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也是办案重点。
其次,抓住关键环节。据悉,下一阶段将继续认真治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的突出问题。
具体来说,将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违法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违法入股矿产开发的案件,环境执法和环保项目审批评审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金融领域违法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理的案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等。
在日前召开的2009年度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新闻通气会上,针对工程建设这一腐败的高发区,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2009年7月,中央作出决定,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我们将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在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审批、资金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将集中查办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健全一批法规制度。
而买官卖官等严重违反人事纪律的案件,也将纳入重点监控的关键环节之中。
再有,进一步完善查办案件机制制度。在形成整体合力方面,强调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查办大案要案组织协调;在信访举报方面,强调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在依纪依法办案方面,强调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行为;在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方面,进一步强调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和通报制度等。
监督领导干部用好权力
在加强党内监督方面,权威专家解析道,将根据中央部署落实新要求、新举措:
首先,在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即“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其次,对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提出了要求。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了规范党内监督工作的十项具体制度,对于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前九项制度,党中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有关方面已经制定颁布了相关规定;对于“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的问题,将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待条件成熟后上升为制度。
第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健全巡视工作领导机制,选好配强巡视干部,完善巡视程序和方式,提高巡视成效。
在巡视工作的方式方法、巡视成果的运用机制方面,一是要督促被巡视单位根据巡视反馈意见认真改进工作。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巡视结束后,巡视组要认真整理巡视中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把主要情况和问题搞准确、弄明白,全面客观地向中央或省(区、市)党委汇报。同时,要根据上级组织的意见向被巡视单位进行反馈。二是要督促被巡视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三是要把巡视成果充分运用到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四是要认真做好巡视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整理和移交工作。对巡视中了解掌握的案件线索,要根据问题性质、工作职责和轻重缓急等进行分类整理,该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的,就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该移交组织部门的,就移交相关部门;该移交相关职能部门的,就移交相关部门。
坚持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实践证明,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据受访专家介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核心,在于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具体来看,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应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方面,应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公正司法。
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应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管理,彻底清理“小金库”。
在金融改革方面,应健全金融市场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金融账户实名制,有效防止和严厉惩处利用证券市场和资本运作等手段进行腐败活动。
在投资体制改革方面,应完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
在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方面,应按照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现代市场体系要求推进相关改革,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
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应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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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泽伟 王楠楠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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