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关系是宗教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
《瞭望东方周刊》:你在最近发表的一篇文章中谈到,中国当代政教关系为“新型政教关系,以政教分离原则为基础,以政教和谐为价值取向”。能否具体谈一谈?
王作安:在党的十七大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正确处理我国政治和社会生活领域中的五大关系,即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这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大家也许对民族关系耳熟能详,但宗教关系是一个新概念。我理解,我国的宗教关系包括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宗教与宗教之间的关系、宗教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宗教组织与执政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等等,后者实际上就是政教关系。
从某种意义上讲,政教关系是宗教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古今中外,有各式各样的政教关系模式,现代国家一般实行政教分离,以防止宗教干涉国家事务和国家干预宗教内部事务,这是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一种制度安排。由于文化传统、社会制度、发展水平以及宗教状况不同,各国实行政教分离也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并不是千篇一律。
我国宪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实行政教分离,但从制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法规看,体现了政教分离的精神。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国家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其二,不能利用国家政权扶持某种宗教,也不能利用国家政权压制某种宗教,国家对待各宗教一律平等,不厚此薄彼;其三,宗教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不能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从我国政教分离原则的具体内容看,既有别于我国历史上的政教关系,与其他国家的政教分离制度相比,也具有自身的鲜明特点,所以我说是一种“新型政教关系”。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使信教与不信教的群众联合起来,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共同奋斗。因此,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政教分离上,而是要在政教分离的基础进一步追求政教关系的良性互动,实现和而不同的境界,达致政教关系的和谐,真正做到“信仰上互相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
怎样解决党政干部对宗教问题“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
《瞭望东方周刊》:近几年中国举办了世界佛教论坛等大型的宗教活动,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在宗教问题上更积极开放了?
王作安:这几年,中国佛教协会举办了两届世界佛教论坛,中国道教协会也举办了国际道德经论坛,在国内外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新中国建立以来,恐怕还是第一次主办国际性的宗教会议,可以说具有开创性意义。
这里有个大背景,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一再提出,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应当说,我们党开始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来看待宗教,通过鼓励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的方式进行更加有效的引导。宗教工作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朝这方面着力,并鼓励宗教界自觉往这方面努力。
我们可以看一看这些国际宗教会议的主题,首届世界佛教论坛是“和谐世界、从心开始”;2009年召开的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叫“和谐世界、众缘和合”;2007年召开的国际道德经论坛叫“和谐世界、以道相通”。都是高举和谐旗帜、倡导和谐理念的。
《瞭望东方周刊》:你曾经谈到,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党政领导不重视宗教问题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党政干部对宗教问题“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党政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过程中,在“左了”和“右了”之间徘徊,在“松了”和“紧了”之间犹豫,感到难以把握。这个问题有何具体例证,下一步会如何着手解决?
王作安:一些基层党政干部对宗教问题“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主要原因还是觉得没有把握,不知道怎么管,管不好给自己惹事。
举个例子,这些年宗教界积极开展公益慈善事业,做了许多好事,在社会上赢得了好声誉,但有的干部就担心,宗教界做这些事情肯定会扩大宗教影响,不敢鼓励和支持,更不敢进行宣传和表彰。当然,还有另外一种表现,这些年来一些地方为了发展旅游、提升影响,政府出面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滥建寺庙和大佛,违反宗教政策法规,侵损宗教界权益,人为助长宗教热。
出现这样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宗教问题没有正确认识,当然也不排除政绩观发生了偏差。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关键是要加强学习和培训,特别是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宗教工作列入培训内容,要让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确理解和贯彻宗教政策法规,还要了解一些宗教知识,努力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
在这方面,国家宗教局责无旁贷,我们准备组织力量编写相关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宗教政策的干部读本,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宣传和培训工作。同时,宣传媒体对宗教问题也要“脱敏”,不要一看涉及宗教就怕出事,不敢刊登不敢报道,要通过宣传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扩大社会知晓面,提高全社会正确对待宗教问题的水平。
不能以教徒数量来衡量宗教工作
《瞭望东方周刊》:现在中国有些宗教信徒迅速增加,比如基督教,你怎么看待这个现象?
王作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信仰宗教的人数出现较快增长势头,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也有所增强。比如基督教,新中国建立初期是70万人,据中国基督教协会统计现在已达1600万人,而且主要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增长的。考虑到还有一些基督徒没有在开放的基督教堂点参加活动,实际数量还要多一些。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很多也很复杂,需要深入研究。我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有三条:一是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人们可以自主选择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再受到限制、干涉和歧视,社会在这方面越来越宽容;二是社会变动给宗教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竞争激烈,压力加大,利益分化,社会分层,不确定因素增加,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们价值观念趋向多元,宗教成为其中的一个选项;三是对外开放条件下外来影响扩大,特别是以基督教为内核的西方文化影响日增,许多年轻人追捧圣诞节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国外宗教组织把中国当作信仰的“处女地”,通过各种渠道深入到我国内进行“开荒布道”,发展教徒,还有网络传教成为最快捷的传教新方式。
《瞭望东方周刊》:对这种状况,作为宗教管理部门如何应对?
王作安:一般来讲,在现代化过程中宗教出现一定程度的增长,有其内在的必然性,对此用不着大惊失色。许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还是要靠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来解决,倒退回去再用老办法是没有出路的。我们对宗教发展不可能不关注,但我们所关注的是正常发展还是非正常发展,对非正常发展,也就是违反宗教政策法规、妨碍社会正常秩序、煽动宗教狂热的现象,要依法进行管理,不能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这里要特别强调,衡量宗教工作做得好不好的标准,不是看教徒数量是多了还是少了,而是主要看党的宗教政策是否得到落实,宗教活动是否规范有序,宗教领域是否团结稳定,宗教是否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积极作用,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是否团结一致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用教徒数量的多少来衡量宗教工作成效,肯定会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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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柴爱新
编辑:
邵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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