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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退休金双轨制”人为拉大收入差距
2008年12月24日 14:15光明网-光明观察 】 【打印

张田勘:退休金双轨制应逐步改为单轨制

政府将从200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也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对象,为2008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人员。调整的水平,按照当地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无论企业退休人员可从这次调整中增加多少退休金,但总是有胜于无,至少作为一点补贴也是值得期盼的。但是,要真正改变企业退休人员目前退休金偏低的状况,必须要对现行的公民退休金双轨制作出彻底改革,否则很难实现社会公正,也难以提高生产力中最重要的要素———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也因此而难以提高国民创造财富的效率。

我们知道中国目前的退休金制度是双轨制,即公务员、事业单位为一种退休金体系,而企业(含城镇居民和自由职业者或统一纳入城镇社保体系的人员)是另一种体系。这样的双轨制存在诸多不合理。前一体系的员工个人无须交纳社保基金,由国家全数为其退休金买单(实际上也是用纳税人的钱为其买单),而退休时却能领取比企业和社保人员更高的退休金。而后者则是个人一直要交纳社保基金,才能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并且比前者的养老金要少得多。在个人交不交养老金、养老金领取的多与少和政府用纳税人的钱为一部分人交养老金之间,是三重的不公正。

双轨制的养老金体制从本质上看,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创造。例如,双轨制使大量人员对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趋之若鹜,持续不断的公务员招考热便是明证。这一方面导致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难以裁减冗员,并加重了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的负担。另一方面,也阻碍和抑制了大量有才能和创造性的公民投身于企业、服务业以及能直接创造财富的其他行业中。

第二,继续执行双轨制的养老金制度不仅使马太效应更加凸显,也更加剧了社会不公和不同人群的对立。一部分人随着社会改革在大幅增加收入的同时又不负担缴纳个人养老金,而另一部分人则常年要交个人养老金,从而使得富者越富,贫困者越来越穷。仅仅是靠小幅提高企业人员的退休金也根本不可能扭转两种退休金体制的极大差异,更何况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也在不断加工资和提高养老金。在此情况下,企业职工和社保人员的怨怼和不满可能与日俱增,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解决现行养老金不公问题的最好做法就是彻底改革养老金制度,把双轨制逐步改为单轨制。而发达国家的做法也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例如,美国就在1984开始把双轨制并入单轨制,不仅成功地实现了联邦政府雇员退休金制度与联邦社会保障制度的并轨,实现了更大的社会公正,也为各种人才的自由流动打开了更大的闸门和提供了更多的动力,还让社会保险体系的养老金负担逐步减轻并步入良性循环,人才流动更容易,社会创造力也持续增加。

当然,退休金或养老金制度从双轨制过渡到单轨制,也不能搞平均主义,否则同样不利于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这就要求根据劳动者为社会服务的时间、岗位、职务和职责以及个人平时缴纳养老金的多少来确定其退休金的多寡。(原题:加紧改革退休金制度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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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彬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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