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下对传统媒体加强“引导”
在网下,主要是对传统媒体进行一些引导和限制。这种在现实中对传统媒体的紧盯,感觉就像是一种以攻为守、以进为退的策略,很有技巧。
6月29日,“6·28”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下设8个工作组,上述的“政策舆论法规宣传组”即为其中之一,还包括事件调查组、劝说疏导组等。
6月29日一早,新华网发布《贵州省瓮安县发生一起打砸烧事件》消息,这与以往类似事件发生数日后才予以披露的做法形成了对比。随之而来的,是贵州省及黔南州等本地媒体关于此事的集中报道。
政府针对性的辟谣在事件后第4天展开。7月1日,贵州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等部门在贵阳举行了“瓮安6·28严重打砸烧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会,作出以下澄清:1.有证据表明当事女孩死于溺水,并非被奸杀;2.县委书记王勤不是瓮安本地人,夫妇二人在瓮安没有任何亲戚关系,等等。
分析一下就可以看到,从6月30日到7月3日,对案件本身的报道,包括采访办案民警、家人和三个在场当事人,都是当地可以控制的贵州省媒体在报,外地媒体则很少能有突破,主要是找不到人。
出于宣传的考虑,当地部门在此后,先后安排了几次外地媒体对当事人的采访。
■当地官员已开始反省信息公开
在这次采访过程中,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些进步,但离真正的政府信息公开,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在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时间方面,都还有许多需要改进之处。
政府信息公开是要求公开的,但当地官员有一种老的宣传意识,总是想控制媒体。我今天采访的一位政府官员,他对媒体使用的词语就是“监控”、“封堵”,这些词听着明显就是一些旧有的思维习惯。
如果一开始就做到信息公开,可能就不会导致后来的那种局面。
6月22日到6月28日之间,从李树芬之死到成千上百的人们走上街头,政府基本上是失声的。我跟当地官员交流过,他们也承认,政府失声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更没有这种渠道,或者说,信息公开的这种机制还未有效地建立起来。
在今天(7月14日)的采访中,我刚好跟瓮安县“应急办”的一名主任交流了此事。他们在事后也进行了反思和总结。
他们有一个困惑,即:信息公开对官方来说,往往意味着是一种权威而准确的公开。而公众的要求也是:公开的信息越透明越好,越明确越好。
但对于一个突发事件来说,总是需要有一个调查的过程,这就同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矛盾。怎么解决这个矛盾?
这名主任对我说,现在他们认为,还是更应该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就让老百姓听到政府发出的声音,哪怕这种声音并不是权威解答。
因为,在第一时间发出的声音,至少表明了政府方面的一种姿态,给老百姓一个承诺,让人们有信心。群众听到这种声音后,就会认为政府对这件事不会不管。这样就能起到安定人心的作用。
背景介绍
贵州省瓮安县一名女学生在6月22日零点“非正常死亡”,当地公安局尸检后认为是溺水。但死者家属不肯接受鉴定结论,且死者亲人被不明身份的人殴打。
此后社会上关于“奸杀”、“凶手有后台”等传言越来越多,事态扩大。终于导致6月28日下午,瓮安县发生围攻县委、县政府的“打砸烧”突发性群体事件。因警方称女生当夜跳河时,有男青年正在现场做俯卧撑,被众网友认为太过离奇,“俯卧撑”一词遂风行网络。
6月30日之前,该事件一直缺乏国内正式媒体的详细报道,只有新华社一篇几百字简报。而在网络上,各种各样的消息则层出不穷。
6 月30日,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发表讲话,将该事件定性为“是一起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7月1日,瓮安县政府向全国直播记者招待会,通报他们所确认的情况。7月3日下午,石宗源认为此事件真正的原因在于多年积累的社会矛盾,以至干群关系紧张,并且认为县政府在此前及此事件中处置不当,对事件的发生与恶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7月4日,该县县委书记和县长被免职。
作者:
王维博 马军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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