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式向联合国提交部分“外大陆架”权利主张
2009年05月12日 07:13外交部网站 】 【打印已有评论0

中国所提交的文件所附带的附图3-1,绘出了一条剖面。

中国所提交的文件所附带的附图3-2局部,提供了附图3-1所标剖面的水深测量结果。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主权国对其所拥有的大陆架的海床和底土,拥有勘探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专属性的主权权利。任何人未经沿海国明示同意,均不得从事这种活动。不过,所有国家都有在大陆架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但其路线的划定须经所属国同意。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已有0位凤凰网友参与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编辑: 唐毓瑨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