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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指向权力过分集中 权力三分乃制度要求
2007年12月21日 08:36瞭望新闻周刊 】 【打印

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这是在我党历史上第一次把“人民民主”提升到社会主义的“生命”的高度,深刻揭示了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内在的本质的有机联系。

王贵秀教授分析,一个时期以来,在有关民主问题的讨论中,有把社会主义民主误读为“为民作主”、“新权威主义”、“精英主义”的倾向,从而模糊了“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

他认为,在中国,始终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个根本。比如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人民当家作主是出发点和归宿,最为根本;党的领导是其政治保证,服从和服务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其法治保证,也是服从和服务于人民当家作主的。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严书翰教授表示,不断扩大人民民主是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治本之道。一方面,更加突出党员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不断扩大选举民主范围,通过扩大党内民主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

另一方面,权力的过分集中也体现在政府的职能设置上。在下一步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要更加科学地将职能部门的事权和权力合理配置、清晰划分,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权力三分”的原则,将一些相应的权力还给社会、还给群众,实现权力的适度分解,并将其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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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琳   编辑: 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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