一些补救措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要尽量多使用农民工。按照国际经验,如果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在国家投资项目中大量使用农村劳动力,对提高农民收入将产生非常积极的作用。
农村发展最终要靠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实现突破,而实现这个目标的外部条件是加快城市化的步伐,减少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内部条件是提升农村社会自身的公共品供给水平。目前,地方政府有很强烈的扩张城市的冲动,对此,不必再“火上浇油”,更需要关心的是通过规划管理使城市化进程更加健康有序。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特别是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中央政府全力去推动。这方面的成绩可圈可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全面推开,今年推广的力度还要加大。今年还要展开新型农村养老保障试点,这又是农村工作的一个大手笔。如果试点顺利,5年内能在全国推开新型养老保障制度,其意义不亚于取消农业税。
解决“三农”问题,没什么灵丹妙药。上面提到的三方面工作如果能扎扎实实做好,到2020年,农村形势就会有一个根本性的转变。这三方面工作能不能顺利推动,取决于两方面的偏差能不能得到有效防止。
首先要防止的是一个战略上的偏差,即防止把人口的城市化变成一个土地的城市化。按世界一般经验,我国的人口城市化比例可以更高一些,加快城市化的速度还有潜力。在2020年,我们完全可以把人口城市化的比率提高到60%以上。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相关的农村人口应该有序地在城市定居下来,减少“候鸟式”农村转移劳动力大军。农业不能养活中国的一半人口,永远谈不上社会主义新农村。不要希望农业领域就地转移全部剩余劳动力,也不要指望把几万个乡镇变成工业基地。要在现有几百个城市上把文章做足,让大部分剩余劳动力在这里定居下来。我们不害怕90%的人口“养”10%的农民,因为只要农民占总人口10%,他们就不会是一年只劳动3个月的半失业者,而是全年劳动的充分就业者。只要一个阶层在辛勤劳动,市场就会给他们一个说法,政府对他们的帮助就不会是简单地转移支付。现在地方政府有很高的热情去圈地扩大城市,就是不肯想办法把进城务工的农民留下来,这是令人头痛的事情。
第二个要防止的是微观政策操作上的偏差,即解决农民的土地权益保护问题。十七届三中全会在这方面有了突破,今年的1号文件又提出了更具体的政策保障措施,但我们还是担心中央的政策在具体落实中被釜底抽薪。18亿亩的耕地要保护,这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还是生态问题。过去的经验是,仅仅靠中央单方面的积极性不能解决耕地保护和农民土地权益保护问题。要在体制上解决问题,赋予农民自己保护土地权益的力量。三中全会出台的土地管理改革思路可以说千呼万唤始出来,我们要呵护这个改革思路,谨防政策在操作中“走样”,继续坚定地将这项改革一步步向前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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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晓宇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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