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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现象
现象一:垄断行业国企高管畸形高工资
垄断行业、国企高管的畸形高工资现象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广东电力系统抄表工年薪15万元、浙江某烟草公司中层年薪达30万元等新闻不断爆出。今年8月,中石油披露:尽管上半年国际油价下跌,渤海湾遭罕见暴风雪,但员工酬金成本仍增长三成多,达54亿元。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杨宜勇指出,国有垄断行业与一般行业的收入差距,与它们之间的经济效益、劳动强度及劳动复杂程度的差距关联性较低,既脱离了按劳分配原则,又脱离了效率优先原则。
现象二:楼盘宽带开发商指定“只此一家”
据媒体报道,广州许多小楼盘只允许接入开发商制定的宽带,业主不能自由选择其他公司。
据了解,不少开发商早跟网络运营商协商好了,某些小区只铺进指定运营商的线,其他的线都进不来。至于以后可不可以装其他宽带,要看开发商的意思。
现象三:低利润汽油“为环保考虑”要退市
就在反垄断法通过的前夕,“90号汽油将退出市场”的消息引起了关注。石油企业有关人士表示,90号汽油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从环保的角度”迟早会被淘汰。但有汽车专家质疑这是利用垄断地位,强迫消费者使用利润高的高标号汽油——以环保的名义让90号汽油退出市场是没有依据的,中石化、中石油下属加油站供应的90号汽油的含硫量都能达标。
在昨日(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多家媒体记者多次追问,铁路20%退票费、手机漫游费和油价高涨是不是垄断行为,但都被以“难以直接判断”推给了将来要成立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但对于小区业主不能自由选择宽带公司一事,张白沙律师明确表示,反垄断法明确规定不能强迫交易和指定交易,开发商指定楼盘宽带运营商正是反垄断法要反的。
专家解读
石油电力等企业豁免于该法?
记者:反垄断法出台后,我国企业如何做大做强?
盛杰民:我个人理解,《反垄断法》与企业做强做大是不冲突的。《反垄断法》主要是提高市场经济竞争的高效高质,控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而不是要反对企业的强大。相反,只有在真正的竞争环境下,企业才能做得更强更大。
记者:有人认为,石油、电力等垄断行业被以“国家安全”的名义豁免在《反垄断法》之外,国家靠什么来约束这些行业哄抬物价、操控市场、获取暴利等等不正当经营行为?
盛杰民:认为石油、电力等垄断行业豁免于《反垄断法》之外,是对法律的误读。法律只规定了“保护”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的合法经营活动,事实上,任何合法经营活动都是受到“保护”的。
记者:修订《反垄断法》时,是否有听取石油、电力等行业的意见?
黄建初:反垄断法在制定过程中,普遍、反复地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包括你说的有关企业的意见。在这个过程中,各种意见都有,但是对要求制定反垄断法这一点,绝大多数都是一致的。大家都认为,既然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就需要有一部反垄断法,不允许有人利用自己的地位去排除和限制竞争。
第七条: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
作者:
叶檀
编辑:
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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