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企造轻型装甲车已出口到8个国家
2008年11月20日 09:55解放军报 】 【打印

降低了采购费用。近年来,陆装科订部对许多军选民用装备,通过竞争采购形成了“三自一参与”的订购模式,即:企业自筹资金、自主研制、自主开发,军方参与,军方前期投入和科研费为零。在短短3年间,运用邀请招标、竞争谈判等多种方式,引领100多家非公企业参与军品市场竞争,打破行业垄断,实现了近100项陆军武器装备的竞争采购,节省经费2亿多元。

缩短了研制周期。利用民用资金和先进技术,开发武器装备,研制周期大大缩短。

促进了国企技术更新。面对巨大的竞争压力,国有企业着手自筹资金,引进先进技术,组建装备研制开发机构,筹资更新生产设备。重庆某国有军工厂,一次就投资数千万元,购买了12套加工设备,使该厂生产的军品优质率由原来的60%提高到95%以上。

提升了民企的综合实力。尽管民企有优势,但也存在着一些“软肋”:家族式管理、质保体系不健全、资金储备不足、人才流动快等。民企要分享军品市场的蛋糕,就必须通过军方在质量管理体系、产品供应能力、资金储备、生产检验设备、技术人才、可持续发展,以及保证安全保密等方面的考核。许多民企就是在一项项资格认证和一次次整改中,大大增强了企业素质。

引导民企走好“从军路”

改革,使武器装备采购的大门向民企越开越大!

总装陆装科订部加紧探索军民融合式装备采购路子,从源头上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进装备科研订购一体化竞争采购,制定了《陆军武器装备型号科研竞争办法》,从顶层设计上引导民企进入武器装备生产领域。

2007年9月,王宝和的企业在首批装甲车出厂5年之后,终于通过了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一类武器装备生产许可证。

一位军工业内人士说:“民企迈入武器装备生产的门槛很高,现在已经入门的民企,几乎都是跌跌撞撞、东拼西杀才走过来的。”

据介绍,要想成为合法的武器装备生产者,除了技术、资金等必要条件以外,还要拥有原国防科工委颁发的“三证”: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专家指出,对于民企“从军”而言,“三证”机制是远远不够的。当前,军地有关部门迫切需要从宏观政策法规上对民企进入武器装备生产领域加以引导和规范,完善相应的机制、提供必要的平台,引导民企在“从军”路上稳步前进。

有专家提出,当前尤其迫切需要的,是尽快建立科学有效的企业评价机制,对民企进行有效筛选,把民企“从军”纳入科学有序的轨道。近年来,总装驻宝鸡某军代室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出对民企“引、促、帮”模式,就是引导民企迈好门槛、督促民企完善军工质量体系、帮助民企协调解决困难,使民企迅速适应军品生产的需求,确保武器装备采购订货任务的圆满完成。这一做法受到了总装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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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唐毓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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