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中小学教师收入尤低
据公开资料和报道,不仅近期,早在前两年,川渝两地就曾零星出现过类似现象,2006年5月以及2007年11月,在四川金堂县和重庆渝北区,两地教师分别因为待遇问题出现停课。
上述出现在各地中小学的事件中,呼声最为强烈的主要是村、镇中小学教师,此外还包括部分城区学校。
永川四中一位教师即认为,各地陆续出现类似现象,说明教师们面临共同的境遇,有着共同的诉求。
一个大背景是,在物价高涨的情况下,教师的收入未见增长。“村、镇中小学教师收入本来就低,现在基本上已入不敷出。”永川一位教龄超过30年的中学教师,现在月收入为1382元,“平时基本不敢生病”。同期肉价已经翻番,米价也早已大幅上涨。其子读大学每年上万的费用,基本上依靠借贷。
在永川等地,刚执教的年轻教师月收入仅为700余元。
11月4日,重庆市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今年一至三季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17940元。亦即,该市职工人均月工资为1993.3元。也就是说,上述重庆各县乡镇中小学教师的月收入要低于平均水平。
而令教师们最“理直气壮”的凭据,是他们奉为至宝的教师法。该法第六章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现实情况却是,在上述各地,公务员的“阳光工资”已逐一落实,教师的待遇却一直未变,“绩效工资”未能实施,导致前者的收入普遍超过后者的两倍。
所谓“阳光工资”,是指将公务员以前除基本工资以外的收入进行规范,纳入工资范畴内统一核算,统一发放的津补贴,教师与此相对应的即是绩效工资。以綦江县为例,该县公务员的阳光工资达到年均18000元,仅此一笔,就超过了大部分教师的年工资。
“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
“我知道停课有辱斯文,但在生活的现实面前,有时不得不低头。”教师们停课时,又会守在教室照看学生的安全。在永川,一些初三的教师则没有参与停课,因为学习对初三的学生相对重要。
教师头上的神圣光环正慢慢消失。永川双竹小学一名女教师对记者说,她们的收入甚至赶不上刚毕业出门打工的初中生:后者一月也能有1500元左右的收入。这里出现了巨大的心理落差。她所在的学校,因为经济原因,有的年轻男教师一直单身;而副校长,也需要在学校附近整一小块闲地自己挑粪种菜。菜价很贵。
綦江篆塘中学教师何世祥是惟一愿意实名接受采访的人。此前10月17日,他写了一封给重庆市主要负责人的公开信。38岁的他如今工龄已有20年,月收入1115元。这份工资要承担父母双亲和妻子儿女的生活。他父母双残,妻子高度近视无法工作,女儿读五年级。房子是8年前以3万元购买,至今房款中还有2万元外债。“我并不赞成消极怠工。”他说,因为自己有孩子在读书,所以也担心别人孩子的读书问题,他希望事情能通过正常的渠道解决。
他的许多学生目前一个月的收入,能赶得上他一年。10月31日,他接到电话,来自他比较喜欢的一个学生,他曾动员这个学生考了师范学校,现在也在附近乡镇中学教书——这意味着一份低收入的工作。“在电话中,他说他不后悔,但是我后悔了,也许没有我这一句话,他就不会到今天这地步了。”何世祥说。
这个初中语文教师用鲁迅在《故乡》中的一句话来形容自己的心态:“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都如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
地方财政力有不逮,中央地方需共同探索
事后,各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师的情绪进行了安抚,重庆市教委连续下发《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有关政策及师德行为规范宣传提纲》和《关于切实维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通知》,极力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上述文件提及:“近期,不断有教师来电来访,咨询绩效工资政策兑现问题,同时少数区县个别教师行为失范,出现到岗不到位等消极怠工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少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当然,教师既不是神也不是圣,教师需要生存,需要吃饭、需要穿衣、需要住房,还需要养家,更需要自我发展。尽管各级党政高度重视教师待遇问题,但由于今年情况特殊,导致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尚未出台,绩效工资尚未兑现。”宣传提纲也提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要求兑现教师绩效工资诉求是合理的。
至于“绩效工资”如何解决,上述文件中称,“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国家有关部委正抓紧制定,绩效工资一定能兑现,保障水平会体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国家政策出台后,我市将根据国家政策以最快的速度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教师待遇”。
这是受事件波及的各地教育部门对教师们的统一答复。
11月5日,本报记者联系重庆市教委新闻处,但采访请求未获通过。
在今年2月27日,国家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曾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在实施绩效工资前,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时,要充分估计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可能产生的影响,统筹考虑解决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问题,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确保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现实情况是,各地虽然陆续出台公务员“阳光工资”政策,但中小学教师的绩效问题却一直被忽略。
10月27日,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教师绩效工资的问题,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田祖荫称:“现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家已经研究,并报请国务院同意,明确要求各级财政把教师收入的绩效工资问题纳入下一步重点工作。但是具体如何解决,现在正在研究,具体的方案还没有出来。”
长期从事教育发展研究的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员杨东平介绍,目前,中小学教师的工资主要是地方财政承担,以县为主,中央财政对此并未投入。以重庆为例,这笔支出由各区县自己承担,重庆市则对农村义务阶段老师每年补助3600元。
“考虑到教师庞大的数量,对教师绩效这一块,地方财政可能力有不逮。最近国家正制定教育中长期规划,长期设想可能纳入公务员管理,但能否成行,还要等待。”杨东平说。
而如田祖荫所言,其中“解决教师收入和公务员收入的差距”,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全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有将近1000万人,一年一万块钱是多少钱,1000亿,这个数目非常大,所以中央和地方还要继续探索解决这个问题。”
采访过程中,不止一位教师对记者称,他们并不认为问题能很快解决,但他们更希望能看到一份较为清晰的时间表,这样就会“有了盼头”。
由于国家目前尚未有相关具体时间表,各地方政府和教师们,仍然处在等待中。
作者:
丁补之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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