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铁证拿下王传军
谁也没想到,就在办案人员传唤王传军时,却扑了个空———王传军当天一早下乡去了!
为了不打草惊蛇,办案人员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全体撤回。然而,另一涉案人王启奋却觉察到检察机关要对王传军“动手”了。王启奋连夜通知王传军赶回酉阳,马上乘火车去重庆,一方面先躲一下,另一方面希望通过找“关系”来“摆平”此事。
不过,当王启奋找“关系”到检察院来打听、说情时,办案人员早已作好安排,称只是找王传军了解有关房屋权籍的事,没有其他意思。躲在重庆的王传军得知检察院“没有其他意思”,禁不住长舒了一口气,高高兴兴地赶回酉阳,结果被早已等候在火车站的检察干警逮了个正着。
被“请”进审讯室的王传军,经过试探摸底、对抗相持、动摇反复等几个阶段后,发现办案人员竟如此熟悉他在土地整理和招投标中的操作。面对一个又一个铁证,王传军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最终,他选择了如实供述,并希望通过立功表现获得宽大处理。
很快,王传军交代了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近30万元好处费,以及伙同王启奋、潘元亮贪污的犯罪事实。“失踪”的潘元亮被擒获据王传军供述,潘翔公司的老总潘元亮,在给王传军、王启奋行贿的同时,还与王传军、王启奋一道采取虚报工程量贪污工程款5万元。
可是,正当办案人员准备对潘元亮执行逮捕时,却发现自从王传军被传唤后,这个神秘的潘老板竟然“失踪”了。经多方了解,原来潘老板发现“情况不对”,连夜跑到重庆永川租房躲藏起来,作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
考虑到潘元亮是公司老总,公司总有些事情需要他亲自处理,办案人员于是请税务局的同志以一笔税款需要核实为由,要求潘元亮必须亲自到场。而检察机关则对公司相关人员和其家人电话进行监控。果然,潘元亮的老婆偷偷电话联系了潘元亮。
通过电话,检察官终于发现了潘元亮的踪迹。当办案人员出现在潘元亮面前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知无法隐瞒的潘元亮交代了其行贿及伙同他人贪污的犯罪事实。
心理战斗败“土地爷”
王传军和潘元亮归案后,“土地爷”———“土房局”局长王启奋的犯罪事实也浮出了水面。
王启奋长期担任乡镇一把手,后又担任8年的“土房局”局长。在王传军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他就找到主要行贿嫌疑人谭碧华在家中订立攻守同盟,按受贿金额写了“借条”。为了麻痹办案人员,他还从银行取钱“还”了谭5万元,制造借款的假象。有了这些准备,他自以为高明,可以平安无事了。为此,在检察干警传唤他到审讯室后,他一味强调自己劳苦功高,矢口否认有任何经济问题,还称办案人员“抓错了”。
在此情况下,检察干警展开了心理攻势。
办案人员了解到王启奋平时为人比较“耿直”,于是投其所好,对他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大加赞赏,逐渐解除了他的对抗心理。然后因人制宜、对症下药,采取人性化的方式进行法律政策教育,使王启奋的态度由硬变软。最终,王启奋在权衡利弊后,彻底坦白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在担任“土房局”局长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60余万元好处费。
此后,办案人员又对20多个行贿人一一进行了取证,将逃往福建、海南等地的行贿嫌疑人谭碧华等人抓捕归案。
就这样,经过近7个月的艰苦侦查,这起国土案大获全胜。
经重庆市酉阳县检察院检察院提起公诉,2008年11月22日,酉阳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启奋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王传军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继续追缴其未退赃款23.3万元;谭碧华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潘元亮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王传军因不满一审判决,曾提起上诉,但未等二审开庭,又主动撤诉。2009年2月17日下午,重庆市第四中级法院下达的同意撤诉的裁定书已转交当事人。 (沈义 王灿)
作者:
沈义 王灿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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