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强奸罪名涉及个人隐私将不公开审理
2010年02月03日 03:08汉网-武汉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强奸罪名

将不公开审理

昨日法庭上,公诉人称,文强还涉嫌强奸罪,因为涉及个人隐私,这一部分罪名将等所有罪名审理完毕后,进行不公开审理。

2007年,文强结识了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巫某某(被害人,女,1986年1月出生)。当年8月,文强安排王珮(另案处理)先后将巫某某带至重庆市渝北区某餐馆吃饭、唱歌,并让巫某某饮下大量高度白酒致其酒醉,后将巫某某带至渝通宾馆C幢某房间。其间,文强多次向巫某某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到巫某某的拒绝。文强遂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和巫某某发生了性行为。

2008年9月、10月,文强先后两次利用巫某某不敢抗拒的心理,在重庆市渝北区五洲大酒店客房内强行与巫某某发生了性行为。2009年7月,文强的上述犯罪事实被举报。

昨日在法庭上,文强在为自己辩解时,说了一句:“我认为强奸罪名不成立……”话未说完就被公诉人打断:今天不审理这项罪名,现在不是要你说这个的时候。

“该来的迟早要来”

文强希望节前开庭

令人关注的文强案为何选择在节前审判?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前起诉到法院的,重点案件有16个,春节前将进行一审。

钱锋说:“春节前,所有公诉过来的案件,都将基本开庭审理完毕。其中,陈明亮、岳村等案件,将力争在全国两会前审判完毕。因此,春节期间,这些办案法官也不一定能休息几天。”

而文强案为何也是春节前就开审?相关办案人员介绍,文强刚刚被关押的时候,态度十分强硬,很不配合,后来可能意识到再强硬也解决不了问题,于是变得十分配合起来,主动交代了很多问题。

办案人员介绍,文强在押期间有时候也显得烦躁不安,随着案件的逐渐了结,文强也渐渐安静起来,也豁达了许多,并希望能够早日审理,最好是春节前就开审,这样就可以过个相对安稳的春节,以免总想着开庭受审的事情,因为他认为“该来的迟早要来,早来比迟来好”。

文强认为

张大千名画系赝品

质疑巨额财产“算法不公平”

起诉书指控,2001年2月至2008年2月,文强和妻子周晓亚先后11次收受赵利明所送的人民币及绿水青山画一幅,价值人民币364.12万元。对此,文强说,我根本对画不感兴趣,也不了解,当时赵利明送来这幅画,说是张大千的,我根本就不相信,只是看了一眼,觉得不可能是张大千的真迹,肯定是赝品,于是一直将这幅画扔在家里的杂物间。

文强在法庭上说:我认为赵利明不可能送价值300多万元的东西给我。

检方指控,文强家的财产差额达到1062万元,无法说明来源。对此文强在首轮回答公诉方提问时,表示“不知道是如何计算,不清楚。”

等到辩护人杨矿生提问时,文强则对财产的计算方式提出了质疑。“当年收的五粮液,烟酒等物品,估算时却按照今天的价格来算,有些偏高。”文强还提出,当年的外币汇率也与现在不同,美元、港元也按现在的汇率换算,也不大合理。

相关报道:

文强出庭受审 称强奸罪完全不是事实

早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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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   王天伦   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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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早勤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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